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文章浏览次数: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 发文部门: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
|
| 发文时间:2007-4-30 |
|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申请》(司字〔2007〕4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西安超码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型航空C/C复合材料的研制生产,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鼓励类第十五项(航空航天)第5条“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及生产”、第1条“飞机及零部件开发制造”所规定的内容。 该公司2006年上述主营业务收入若超过总收入70%以上,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7年至2010年该公司是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由你局按规定审核确认。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此文章版权属中华审计网/,如要转贴请注明出处)
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