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地产施工合同书范本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万科地产施工合同书范本更新完毕开始阅读ea953e1b1b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ba

此增减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质量责任、缩短或延长的工期由乙方负担。 4.4. 乙方如果在施工中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需报甲方批准,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发生经济和法律纠纷,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负责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建议此项条款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工程造价第五条 5.1. 本合同总价未含甲方分包工程、三方施工合同、三方供货合同的总包配合费用。

5.2. 现场签证(含设计变更签证、增加工程签证):计价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八条执行。

5.2.1. 甲方增加工程量,或者对工程进行变更,如乙方认为按甲方要求完成签证工程的施工,将引致合同造价外的金额而要求补偿时,应在接到甲方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单15日内将签证单(附相对应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单、详细预算及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监理及甲方,逾期视为乙方放弃补偿要求。所有联系单在施工前须得到甲方成本人员的确认,否则不作为计价的依据。

5.2.2. 甲方一般应在签证工程施工完成后30日内将签证签认完毕,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调整。乙方在上报进度款申请时,应将上月已签认的签证(含相关资料),一起上报,签证工程款随进度款一起支付给乙方(支付比例同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逾期上报或未上报甲方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项签证权益,结算时不再计入。 5.2.3. 签证造价确认套用本补充合同有关规定,包括计费方式、施工组织措施费等,全部项目按定标综合单价计费,缺项部分套用相应或相近定额项目计算,乙供材料设备价格按甲方限价为准,工程量以甲方审定量为准。

5.2.4. 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有可能被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2.5.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原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5.2.6. 现场签证统一使用招标单位制定的现场经济签证单格式,此单须由施工单位填写,甲方及监理经办人审核工程量和单价,经总监、甲方项目经理审定后方为有 效;违反本要求的签证为无效签证。.

5.2.7. 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乙方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的编号等,否则不予办理。 乙方违约金、罚款等应扣款项,由甲方办理扣款单,从当期进度款中扣回。5.2.8. 劳动保险费等甲方代收费用,从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回。5.2.9.

5.3.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交纳。

5.4. 其它事项按工程造价计算规定执行。 5.5. 工程分包:

5.5.1. 乙方负责对三方施工合同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配合,由甲方或分包方支付该工程合同价(不含设备费)的2%作为乙方总包管理配合费(含税金), 5.5.2. 在乙方对甲方分包工程提供了总承包配合的情况下,甲方支付该工程合同价(设备费除外)的2%作为乙方总包配合费(含税金)。

5.5.3. 以上两种情况,乙方在收取合同中规定的总包配合费外,不得向分包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收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5.6. 材料、设备:

A、 甲供材:此部分材料价格按投标文件的附件7计入预算,结算须在税前扣除甲供材价款,甲方按照实际采购成本价计取1%保管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B、 三方订货材料:此部分材料价格不计入综合单价,甲方按照实际采购成本价计取2%保管费用支付给乙方;并直接支付材料款给供货单位。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C、 以上两种情况,乙方在收取合同中规定的保管费外,不得向分包商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收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D、 材料最高限定价格:此部分为甲方要求使用的特定品牌、规格的材料,乙方已根据自行询价的结果承认此价格或另行报价,结算时不论材料价格如何变化,以此报价为准。(注:乙方报价不允许超过甲方限定的最高价格,否则该种材料按照甲方限定价格*0.8计入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中。) 方未指定的常规材料价格:乙方已根据市场情况编制材料单价,结算时以此甲 、E.

报价为准。

F、 如使用未在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材料时,或在施工中需要更换材料的种类,甲方有权重新确认此部分材料采用何种方式供应,乙方无条件接受,如果采用限价,以甲方审定的材料限定价格为结算依据。

5.7. 三方施工或供货合同工程的结算(特殊工程由甲方划分):

5.7.1. 甲方只根据图纸、定额、限价、签证、设计变更、三方合同条款与乙方对接,而不直接与分包方交涉。如分包方计算和结算的工程量与甲方、乙方核对的工程量有出入时,差量由乙方负责;即分包方的结算工程款以甲方、乙方核对的工程量为准。

5.7.2. 最后乙方工程总结算价款须先减去甲方按照三方合同中实际支付给分包方的工程款或材料款。三方合同中的分包商和乙方之间的结算由分包商和乙方自行结算。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商材料、人工的浪费,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任意苛扣分包方结算款,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扣分包方结算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5.7.3. 在没有明显证据表明分包商有违约现象的情况下,乙方应该在三方合同中分包方工程完工并经乙方报请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的15天之内完成其与分包商之间的结算。

5.8. 甲供材及三方订货材料的结算:

甲方按照定额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单方用量支付材料款,超出部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5.9. 工程预(结)算划分细则

施工图拿到后,乙方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分部位、分专业编制施工图预算。 A.土建:地下车库、地下室、裙楼、架空层、塔楼(住宅) ⑴ 地下车库:

基础:以地下车库底板为界(含底板)。包括挖地槽、土方回填、基础、承台、地梁;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地下车库的顶板钢筋砼;

、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50%、垂直运输的50%建筑:脚手架的. 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金属构件、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地下室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屋面隔热及防水; ⑵地下室:

基础:对于高层项目,以地下室底板为界(含底板);对于多层项目,以±0.00(首层)处楼板底为界。包括挖地槽、土方回填、基础、承台、地梁;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地下室的顶板钢筋砼;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金属构件、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地下室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 ⑶架空层: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架空层顶板钢筋砼;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阳台地砖、屋面地砖、屋面瓦、金属构件、屋面隔热及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架空层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 ⑷塔楼(住宅):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超高费的50%;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超高费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阳台地砖、屋面地砖、屋面瓦、金属构件、屋面隔热及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塔楼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 ⑸其他:

地下室、裙楼、架空层飘出部分,其屋面结构和建筑全部计入该部位。 对于结构错层的,参照上面的部位划分,按其使用功能进行划分; 屋面装饰架由特殊构件制作的应进行单独列项。 B. 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空调通风

⑴各专业按地下室、管道井或强弱电井(密闭式)、裙楼、架空层、塔楼分别列项;

火灾报警系统设备、消防电、、消火栓系统)(下分喷淋系统、⑵消防工程分消防水.

火灾报警系统工程)、防排烟、配电房CO2灭火系统(弱电、管道)、配电房通风工程;

⑶弱电预埋分电话、电视、智能、煤气、门铃、消防电、宽频。 ⑷电气工程分动力、照明、防雷接地。 5.10. 预算核对原则

A. 审核进度及人员安排

(1) 乙方必须安排充足人员,并报送人员名单,此名单上的人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离。

(2) 乙方在收到甲方资料及全部图纸后按甲方要求30天内报送施工图预算书。甲方收到乙方施工图预算书后5天内提出反馈意见,如甲方认为需要核对,由乙方提供工程量计算书及汇总表。

(3) 乙方在接到咨询公司的审核意见后,必须在5天内提出反馈意见。 B. 甲方委托咨询公司对乙方报送的《工程预算书》进行审核。 (1) 乙方预算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分类及格式编制,否则影响进度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必须提供该部分的《工程量汇总表》和《工程量计算书》,以便核对;工程量计算书必须按 省、 市有关规定正确列式计算,否则以甲方、咨询公司为准。

(3) 乙方本着对自己利益负责,对自己所报的《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中少算、漏算的内容负完全的责任,40天内(自收到施工图纸后计)乙方未提出补充预算的,甲方视其为已经综合考虑,核对时不再计入。

(4) 核对时乙方必须及时提供钢筋计算书,否则以咨询公司计算为准。 (5) 咨询公司对甲方的利益负责,对乙方所报的《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进行审核。

(6) 咨询公司审核乙方《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 计算书》的过程中,意见出现分歧时,按合同规定执行;其他(工程量计算、套项计价等)首先考虑咨询定额站,其次再考虑由甲方协调解决。

C. 咨询公司和乙方核对确认后所出的《工程预算书》作为初审结果报甲方最终审定。

乙方不得向咨询公司人员赠送钱物、行贿,亦不得向咨询公司人员请客送礼。发D.

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E. 咨询公司人员指出乙方《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中不合理多算、重算的部分,乙方人员必须予以解释,在双方人员沟通后按正确的方法修正、调整,否则以咨询公司计算为准。

F. 在核对过程中,对已经核对完成的部分(指按部位、分项目),于第二天由双方核对人员签字确认。双方复核人员在第三天进行签字确认。在复核时发现错误的,由发现方指出错误所在,双方核对人员重新核对及签字确认结果,并及时做好预算项目的备忘。

G.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核对完成预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预算核对工作,甲方将不予支付进度款(不含前三次付款)。 5.11. 结算编制、审核原则 A.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1) 实行变更、签证(已施工完成)进行月结制度,变更按预(结)算划分细则进行分类,分为结构变更、建筑变更。乙方按以上规定必须在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25日前签发的变更、签证的结算书。结算书必须按本合同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也必须采用预算软件进行编制。

(2). 变更、签证结算必须按变更、签证号码进行分项,不得进行不同号码(有互相联系的号码除外)工程量汇总。同时,乙方还必须提供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底稿给甲方。

(3). 对于结构变更、建筑变更、签证、水、电、风各专业应分别编制结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