用户名: 密码: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审计 | 审计实务审计理论审计软件审计案例审计考试资讯审计考试课程审计考试资料
会计 | 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电 算 化会计案例会计考试资讯会计考试课程会计考试资料
税务 | 税收实务税法解析税务稽查税务案例税务考试资讯税务考试课程税务考试资料
注册会计师协会    事务所查询    法规查询
   首页   站内搜索:
 
远程培训:  财会   工程   司考   外贸   考研   公务员   外语   医学
您现在的位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跨年度海关商品码申报问题的通知 文章浏览次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跨年度海关商品码申报问题的通知

2007年5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区反映,海关规定企业2006年底报关并于2007年结关的出口商品使用2006年的海关商品编码,造成2007年海关商品编码变更的商品在出口退税申报、审核时出现问题。经商海关总署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对上述商品按照2007年海关商品编码申报。由此造成的海关商品编码信息与海关报关单信息不一致的疑点,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要认真审核,在排除其他原因的基础上,采取人工处理的办法通过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四月九日

 
评论
没有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 ©2005-2009 北京中易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1号院2号楼9层 邮编:100053 总机:010-83130506 传真:010-83130926 E-mail: hr@auditoffice.com | 京ICP备【05032413】号

站点地图 | 公司简介 |  下载中心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Produced By HZCMS合正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publishdate:2009/06/22 08: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