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应急连职责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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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示 报 告 制 度

一、凡本级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按级向上请示。 二、对上级军事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本单位党委、政府汇报,以取得党委、政府的支持。

三、民兵应急分队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执勤巡逻、资料管理、政治建设等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武部报告。

四、加强对民兵应急分队干部的考查、了解,掌握其德才表现,并不断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提出使用和调配意见。

五、报告通常逐级进行,必要时也可越级报告。

六、凡该请示报告而不请示报告的,出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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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部 例 会 制 度

一、民兵应急分队干部每月六号为例会日,由连长、指导员组织,排以上干部参加。根据需要,会期也可推迟或提前。

二、民兵应急分队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会前应注意搜集情况,做好例会准备,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要提前请假并及时补课。

三、民兵应急分队干部例会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对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的指示、分析形势、布置任务、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民兵应急分队活动计划、总结布置工作。

四、年终召开一次全体民兵应急分队干部年度工作总结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制定明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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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 记 统 计 制 度

一、民兵应急营(连)登统计主要有“四本”、“三册”、“二表”、“一图”。即:“四本”:工作会议记录本;支部(党委)会议记录本;政治教育(活动开展)记录本;装备器材登记本。“三册”:人员花名册;出入转队花名册;集结点验登记册。“二表”政审表;民兵外出审批表。“一图”:分队人员部署图。

二、各类登统计填写要及时准确、各类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字迹工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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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结 点 验 制 度

集结点验是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促进整组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集结点验统一在民兵组织整顿检查验收阶段进行,重点对基干民兵分队进行集结点验。

二、集结点验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下达点验命令、召开民兵点验大会、呼点人员、检查官兵相识、组织入队宣誓、宣布参训对象、清点装备、总结工作、公布制度、表彰先进、领导讲话等。

三、基干民兵以连(营)为单位进行集结点验,到点率达到90℅以上,指挥关系要明确,达到官兵相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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