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最低标准》的通知 文章浏览次数:
关于制定《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最低标准》的通知
|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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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时间:2005-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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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会员单位): 为促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防止利用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根据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最低标准》转发给你们,望请遵照执行。 对那些为了个人利益,无视行业发展私自压低价格,违反《黑龙江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收费最低标准》者,一经发现,协会将通过常务理事会研究,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幅度决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会员资格并建议管理中心收回执业许可,以达到净化注册税务师行业队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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