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动力锅炉脱硫脱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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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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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所在地现状空气质量良好,各测点SO2、NO2、TSP、PM10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氨小时平均值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

(2)海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站位所监测指标的最大值标准指数均小于1,符合相应的海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

(3)海洋沉积物质量

本次6个调查站位的调查与评价结果表明,调查的石油类、硫化物、镉、铬、铜、汞的评价标准指数均小于1,无超标现象,调查点位中最大值所属实际类别均达到第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说明调查海区表层沉积物中污染物质含量较低,沉积物质量较好。

(4)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地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显示,地下水除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在各测点均为未检出,其余大部分监测因子在各监测点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在各个监测因子中,总大肠菌群浓度值在监测点位上超过Ⅲ类标准,总大肠菌群超标主要是受周围环境卫生影响。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各环境要素评价等级确定如下: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所排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根据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导则推荐的Screen3估算模式对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进行分级,分别计算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地面浓度达到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主要污染物计算结果见图2.2-1。

由图1.6-1可见,MB1、MB2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的NOx的Pi值最大,均为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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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值6800m,最大占标率Pmax在[10,80)%内,属二级评价范围,故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

图2.2-1 浓度占标率图

②评价范围

根据《导则》关于二级大气环评的评价区范围规定:评价范围即以排气筒为中心点,边长为13.6km的正方形区域为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具体见图2.2-2。 (2)海洋水环境

本项目涉及污水排放量不大,共计2.0723万t/a,污水经收集后,依托厂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达标后由金海公司专用排污管排入海域。考虑本项目的污水排放量及排放污染物类型,本报告仅对项目污水纳入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不设评价等级。

(3)声环境

本项目地处工业区内,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轮机、发电机、引风机、送风机及水泵等机械设备产生噪声,根据《导则》HJ2.4-2009的判别,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噪声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公司厂界外1m处。

(4)环境风险评价

本期工程氨水储存属于非重大危险源,氨水罐区周围为非环境敏感地区,虽然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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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不属于有毒、易燃或爆炸性物质,但是氨水的挥发物氨气为一般毒性物质。因此,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评价范围距离最大可信事故源点3km范围内。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见图2.2-2。

2.3环境保护目标

(1)保护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保护区域声环境质量,使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3)根据环境功能区划的分析,必须保护近海海域水质,使其不受本项目建设的影响。

根据现场实地调查,技改项目调查评价范围内共分布有居民点100个,敏感点相对本工程方位和相对本工程距离等基本情况详见表2.2-1。

表2.2-1 评价范围内陆域保护目标情况

序号 1 2 东临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居委会 保护目标名称 五山村 西浦村 东方村 临高村 洋浦村 儒兰 夏兰村 新兴安置区 盐田村 西方兰村 铁炉村 中心村 上头村 咸塘村 新英湾安置区 长地村 银盏村 新基村 笔坡村 西井村 基本情况 户数 176 271 558 747 1508 730 628 991 268 112 88 145 71 361 955 41 224 61 147 56 总人口(人) 885 1428 2431 3216 6751 3315 2827 4695 1346 551 447 718 236 1763 4879 210 1006 271 727 176 经纬度坐标 N19°44′01″,E109°12′37″ N19°44′07″,E109°12′41″ N19°44′21″,E109°11′12″ N19°44′21″,E109°11′12″ N19°44′26″,E109°11′30″ N19°44′27″,E109°10′48″ N19°44′37″,E109°10′34″ N19°44′37″,E109°11′13″ N19°44′31″,E109°12′40″ N19°44′35″,E109°12′45″ N19°44′43″,E109°12′45″ N19°44′47″,E109°12′55″ N19°44′38″,E109°13′11″ N19°44′52″,E109°13′02″ N19°44′52″,E109°12′39″ N19°45′00″,E109°10′21″ N19°45′49″,E109°11′00″ N19°45′11″,E109°10′24″ N19°45′15″,E109°10′57″ N19°45′20″,E109°11′49″ 12

南 3200 与项目方位 东南 东南 与地块边界最近距离(m) 4340 4170 南 南 南 南 东南 东南 东南 东南 东南 东南 东南 西南 南 西南 南 东南 3170 3110 2910 2760 3830 3750 3680 3920 4150 3720 3480 2200 2080 1960 1720 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