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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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学时;

2.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安全案例、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三)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技术规定(程)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施工班组实行班前教育,即由班组长在班前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全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并留有书面记录。

(五)雨季、冬季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雨季防雨、防雷电、防洪,冬季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的季节性安全教育。 第三条 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1、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由公司劳资部门负责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2、每年年初由公司劳资部门制定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职工的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部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草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4、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四条 利用电视、广播、画展、标语、挂图、黑板报和壁报等多种形式,经常进行广泛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七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维护国家和公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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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事故报告:

(一)发生轻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其直接领导,再由项目部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二)报告内容应详细,报告要迅速。书面报告(初报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发生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四)公司在建项目应按规定在每月终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及其文字说明报送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查。

第三条 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现场,及时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录像。清理事故现场应经调查组同意,方能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 第四条

(二)事故调查工作程序

1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必须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有:

(1)查看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

(2)拍摄有关的痕迹和对象,绘制有关处所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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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集并妥善处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 (4)其它与事故有关的情况。 2收集资料

(1)向有关人员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并做好记录。 (2)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设计和工艺技术等资料 (3)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健康状况 (4)伤者所受伤害程度的医疗诊断证明。

(5)对设备、设施、原材料所作的技术鉴定材料和试验报告。 (6)经济损失情况及其它资料。 3事故责任分析

(1)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2)凡属责任事故应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以及其它应负的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条 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

事故发生后,通过充分的调查,查明事故经过,弄清造成事故的各种因素,包括人、物、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经过认真、客观、全面、细致、准确的分析,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根据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对已确定的事故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应制定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调查组应着重把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以及本次事故教训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写成文字报告,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报批。如调查组内部意见有分歧,应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对照政策法规反复研究,统一认识。对于个别成员仍持有不同意见的,允许保留,并在签字时写明自己的意见。在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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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报外,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章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要求:

(一)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为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二)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条 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一)项目经理部机管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二)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赁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第三条 机械设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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