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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创新教育与语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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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创新教育与语文教学

语文学科是“重要交际工具”,语文教师有着双重身份,既是“教练”,又当“裁判”,所以,教学工作为了一个相同的目标---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这个时候教师是一个热情的参与者,是一位循循善诱的“教练”。教师“只是做个引路的人,做个证明的人,有疑难处,同商量而已”。他的目的是使学生有兴趣、有计划的“卷入学习”。

《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

自主性通常也称主体性,集中反应在主体与客体交往过程中的能动性方面。从显性角度看,具体表现为主体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心理结构上反应出来的,是人的自主意识,自主能力和主体人格。自主意识是指一个人对自我的意识水平,能否客观的做出自我评价,对自己的特点能否准确把握等。正确引导学生的主体意识,发挥于语文课堂,就必须改变语文课堂照本宣科、一潭死水的局面。叶圣陶先生有句名言,语文课要上成优美的脑力体操课。换而言之。语文课是开启学生智慧的课,语文教育就是要让学生越学越聪明,植下慧根,促成慧果。激活语文课堂的起始和归宿都在于学生主体意识的确定。

按朱熹对孔子“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

则不复也”的解释来分析:“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启,谓开其意;发,谓达其辞。物之有四隅者,举一可知其三。反者,还以相证止义。复,再告也。”至少可以从中得出以下几点:

1、强调了学生的学习状态的作用,只有在学生主动积极的状态下教师的“启”和“发”才能起作用。否则就会像王夫之所说的“若教则不愤而启,不悱而发,喋喋然徒劳而无益也”。

2、强调教师的激发作用,而不是全盘“操刀”,要时刻提醒自己,执“刀”之人应是学生。只有让学生参与学习的过程,他们才能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那么,教师的激发作用,如何达到学生主动参与学习从而激活课堂的效果呢?当学生处于“愤”“悱”之时,教师应当抓住机遇,适当刺激,以收“时雨化之”的效果。

3、强调教师应立足于“激”,所谓“启”是“开其意”也就是打开思路,而不是直接告诉结论;所谓“发”是指“答其辞”不是代替学生表达,而是提示学生的表达途径,正如第斯多惠指出的:“一个真正的教师指点给他的学生的,不是已投入了千百年的大厦,而是促使他去作砌砖的工作,同他一起来建造大厦,教他教筑。”

语文与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在生活中学生并不反对、厌恶语文,语文是他们的基本需要的。在听、说、读、写的言语活动中,他们才感到自己真正成了人,但一到语文课堂,听、说、读、

写的语文活动就成了他们极其沉重的精神负担。在生活中爱读的小说,爱听的相声、歌曲,一旦变成了教材,就索然无味;他们觉得在语文课堂上无话可说,也无话可写,“小喇叭”变成了 “小哑巴”。硬逼着说,硬逼着写,就以套话、空话、假话敷衍了事。出现这种情况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们感觉不到语文课堂中他们是主人,那么作为一名教师在语文课堂上该如何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呢?有以下几条建议:

一、摆正位臵,师生和谐互动

1、建构平等对话空间,让学生做真正的课堂主人。在课堂教学中,教与学始终是师生的双边互动。教师是“平等中的首席”那么教学的受众---学生,应与之处在同等的位臵。这“天秤”一旦失衡,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课堂上当语文教师放下了“居高临下”的师长架子那么也就脱离了照本宣科的传统教学模式。有了平等的对话,师生互动就能在民主和谐的气氛中进行。

2、建立激励评价机制,为学生赢取自我表现的自信心。 既是“教练”又是“裁判”的教师具有双重身份,除了做好一名传授语文知识的“教练”外,在学生眼中更应是执法公正的“裁判”。他所作出的任何评价,让学生信服的同时,还应给予激励性的评价,激励性的评价引导会让学生抱着积极的情感态度学习语文,所以,教师不应把评价做为惩罚学生的手段,应当把评价作为鼓励学生进一步学习的手段。美国当代心理学家,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