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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央行实现内审工作信息化的思考
2006年10月18日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随着人民银行电算化的日益普及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对审计部门的审计手段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切实加强内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对于推进各项金融方针、政策有效落实,防范央行工作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强化审计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内审信息化的现状
1、审计监督方式滞后于业务发展信息化
随着央行业务现代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基层人民银行大部分日常业务如货币发行、财务核算、联行清算、会计国库等与资金安全紧密的业务全都告别了手工操作,无一不是采用计算机系统处理完成。但目前审计监督方式滞后,审计以现场审计为主,受时间、范围、内容、手段的制约,无法对审计对象实施系统的、全方位的监督,加之审计信息不够完整,难以对审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也难以挖掘出问题产生的真正根源,存在较大的片面性。同时,随着电子化系统在人民银行各项业务中的广泛应用,传统的审计方式与日益发展的现代金融业务不相适应,已无法对电子化工作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有效判断,审计人员在对会计凭证等审查时,往往采取抽样的方式,其抽样审计只是检查了样本总体的一部分,总体的真实性特征难以准确把握,由此做出的审计判断会有一定程度的误差,导致错误的审计结论。
2、未有较完备的内审系统软件。人民银行各部门相继推出了适应自身业务的系统软件,唯独内审部门尚没有一个较完备的审计专用系统软件。
3、部分基层审计人员计算机水平亟待提高。
二、实现内审工作信息化的思考
1、加强内审基础工作,建立内审信息数据库。近年来,随着中央银行科技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中央银行业务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几乎所有的重要业务都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处理。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如何加强内部控制机制,防范资金风险,是各级人民银行都十分重视的现实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靠具体的业务部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另一方面则要依靠内审部门,通过行使内审和事后监督之再监督的功能来加以防范。内审部门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就必须对各个业务系统具有较深的了解,包括支持业务的法律依据、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各种账册、报表的生成等等。为达到这一目的,内审部门必须加大基础工作的力度,组织力量将全行所有业务系统的有关法律文献、规章制度、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及风险提示等等进行收集和分类,并在科技人员的协调配合下,利用计算机技术,开发建立内审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为内审人员提供一个科学、标准、全面的信息平台。并利用这个信息平台所提供的操作界面,内审人员就可以很方便地查找到各项业务系统的审计依据、审计要点提示等重要信息,还可以利用数据库里齐全的基础信息,通过人机交互的方式生成各个业务系统客观、全面的审计提纲。这样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避免了审计要素的随意性。
2、改革内审监督方式,确保央行资金安全。会计、国库、联行清算、发行业务等都是与资金打交道的系统,对系统的任何疏忽都有可能带来资金的损失,因而这也是内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些业务目前都已经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处理,资金再也不是以传统的现金、票据方式流动,而是以电子信息流的方式进行流动。现代化的资金结算方式大大提高了资金的抵用率,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效益,但也带来了一定的资金风险。如不能严格地按照规章制度操作,人为的犯罪或无意的失误都可能带来资金上的风险。如何化解这种风险,传统审计的那种定期、预先通知的审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新情况的需要。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就必须做到随时随地进行现场或非现场审计。
3、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内审人员素质。改进审计方式也取决于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同时,内审人员素质的高低对于审计质量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内审人员要想成为业务系统事后监督的再监督,其自身的素质就一定要胜人一筹。因此,要加大对内审人员的培训力度,促进内审人员的知识更新。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一些措施:一是在行内所有业务系统举办推广应用培训班时,除了业务科室派人参加外,应同时派出内审人员一同参加,以便在新业务开始运行的同时,也同步开展审计工作;二是由上级内审部门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定期举办一些重要业务系统的审计讲座,让基层内部审计人员及时了解各个业务系统的最新发展情况;三是内审人员和科技人员要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内审人员基本上都是来自各个部门的业务骨干,在各自的专业上都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通过与科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业务能力一定会得到较大的提高。只有通过这种先学习再审计,变外行为更加内行,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杜绝表面文章,扎扎实实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4、重视信息系统安全化建设。抓好系统的技术风险、电脑病毒感染风险和人为恶意破坏风险。对与其他业务系统的数据借口,设置口令和访问的权限,以保证数据传输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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