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关于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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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井水害防治要纳入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高度重视矿井承压水开采和老空积水、岩溶积水的防治工作,健全防治水组织机构,充实防治水专业人员,规范防治水规章制度,强化防治水技术管理,保障防治水装备配备。要求凡承压采区必须采取针对性的综合超前探测手段,采取措施有效防范透水事故,否则严禁进行采掘作业。兼并重组煤矿要强化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技术资料档案,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严禁在水文地质资料不清和掘前采前不探的情况下生产作业。同时要严格井下巷道贯通管理,消灭无计划贯通。

3、煤矿在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的基础上,年底前所有生产矿井要建立井下广播系统,有条件的矿筹建井下无线通信系统,基建、技改矿井同步完善相关系统。同时,加快推进煤矿井下“三级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本部各矿和宏厦一建计划投入3.34亿元,建设44个井下避难硐室,设臵79台可移动式救生舱,全年要完成装备数量的70%,以确保2012年6月底全面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4、对矿区供电网架进行优化调整和增容改造,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加强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的检测和管理;严格危化品及民爆物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销售各个环节的安全控制;切实加强非煤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预防地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发展计划部和安监局负责,对所有安全技措工程实行建设项目任务书管理,实行质量、工期、造价三大承包,并认真兑现奖罚,发挥安全技措工程在预防重大事故方面的作用。

(四)加快建设项目手续证照办理,做到依法依规生产和建设

无论煤炭产业还是非煤产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强化依法办矿、依法办企业的思想,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管五方责任,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在取得开工报告后,抓紧办理后续建设和生产的各种手续证照,使企业的生产建设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禁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实行基建副总经理领导下的分工限时办理制度和分项奖罚制度。

(五)落实行业标准,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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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的建设活动,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和动态达标。

现有生产矿井在巩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计划完成各专业质量标准化推进项目,现场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标准,并积极创建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矿井要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供电、通风、瓦斯治理、防排水等安全工程和设施要优先施工,按照分类管理,分步推进的原则,达到“边建设边达标”的要求。

化工、铝电、选煤、建筑、煤气、机械制造、中小企业、医疗卫生、生活后勤、服务业、公路、铁路专用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所有行业领域都要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相关业务部门牵头,制定年度达标规划,并按照行业标准组织检查验收考核,推广先进适用的自动化控制、集中控制、危险源监控技术装备,提高生产装臵和监测监控装臵的自动化程度,结合《地面企业生产作业过程危险因素分析及预控》的要求,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岗位作业标准化建设。

(六)推行干部走动巡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有关规定,严格带班领导的审批备案、带班计划公示、井下交接班和汇报登记,完善井区、生产职能科室和队干跟班带班制度,各级跟班带班干部上岗期间要强化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的巡查,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地面企业特别是危险行业,也要建立健全领导现场带班和强化安全管理的制度措施,强制推行干部走动管理。要求地面企业的领导每日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和生产作业过程关键环节至少巡查一次,车间级领导对分管范围每日至少巡查两次,并留有记录。临时动议工程和主要施工点,必须有厂级、车间、工段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在现场指挥监护。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安监局组成监督考评组,加强对地面单位领导干部走动巡查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通报。

煤矿和非煤单位的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的第一时间都有权直接决策和指挥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突出岗位安全培训教育

严把建设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准入关,着力强化基本队伍建设。按照山西省煤炭厅要求,人力资源部门负责,5月底前有计划地将煤矿井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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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所有劳务派遣人员整顿完毕。同时,建立非煤单位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非煤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

全员安全培训实行计划管理。组织煤矿和非煤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法定的初训、复训和再培训,做到100%取得合法有效证件,持证上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批准招收的合同制工人,由培训机构实施为期各三个月的封闭式准军事化理论培训和岗位实习。地面厂队新工人进行岗前法定72学时的《安全培训合格证》取证培训和一个月的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做到“先持证,后上岗”,确保全部从业人员入职上岗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组干系统重点办好120名新提拔矿处级干部培训班、200名党政正职培训班、180名煤矿生产技术干部经营培训班、50名煤矿党群干部生产技术培训班、50名化工系统和30名铝业系统干部培训班,并开通干部网上教学培训系统,着力提高矿处级干部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人力资源系统举办1000人的区科长培训班,300人的煤矿井下队长培训班,600人的井下班组长培训班和170人的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安全预想、危险预控、班组建设、薄弱环节事故防范和质量标准化标准等相关安全技术业务知识,提高现场履职和防控事故的能力。

安全培训教育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员工行为、增强员工技能为目的,要按规定配备专职教师队伍,注重提高教师队伍本身的业务素质、知识结构和培训能力,倡导符合实际和针对培训对象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充分发挥基层队组在培训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煤矿井下和地面重点岗位操作员工安全培训要紧紧围绕引深操作要领和事故案例的学习,拓展延伸,提供员工参与互动的平台,突出现场实训,让每个员工掌握岗位相关的工艺工序要求,掌握岗位危险预知、危害辨识和事故防范的本领。对教育培训质量的抽查考核要形成制度,切实通过持续而有效的教育培训,促进安全行为养成。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总协调,整合党群部门资源,以引深安全宣传教育“12法”和“12〃60”工作法为主线,营造氛围,引导舆论,调控行为,组织检查考核,形成强大合力。各兼并重组煤矿要按照“6+6”模式尽快完善安全宣传教育的基础工作,并组织实施。

(八)落实技术管理责任制,确保规程措施执行到位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或主要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强化总工程师或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技术决策和指挥权。涉及生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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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技术规范、标准、措施的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重大技术问题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决策。

煤矿井下生产施工要制定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其它行业的危险性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爆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空作业、危化品运输、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层建筑施工等),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规程措施的内容要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重要的规程措施必须组织会审。规程措施批准后,必须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组织反复学习贯彻。

(九)实施五级安全预想,搞好隐患排查治理

坚持集团(区域公司)、二级单位、井区车间、队、班组五级安全预想制度,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针对生产组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和重点环节进行超前安排部署,制定切实的措施防范事故发生。

不断完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实施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销号的闭合管理,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建立逐级安全生产例检制度,高危行业要建立内外部专家安全“会诊”机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管理水平。

对兼并重组煤矿要按照程序、标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和复工复产验收,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限期整改,验收合格后才能复工复产。

(十)加强班队安全建设,夯实基层安全管理

深入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建立健全基层队、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队干和班组长的任用考核机制,发挥好他们在现场组织协调、操作示范、查处隐患、质量达标方面直接、有效的安全管理职能,加强师徒合同履行情况的激励考核,强化以安全和质量标准化为导向的工资分配制度,继续执行好全员安全技能账户考核,积极探索“安全积分制”、“三违”人员“过五关”帮教等安全管理的新机制、新举措,认真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文化建塑,按计划选拔井下一线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技校毕业生,到中国矿业大学带薪进修煤矿主体专业课程,进一步促进学习型队组建设。

(十一)强化事故易发环节管理,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要把顶板和运输作为预防事故的重点,强化监管措施。顶板管理方面坚持“排排见锚索”的规定,加强两巷退锚管理,及时进行顶帮支护。兼并重组煤矿要加强对支护工艺的技术论证,确保支护强度和支护的稳定性,并抓好现场落实。井下任何情况下严禁无支护作业,否则一经发现,跟班干部就地免职。矿井运输方面6月底前全面实现“管、运、修”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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