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各乡镇垃圾转运车采购项目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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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1.验收:

1.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配合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1.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在验收时,应提供发票、装车清单等。 2.质保期:

质保期不低于一年。 3.人员培训:

免费为采购人培训操作、维护、相关货物保养技术人员;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货物的维护管理、故障的诊断与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4.技术资料

供应商应于验收后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报告,并负责有关技术文件的归纳、整理、提交。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档、硬件技术资料。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评标总则和规定

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资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编制评标报告。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评标专家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后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根据评审指标分别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记名评分,排序推荐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的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分值相同情况,则对分值相同的投标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择中标候选人。

3. 各投标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中标候选人数量三名。

4.本项目评标因素包括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货物的质量,售后服务,投标报价等组成,满分为100分。各评价因素分如下。

4.1技术部分40分+综合部分30分=70分

详见评分细则。 4.2投标报价30分

4.2.1评标计量单位.总价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4.2.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400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本项目价格权重为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4.2.3投标报价中有货物缺项,投标人必须将此货物补齐,并且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原始报价,不予调整。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办法,其投标将被拒绝。

4.2.4投标人的最终评标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综合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 4.3评分细则(评标委员会查证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则作废标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与投标人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2、机构组成和职能

2.1本次招投标设立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小组。 2.2评标委员会组成和职能。

2.3机构成员.由评标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

2.4职能.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检查、汇总、分析和比较,并做好记录;对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提出投标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问题。对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说明原因;对合格的投标文件认真、客观、公正地评审;按分值从高到低、分档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完成所评审项目的评标报告。

2.5监督小组机构组成和职能。

2.6机构成员.由采购人等有关人员组成。

2.7职能.独立行使监督工作,对所有招标工作做出复审意见。 三、评标程序

(一)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书、企业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证件、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货物(服务)清单、技术(商务)偏离表等)资料,且所提供的资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任意一项未提交或不满足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一致同意,其投标将被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二)项目评标程序和规定

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和关键格式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标,予以废除。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供应商资信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询标,投标供应商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3、评标委员会以审标、询标情况为依据,对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资信文件进行分析、评议,并进行评分。

4、各投标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5、计标人员根据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计算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并报告给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6、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高低名次,推荐预中标候选人。

7、定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开标结束由采购人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承诺,统一与中标商签定合同。

四、评标纪律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