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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质量协议(厂家)

编号: 1. 总则

1.1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供需双方的责任,本着平等合作原则,****(以下简

称甲方)和 **** (以

下简称乙方)经共同协商签订供货产品技术质量保证协议。

1.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因违背协议而出现质量

问题或质量事故,违约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按本协议的规定做出损失赔偿。 1.3本协议包括:质量保证、验收规则、产品检验方法、主要原材料的定点及质

量控制、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产品合格质量水平控制、元器件周期试验和可靠性监控、设计工艺更改控制、质量信息反馈、不合格品处理、损失赔偿、技术保密及专利保护等条款。

1.4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若由于乙方原因出现某种物料不能正常供应或停供的情

况,应提前6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有足够的时间认定新的厂家,保证甲方生产的正常进行,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有关处罚条款追究乙方责任。 2. 质量保证

2.1乙方应不断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以完美的设计、优质的材料、科学

的管理、良好的服务,提供给甲方优质、安全、可靠的部件。如乙方所提供的部件在甲方进货检验、装配过程、整机使用等各环节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挽回,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名誉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2.2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最新版的规定及要求。 3. 验收规则

3.1验收标准:甲方正式受控生效的《企业标准》、《部品规格书》、《检验规范》、甲方设计图纸、CAD数据、认定样品及样板,以及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标准。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应与甲方研发部门进行沟通,《部品技术规格书》

及《验收技术标准》确认验收标准的内容,确保所供产品能够满足甲方的最新有效版本的要求。

3.2甲方按约定的验收规则判定乙方该批产品不合格时,质量或采购部门发出不

合格通知单

3.3乙方必须保证提交的产品生产存储期不超过3个月(贴片器件12个月),除

非在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否则甲方将按不合格判定。

3.4 为保证甲方对货品的管理,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3.4.1标志:产品应标注制造厂简称或商标、产品型号或图号、生产日期、安全

件应标注国家或国际规定的安全标志。对于有环保要求的物料应在内外包装上分别注明环保标志。

3.4.2 内包装:合格的产品应以某一整数为单位,采用真空袋、塑料袋、纸盒等

满足产品要求防护措施的良好包装。包装内应有产品合格证及产品清单,应包括:产品型号、物料编号、生产批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 3.4.3外包装:符合甲方要求,应防震、防潮、抗挤压,以保证产品在运输途中

不会遭到损害;包装箱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安全件应标注规定标志、同时应标注“小心轻放”、“怕湿”、“向上”等标志。

3.5乙方每次交货时,必须提交该批产品的抽检合格报告给甲方。

3.6乙方应保证在同一型号,定量包装中不发生混料和少料事故,混料、少料事

故按不合格判定。 4. 产品检验方法

4.1甲方根据本协议3.1条规定的“验收标准”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检验。 4.2 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夹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标准,若双方对测量数据

有争议时可进行协商,以双方最终认可为准,特殊情况以市级以上检测机构测定数据为准。

5. 主要原材料的定点及质量控制

5.1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乙方应建立原材料认定程序、配置检验试验设备,建立供应商档案。若甲方要求提供定点供货商明细,则甲、乙双方应各持壹份。

5.2乙方因故需变更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或材料,应书面通知甲方研发部门,经甲、乙双方认定合格后才能进行有关变更。未经甲方认可而擅自变更供应商,并使用其原材料,乙方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负责赔偿或协商解决 6. 产品质量指标要求

6.1乙方产品须确保甲方整机上机失效率≤0.3%;部件6个月累计返修率不高于0.3%。

6.2乙方提交的每个型号的产品年度入厂交收检验不合格批次,不能超过两次。 7.有关试验费用的规定

7.1生产中出现质量异常时,甲方对乙方产品进行试验验证或委外试验,如确定为乙方品质不良,费用由乙方支付。 8. 设计、工艺更改控制

8.1乙方经甲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及生产工艺,若因特殊

原因确需变更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实施。没按要求执行,乙方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负责赔偿或协商解决 9.不合格品处理

9.1 交收检验中批次不合格,原则上整批退回乙方处理。因特殊原因需就地筛选

或返工的产品,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甲方指定地点筛选或返工,并进行第二次交收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需要甲方协助返工的,按照每人/小时100元支付费用,直接从甲方所欠货款中扣除。

9.2上机正常使用中出现的不良品,应有乙方负责质量分析和三包并在接到物料

3天内向甲方反馈分析报告。

9.3市场出现的早返机,经甲方分析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质量反馈

后,立即组织分析和处理,并在3天内向甲方提供书面的整改报告,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合格产品给甲方

9.4若出现批次质量问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分析及整改报告,经甲方试

验、试流合格并确认整改有效后,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恢复供货

9.5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交收检验中,如判定为不合格时,乙方应在10 工作日内

将产品全部从甲方仓库退出,若在甲方库存时间超过 20 工作日,甲方将作报废处理,不进行付款。 10.造成损失赔偿

10.1乙方由于违反本协议而使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0.2乙方产品在生产使用中出现失效率严重超标或批次性质量事故,导致甲方

停产或返工,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给予补偿或协商解决。

10.3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壹年内导致甲方整机批次性返修、返包,乙方应按照

甲方的实际损失给予补偿或协商解决。

10.4乙方应对三年之内出现的早期失效产品实行“三包”;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

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害,乙方应全额赔偿损失。 10.5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并随相关证明的,乙方应当收到索赔函后叁个工作日

内做出书面答复, 拒不答复的,视为同意甲方索赔请求,甲方可直接扣减应付给乙方的货款。 11处罚条例

11.1 乙方在未经过甲方确认情况下提供更改了关键原材料的产品,甲方按本批

物料货值1:10的比例对乙方罚款,并退回库存产品。

11.2乙方提交的同一批产品,生产时间不能跨逾 2个月,凡有跨逾 2 个月的,

若无甲方的认可将视为不合格批予以退货。 11.3入厂批次合格率规定

11.3.1乙方产品入厂检验出现不合格批次,因乙方产品电性能或功能问题,且

为批量性的,第一批次甲方对乙方按货值的5%罚款;一年内累计第二批次甲方对乙方按货值的10%罚款,要求整改,提供整改报告。

11.4 由于乙方原因出现某种物料不能正常供应或停供的情况,未能按规定要求

通知甲方,甲方将对乙方给予造成实际损失处罚或取消供货资格。 12.技术、保密及专利保护

12.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工艺文件、CAD设计文件、图纸、数据资料、

样品及样板、专用件模具、专用元器件及整件等,未经甲方同意认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提供,若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款规定追究赔偿,并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12.2乙方对甲方的专利设计应给予保护,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第三方使用,若

乙方违反本条款,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条款规定追究赔偿,并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12.3乙方保证,其生产产品所使用的技术或者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均已合法获

得许可权,若由此出现的纠纷或索赔等,由乙方全部负责。

12.4 乙方不能企图采取任何手段(包括专利)成为甲方物料和部品的独家供方,

乙方供甲方的物料和部品,甲方有权再委托其他供方为海信配套、供货,乙方不得提出收取费用要求。

12.5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满足环保指令要求的部品,并按照甲方要

求提供相关材料分析报告和供方声明。 13.保修内容

13.1乙方产品的保修期为3年,保修期内,关键件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将不良

品退还给乙方,经乙方确认系元器件本身不良后由乙方无偿提供维修用件,由甲方负责维修,超出保修期由乙方有偿提供维修用件,由甲方负责维修,。乙方有义务以优惠价向甲方供应维修用件。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之后15天内,向甲方提供所需元件

13.2乙方无偿提供1%备件,供甲方售后服务维修用

13.3在本型号产品停止生产或本协议终止之后5年内,乙方同样有责任给甲方

提供维修零部件。

13.4乙方由于备用部件的规格改变或不能供应定购的部件时,乙方应提前通知

甲方并告知原因,如用替代的备用部件给甲方,替代部件应满足以下要求:替代部件的质量、性能、可靠性将和甲方定购的部件相同或更好;替代部件的外观和甲方定购的部件没有明显的不同;替代部件和甲方定购的部件可以兼容。关于替代部件的费用应收费合理,由双方协商 14.术语

14.1部品上机失效率:月度整机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故障部件数量占月度该部件总的上线使用数量的百分比。

14.2部品批次合格率:(乙方产品在甲方到货检验的合格批次数)/乙方到货批次

14.3批量质量事故定义:生产、实施和售后过程中,同一批次中出现同一部件或同一故障现象大于等于3%的质量问题。

15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