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情况汇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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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工作。对政协的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从强化领导、规范程序、跟踪督查、狠抓落实上着力,使提案的办复率达到百分之一百,提案的落实率逐年提高。提案办结后,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向政协常委会通报了提案办理情况。为规范各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根据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印发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则,对提案的交办与承办、办理与答复、督查与总结等作了具体规定,使提案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区人事劳动、教育、建设、海洋与渔业、公安、卫生等单位,也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了办理细则,对承办提案的科室和承办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去年,县政府还采纳县政协《关于做好县政协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提案办理领导负责制,实行重点提案区长领办制,综合性提案县长归口负责制,一般性提案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县委县政府及区属部门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极大地调动了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使政协提案数量进一步上升,质量进一步提高。

(六)落实“三化”要求,构建有利于政协履行职能的良好机制

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是更好地发挥政协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省、市政协工作会议后,县委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适时召开了全县政协工作会议,对加强新形势下我县人民政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政协履行职能、推进政协工作“三化”建设提出新要求。同时,县委根据省、市委的政协工作“三化”建设意见要求,在全面调研,综合听取县政协、各党派和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意见》。县委的《意见》进一步明

确了我县政协工作“三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规范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和程序,为今后全县政协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会后,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的《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政协工作制度,主要有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协商制度,重要问题的通报制度,重要会议的列席制度,有关工作的调研考察制度,监督视察制度,政情交流制度,对口联系制度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的办理及反馈制度,从而有效的促进了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全体政协委员职责的履行和政协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重视和支持政协加强自身建设,改善政协的工作条件。政协的自身素质是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县委非常重视和支持政协的自身建设,经常给政协党组出题目、提要求、下任务,指导政协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更有效地履行职能。在县委的领导下,县政协党组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根据县委的要求,不断加强县政协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学习为先导,努力提高委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常委会、专委会、全体委员和机关干部等各个层次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经常进行;贯彻落实县委“三化”《意见》要求,重新修订完善了县政协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常委会工作规则、专委会工作通则、主席会议工作规则、提案工作规则、委员视察工作条例、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规定和加强常委会建设意见、发挥委员作用意见等重大工作制度和机关工作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协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和正常运作。县委十分重视政协组织干部配备和委员力量的充实。三届政协恢复运转以来,不断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和政协机关的力量,对因为人事变动造成的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委员的缺位,通过民主协商,及时调配充实。县委对政协机关干部的

培养、选拔、交流、使用,与党政机关干部一视同仁,通盘考虑。政协恢复以来,选派若干名干部先后分别参加了市、区各个层次的党政干部培训;在原来基础上,XX年又为政协增配办公室副主任一名,专委会专职副主任一名。县政府及时为政协租借办公用房,拨付经费,购置车辆,增添必要的办公设备,重视政协工作条件的改善。 二、存在问题

1、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县政协恢复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各参加单位和全体委员,积极履行三项职能,为我县的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政协工作宣传不够,整个社会舆论对人民政协缺乏应有的关注。今年中央5号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布后,学习宣传的力度不够大,各地对此反应不热。特别是有一些党员干部对新时期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工作的思想认识未能达到应有的高度,工作未能摆上应有的位置。 2、对县委的政协工作“三化”《意见》贯彻还有待于深化。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渠道。去年,县委制定了《关于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意见》,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上还不够到位,虽然规范完善了一些工作制度,但在具体执行中还有差距。如何进一步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如何坚持情况通报、反馈制度,扩大委员的知政知情面,促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如何进一步规范、及时、到位地办理委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切实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等等,还需积极探索,不断改进。

3、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工作还需继续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县政协恢复以来,我县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作用得到

进一步的发挥,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工作逐步加强,但是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开展与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政治协商,接受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还需不断规范和创新;对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目前我县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的配备总体数量较少,总体比例也较低;民主党派的工作条件尚需不断改善。

4、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尽人意。政协机关是直接为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服务的机构,也是政协工作的一个综合性平台。政协机关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政协的总体工作质量。县政协恢复以来,虽然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力量不断得到加强,但是总体上看,组织部门在为政协机关配备干部时,存在一种“安排老干部”倾向,机关干部年龄结构不尽合理,机关缺乏生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交流不够。这些都不利于政协工作的开拓、创新和政协事业的发展。

二、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大学习宣传中央5号文件精神力度,进一步形成有利于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央5号文件集中概括了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事业的新思想新要求,是指导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大力学习宣传中央5号文件精神,使全县上下特别是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坚持、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共识,进一步形成促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切实把中央的意见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