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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广泛听取民意,有利于接受群众监督,消除社会和舆论对法院工作误解。要充分发挥院长邮箱“民意直通车”的功能,强化对院长邮箱处理程序的控制和管理,进一步分析院长邮箱升级后反映情况的新变化和新趋势,及时从中发现案件质量、审判管理和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视院长邮箱的办理,通过申诉审查、立案再审、督促办理等措施,确保了当事人投诉有回音,问题反映有落实。使院长邮箱真正成为法院院长与老百姓“零距离”沟通的平台。

(三)强化后勤管理,推进审判信息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法院后勤管理围绕审判工作中心,既独立于审判工作,又全面服务于审判工作,为审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支持。 妥善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要求,片面强调管理而忽视服务,往往会造成管得过多,统得过死,干预审判,挫伤各业务部门和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可能造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摩擦,导致管不了、管不好,背离审判管理的初衷。片面追求服务而放松管理,该严管的不去管,该约束的不约束,会造成审判管理流于形式,缺乏力度,既无法实现有效、有序管理,也无法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良好氛围。

强化后勤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保密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物资保障、档案管理等各方面制度,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进程,严格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程序,依靠制度狠抓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深入总结涉黑案件后勤保障工作的经验和规律,为今后开展类似工作提供切实可信的参考依据。要抓住院办公楼旧房改造、拆迁选址的契机,争取完成审判办公综合大楼迁建立项和前期准备,把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彻底解决制约法院发展的硬件“瓶颈”问题。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规范化。将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的科技含量,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规范审判流程、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为方便群众诉讼、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搭建了平台。要以科技化为手段,切实推进网上办公、办案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大力推进数字化法庭的建设和使用,以信息化带动规范化,实现案件立案、审判、执行诉讼环节的网络信息化管理。实现网上签发法律文书、司法统计自动生成、审限自动

跟踪管理等功能,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使院、庭领导在权限范围内及时掌握、监督案件的具体情况,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三、完善保障手段,实现规范管理

法院管理的规范化,离不开完善的保障手段。 只有健全制度,构建长效保障机制,以人为本,围绕发掘现有人才潜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实现“管理出公正、管理出效率、管理出廉洁”的工作目标。

深化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干警素质。实现法院管理规范化,归根到底是要培养法官的现代司法理念,实现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在管理的基本方法上,制度管理是方法,但制度管理是有限的,管理的最终立足点必须是人。好的制度,必须有高素质的执行者,要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一关键,深入推动“学习型法院”建设,为干警搭建学习提升平台,广泛开展“青年论坛”、“法官论坛”活动,着力优化干部队伍,加强干部交流锻炼。用事业和感情凝聚人心,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通过打造平台、创新载体,促进形成共同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职业道德乃至职业语言,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增强团队的归属感、荣誉感,为法院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量化考评指标,形成人才激励机制。要全面考核评价法官的业绩,必须要形成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量化考评机制, 尽量减少考评过程中的随意性、主观性。针对上一年度市高法院目标考核量化指标中的不足之处,在提升调解(和解)率、撤诉率上下功夫。以动态考核和静态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手段,将目标考核与法官职业晋升,学习培训,评先创优密切关联,初步建立了用制度管人,用目标考核激励人的队伍管理模式。严格规定法官审判业绩在同类人员中不在靠前位次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评先评优。现有中层干部需结合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调研能力、把关职能发挥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整体排名,力争建立起“能者上,庸者下、功者奖、过者罚、劣者出”的用人机制,切实创造一种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推行廉政教育,树公正廉明形象。司法廉洁是审判工作的底线。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2009年法院系统的一系列腐败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求我们将廉政警示教育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时刻不能放松。必

须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龙头,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责任、监督和考核“三落实”。将廉政责任指标层层分解到各级领导和其他干部职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严格执行市高法院“四个一律”规定,认真落实法院领导干部“单方退出”机制,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手段,开展丰富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形成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来源: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