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坎事件案例分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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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舆论普遍赞扬。

中国的土地纠纷呈不断增多之势。由于使用土地的市场环境变化很快,征地过程既缺少规范性,执行的权威也流失得差不多了,对征用土地的合理补偿诉求与超市场要价复杂地混合在一起,找出一个可在全国推而广之的解决方案几乎没有可能。但即使这样,中国层出不穷的土地纠纷仍是彼此孤立的,是利益纠纷层面的,它们没有彼此联结形成大规模社会运动的迹象。 中国各地政府应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不满,决不可用简单的方式回应群众哪怕有些过激的利益追求。很多事件出现激化的教训,以及广东省政府介入乌坎事件后的较好效果,各地政府需认真品味和总结。以人为本,帮助群众落实他们的合理利益,必须是各地政府官员的真诚愿望,并是他们依法依规处理过高要价及少数人不合理、不理智行为的出发点。中国必须加快处理土地纠纷以及各种利益纠纷的司法权威建设。首先这方面的法规需要迅速完善,但这还不够,已有和未来出台的法规必须得到坚决贯彻执行。过时的法规要及时调整,但切不可为某

些“会闹的人”随意开突破法规的口子,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互动过程。目前中国城乡对各种补偿款的期待一直在上升,涉及政府主导的项目时,往往与政府能够支付的补偿之间差距较大,而通过抵制、上访等能获得更高补偿已被很多人相信。只有民间的这种看法得以修正,土地征用及拆迁的社会环境才可能出现重大改善。

(八)“小村官大腐败”不容轻视

当今的村党支部、村委会是最基层的村民自治组织。别看他们级低官小,似官非官,但是他们却直接面对和管理着占全国总人口约9亿多的农民。因此,这一级村官是否清正廉洁,其影响非同小可。近年来,村官腐败犯罪逐渐增多,社会影响也越来越大,富村富贪、穷村穷贪,实在没有钱就贪污计划生育罚款和救济善款,一些小村官逐渐炼成了大腐败。有些村民把村官比作党和政府的化身,所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定要在村级干部身上下苦功夫。

一、村官贪污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拉拢、贿选买官腐败。二是截流、私分公款贪污腐败。三是钻政策的空子发土地财。四是发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五是发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财。六是集体倾吞和贪污善款。

二、村官产生贪污腐败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村官的素质太低。二是监管不力。三是体制缺失。四是村务公开流于形式。 三、治理村官贪污腐败的主要对策:

一是把好村干部选举关。要严格按程序进行村干部换届,选准选好接班人,严厉打击贿选行为,确保选民的真实意图。对那些欺压百姓,为非作歹形成的土围子团伙一定要坚决打掉。真正把理论知识好,思想素质高,有能力的人选到村班子上来。

二是要把好提高村干部素质关。要建立健全培训教育机制,对农村干部的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可通过举办法律培训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通过举办业务技能培训班,帮助农村财会人员掌握会计知识和财务制度的专项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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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切实加强民主理财,建设和培养一支德才兼备农村干部队伍。

三是要切实打破村干部“终身制”。在法规上要对村官主要负责人的任期加以限制,以避免长期在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那些跑官要官,花钱买官,官迷心窍投机钻营的人,一定要高度警惕,不得使用。

四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要实行定期审计;保持财会人员相对稳定,并

加强考核;加强村务公开的透明度,尤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项目、重要收支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规范票据使用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村民理财小组、会计站来共同合力监督。 五是法规关口要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村官贪污腐败问题。该公开的不得暗箱操作,发现可能蕴藏经济问题,监察审计要及时介入,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要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大大减少小村官大腐败问题的发生。

孙宝民:乌坎事件背后的中国式思维方式

点击数: 10 发布时间:2012-03-30 13:54:59 来源:孙宝民

引言

乌坎,一个位于中国改革开放前沿大省广东的普通村庄,在2011年岁末,十八大召开前夕,却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关注的焦点。

发轫于2011年9月下旬的“乌坎事件”,源于村民对村干部处置土地、财务、换届等问题的不满,也源于村民的正当要求长时间的被漠视,遍求多种渠道而无解。

乌坎,虽然只是中国广袤大地上近七十万行政村中微不足道的一个,但却是当下社会转型期中国基层尖锐矛盾的一个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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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坎事件,虽然早已经平息下来,但它留给我们的,却是对我们这个国家法律制度和政治文化的无尽思考!

怎样来看待和评论乌坎事件,见仁见智,正如谚语所云,“一千个读者心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笔者作为一个初涉法律的法学系学子,只想透过乌坎这一个普通的村庄,站在宪法的角度,谈谈事件所反映出来的中国问题以及问题背后的中国式的思维方式。

一、基层自治:民主背后的忧伤

乌坎事件最初源于村民对村委会诸多做法的不满,当村中的仅存的一块土地被卖给地产开发商之后,压在村民心中几年的怒火终于爆发出来了,先是理性的上访、游行、请愿,最终演化为一场群体性事件。

已经实行了二十余年,被认为是中国式民主标杆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曾被国人寄予厚望。但如今,在很多地方,这项制度却走入了困境。然而作为中国民主的可贵尝试,这项制度的困境有哪些?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何在?走出困境的出路又到底在何方呢?

建立村民自治制度,实行村级选举,从我们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来分析,我认为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村是一个较小的社会单元,村民之间都相互认识与了解,选举的成本较低。关键是即使在选举中即使出现了问题,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第二,改革开放后,公社制度取消,政府对农村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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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已经不合时宜而被放弃,进而实行农村自治;第三,是对西方长期以来关于中国民主指责的一种回应,算的上是村这一级的民主和基层中的还权与民。

然而,选举的初衷是为了选贤与能,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许多地区大规模的贿选,农村家族势力和黑社会势力的崛起。与有“资源”的村选举出现的恶性贿选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没有“资源”的村则出现了无人竞选的现象。

村级选举与腐败的根源在于中国人几千年传统的宗族观念与乡土人情。在这种思维方式下,中国式民主的第一步就这么艰难的迈出去了,然而民主的背后却是无尽的忧伤。那些当选的村官或者为了捞回选举成本而更加腐败,或者为了维护宗族利益而牺牲群体利益。

老师曾在课堂上一遍遍教导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应该理性的看待社会问题,不做愤青与热血青年。”

所以,纵然基层民主还有很多问题,纵然基层民主的背后还有无尽的忧伤,但是,正如著名学者俞可平先生所言,“民主是个好东西,不是说民主就没有痛苦的代价”[1]。面对基层民主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我们更应该思索解决之道:第一,加强基层民主的法制化建设,实现民主与法治的统一,用法治来约束民主;第二,建立一系列的保障约束机制,切实实现村务公开透明;第三,地方政府切实做到不干预村内事务;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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