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管理处经理、组训管理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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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外调为准)调出到新建的管理处做支援,各二级机构视具体情况考虑给予原管理处经理回算性补偿,时间为六个月。 2、个人外调

因工作需要将现任管理处经理调往经营较差管理处任职时(在原管理处管理两年以上且经营稳定),二级机构视具体情况考虑给予外调人员相应一次性补偿。

第七章 常规考核与晋升考核

1、月度例行考核

以当月各项经营指标达成情况为基本考核条件,将视达成状况进行排名,排在后20%名的管理处经理须在管理处经理办公会议上做述职报告。 2、季度综合考核

以当季各项经营指标达成情况为基本考核条件,将视达成状况进行排名,排在后20%名的管理处经理须向分管总经理做述职报告并向营销部上交下季度整改方案。 3、半年成效考核

以半年各项经营指标达成情况为基本考核条件,将视半年达成状况,对达成率在30%(含)以下的管理处经理建议给予降级或留级考察半年处理。 4、年度考核(考核项目加权)

以全年各项经营指标达成情况为基本考核条件,将视全年达成情况、年度综合考评,对达成率在60%以下、综合考评在60分以下的管理处经理建议给予免职或降级考察一年处理。 5、晋升

各二级机构可根据该管理处当年度业绩责任额达成、人力责任额达成及综合考评的总体情况,决定管理处经理的晋升与降级,三项指标权重分别为45%、45%和10%。原则上管理处经理一年晋升一次,并将调整情况报备总公司营销部。

第三部分、 寿险组训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四章、 人员选拔与资格取得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待遇

资格认证与评聘 品质管理

常规考核与升降考核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建立公司高效的组训管理体制,保证泰康一线业务单位 拥有强有力的、持续的技术支持系统,确保泰康企业文化的延续和发展,树立泰康在市场营销领域中具有泰康特色的竞争优势,特制定《泰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组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 本《办法》中所指的“组训人员”,是指经过泰康总公司专业“组

训”培训,取得总公司颁发的组训专业培训证书,在营销业务单位从事组织训练和发展的专职营销技术人员。

3、本《办法》适用于一切取得总公司组训资格,在管理处、营业部专岗从事组训工作的营销技术人员。

第二章、基本原则

1、组训人员作为公司营销技术人员,公司提供系统的专业化的职涯发展规划,使组训人员乐于奉献泰康,发展泰康。

2、在促进公司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组训人员的自身价值。

3、组训的日常管理归属各管理处,绩效考核归属于二级机构人事部、营销部,训练成效及授课量考核归属二级机构培训部。 4、每管理处配备4-6名组训人员。

第三章、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