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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抢筹私募股权中心返个税 文章浏览次数:

上海抢筹私募股权中心返个税

2008年8月18日 10:51:56 作者:唐真龙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继天津、北京宣布要建私募股权中心之后,上海也正式加入了这场争夺战。昨日,上海召开股权投资企业座谈会,而两天前,上海市金融办、上海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明确税收政策

  股权投资企业的税收是吸引股权投资企业入驻的重要因素。早在上海之前,天津、北京已公布相关措施,此次,上海市也公布了相关征税标准,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其中对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中自然人的税收做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企业应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其中,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所得税法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5%——35%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所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所得税法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上海对有限合伙制企业的征税标准,出席座谈会的VC/PE认为相比于北京和天津,上海的税收优惠优势并不明显。据了解,对于两类合伙人,北京、天津等城市均按20%征收资本利得税。对此,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表示,此次出台的规定,只是一个初步的方案,目的是先把股权投资企业吸引到上海,而有关税收以及其他方面措施将在实践中进一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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