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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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安排的意见》的

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文[2004]14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4.09.09 【实施日期】2004.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州市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安排的意见》的通知

(穗文[2004]14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安排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九日 1 / 2

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人民政府

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4]2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字[2004]4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穗办[2004]9号)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我市市、区、县级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安排的意见如下。

一、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工作安排

(一)召开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9月)。

9月中旬,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会议请苏志佳副书记主持,沈柏年副市长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广州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张广宁市长作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动员讲话。参加会议人员: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区、县级市的党政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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