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暨农业产业化动员会上的讲话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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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只要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只要切合本地实际、符合经济规律,只要不被法律和政策明确禁止,都应该大胆探索。三是有利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根本目的在于带动农民增收。我们在推进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要把提高农民收入作为核心目标,进一步挖掘农业生产多领域的潜在价值,拓宽农业产业多环节的增收渠道,为促进农民快速致富增添新的动力。

(二)必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选择适合当地特点的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和生产经营方式,一是依托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大力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是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实现统一经营的重要途径。专业合作社要以服务为手段,把农民组织起来,提供统一品种供应、统一生产技术标准和培训、统一农机作业、统一销售等服务,采取托管、菜单、自主经营等多种灵活有效的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二是探索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是破解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难题的有效途径,在农村劳动力外出较多、农民不愿耕种土地的地方要大胆探索。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权由合作社以市场方式运作,吸引现代规模经营主体统一经营土地。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可直接采取以企带社的办法,由龙头企业的资本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构建两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必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推进土地流转和产业化经营是政府的事,指望农民自发流转不行,指望企业跟农民也打交道不行,这个职能只有政府来承担,政府必须是主导,要引导、激励、监督、规范、依法推进土地流转和产业化经营。各乡镇要在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项目扶持、配套服务方面下功夫。在这里,我强调几个工

作重点:

第一,要建立以土地流转为主要业务的农村产权市场体系。为广大农民和经营业主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和服务平台,是保障土地经营体制机制创新规范、平稳推进的关键举措。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作用,同时,利用好“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平台,建设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监管有力的农村产权市场,实行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实现县、乡两级市场联网。

第二,要做好土地纠纷的调解仲裁,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土地流转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要妥善解决土地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去年已正式施行,它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去年我县也依法设立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畅通调解仲裁渠道,形成调解、仲裁、司法相结合的多途径、多层次化解农村土地矛盾的有机整体,严格依法开展调解和仲裁,尽量把农村土地纠纷化解在基层,确保农村土地流转顺利推进。

第三,要把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作为农业产业化重要载体。今年起,农业部将在全国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市政府正在全面实施农业产业化“451”倍增计划,即到“十二五”末,建设4个产值超5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园区;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500亿元;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增收超1000元。我们要抓住这个有利时机,重点支持**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建设一些主导产业突出、企业集群发展、产业链条完整、规模效应显著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第四,要把推进产业集群发展作为农业产业化的主攻方向。近年来,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已成为一种新的趋势。我们要多向周边兄弟县(市)学习,着力引导产业集聚,形成食品深加工、果蔬及肉类加工生产等大产业集群,与国内其他食品生产基地形成错位发展、差异化竞争的格局;要顺应形势,因势利导,在承接第三次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引导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聚集,围绕龙头企业引进,发展关联企业、配套产业,

力争“十二五”期间,培育1—2个产值超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集群。

(四)必须研究制定配套政策

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难度大、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这次会议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紧制定配套政策:一是如何保障农村土地所有者、承包者、经营者几方利益;二是如何解决转地、失地的农民的社会保障和户籍变更问题;三是如何扩大农村抵押物范围和拓宽融资渠道;四是对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的扶持细则;五是如何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和服务体系。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出台指导性、操作性较强的文件。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领导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一)建立领导工作机制 我县已成立了由县农委、发改委、财政局等18个县直部门及各乡镇为成员单位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土地流转工作。同时,成立11个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指导乡镇组,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同志担任组长,指导、督促各乡镇的土地流转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领导工作机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及时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土地流转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土地的依法管理,严禁掠夺性经营,严禁改变土地用途,并会同农业部门对流转的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财政部门要安排土地流转和纠纷仲裁工作专项经费,

制定土地流转奖励扶持政策;公安部门要对跨区域流转土地的受让方申请迁移登记为当地农村常住户口的,及时依法给予办理;人社部门要对承包土地经营权全部转出的农户,经乡(镇)人民政府认定,在参加就业培训、接受岗位推介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被征地农户同等待遇,在自主创业时,可参照执行城镇下岗职工的有关优惠政策;工商管理部门要积极为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注册登记提供便利服务;农村金融及政策保险机构要为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

(三)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要加大资金、项目和用地向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力度。整合相关支农资金和项目,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将土地整治、标准农田建设、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结合起来,对已形成规模经营、符合条件的要优先安排立项。二是要加大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规模经营主体的信贷投入,对实力强、资信好的给予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简化贷款手续,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拓宽农村融资渠道。三是要加大规模化经营的扶持力度。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进行重奖,并从扶持资金、税收政策、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依据县域经济发展思路和市场运行规律,集中扶持主导产业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加快形成产业化程度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特色经济。支持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新建或者培植优势农产品基地,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提高经营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根据土地流转面积和产业经营规模大小,制定不同档次的财政、信贷、产业扶持政策,重点扶持流转面积1000亩以上、经营期限10年以上的龙头企业或种养大户,鼓励土地向龙头流转、向大户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十二五”期间,县财政每年将安排

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土地流转补贴。三是加大奖励力度。县财政对每年新增1个1000亩以上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的乡镇奖励1万元,2000亩以上奖励2万元,5000亩以上的奖励8万元,10000亩以上的奖励15万元。同时,对成功申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者名优产品的企业,也将予以重奖。

(四)加强典型宣传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在主导产业发展、基地建设、流转模式创新、农民利益维护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好的典型,如**等千亩以上的规模流转大户。各乡镇要注重总结先进经验,抓典型、抓示范,抓模式,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五)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今年,县政府将把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工作作为乡镇考核的重要经济指标,各乡镇要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推广经验。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机构的作用,定期研究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集中精力,常抓不懈。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

同志们,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克难奋进,努力在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着力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农村经济增长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