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省份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指标类解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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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数/评价地区该领域营运车辆总数。

考核依据:根据评价地区统计局、交通主管部门、交通运管部门出具的统计资料,汇总测算。

14. 节能环保型营运船舶占比

指标定义:指天然气动力、混合动力、电能动力等船舶数占评价地区营运船舶总数比重。 计算方法:节能环保型营运船舶占比=节能环保型营运船舶数/营运船舶总数。 考核依据:主要查看评价地区统计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航管理部门统计资料,汇总测算。

15. 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推进情况

指标定义:评价地区推进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的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

考核依据:查看评价地区相关正式文件及实际落实情况。包括相关规划、计划、工作方案、政策措施、协议以及其他正式发布施行的文件;相关统计数字;媒体报道;相关总结材料、经验推广材料等。

16. 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覆盖率

指标定义:评价地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及使用覆盖范围。

计算方法: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覆盖率=评价地区已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覆盖地级以上城市数量/评价地区地级以上城市总数。

考核依据:根据评价地区统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与运管部门出具的统计数据测算。 17. 节能减排组织机构及工作机制建设

指标定义:指评价地区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节能减排工作体系建设的组织与领导情况,以及相关工作机制建设运行情况。

考核依据:主要查看评价地区成立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或相应机构)的发布文件,节能减排工作相关会议纪要、工作汇报与总结材料,以及相关规划文件及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等。

18. 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

指标定义:指评价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制度、体系及碳排放核算、监测考核制度情况。

考核依据:查看定期发布的交通能耗监测信息;查看开展能源审计的相关总结报告;查看建设交通节能减排监测体系相关文件和资料;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看节能减排指标分解分配相关资料,开展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与考核相关材料,查看节能减排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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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书等。

19. 节能减排市场机制推进

指标定义:指节能减排相关的市场机制,如碳交易、合同能源管理、清洁发展机制、能效认证、领跑者制度等方面发展情况。

考核依据:在评价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碳排放交易试点项目材料和车船能效及碳排放认证等市场机制推广相关材料。

20. 节能减排宣传培训

指标定义:指评价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宣传包括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体验日”等活动,通过媒体、广告、宣传材料等手段广泛宣传低碳化交通运输知识。培训主要是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开展节能减排相关工作人员加强理论与经验培训工作。

考核依据:主要查看评价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宣传培训的通知、汇报与总结等相关材料。

二、考核标准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1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综合能耗 2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综合能耗 考核标准 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5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达标。 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5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达标。 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4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达标。 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3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达标。 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3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达标。 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5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达标。 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5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达标。 强度指标(40分) 能3港口生产单耗位吞吐量综合强能耗 度 4城市公交单位客运量综合能耗 5城市出租车单位客运量综合能耗 二氧化碳排放6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 7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 6

强8港口生产单度 位吞吐量二氧化碳排放 9城市公交单位客运量二氧化碳排放 10城市出租车单位客运量二氧化碳排放 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4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达标。 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3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达标。 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目标得3分。本指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达标。 以下1-6项以累加计分方式进行: 1、区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与落实情况(1分):①有、且按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的,得1分;②虽有、但计划落实不够到位的,得0.5分;③没有或者无具体配套落实计划的,不得分。 2、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客、货运)或者港站集疏运网络规划编制与落实情况(1分):①有、且按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的,得1分;②虽有、但计划落实不够到位的,得0.5分;③没有或者无具体配套落实计划的,不得分。 3、区域综合运输通道优化情况(1分):①有规划或方案、且体系性指标(30分) 基11.区域交通基础础设施布局及设结构优化情况 施 按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的,得1分;②虽有规划或方案、但计划落实不够到位的,得0.5分;③没有规划或方案、或者无具体配套落实计划的,不得分。 4、区域内公路路网结构优化情况(1分):①有相关规划或方案、且按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的,得1分;②虽有相关规划或方案、但计划落实不够到位的,得0.5分;③没有相关规划或方案、或者无具体配套落实计划的,不得分。 5、区域内港口结构调整或资源整合情况(1分):①有相关规划或方案、且按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的,得1分;②虽有相关规划或方案、但计划落实不够到位的,得0.5分;③没有相关规划或方案、或者无具体配套落实计划的,不得分。 6、区域内航道整治及等级提升情况(1分):①有相关规划或方案、且按计划积极组织实施的,得1分;②虽有相关规划或7

方案、但计划落实不够到位的,得0.5分;③没有相关规划或方案、或者无具体配套落实计划的,不得分。 12每万人城市轨道交通与公交专用道里程数 在0.3公里以上, 得4分;在0.21-0.3公里之间,得2分;在0.21公里以下, 不得分。 以下1-3项以累加计分方式进行: 1、营运客货车中,采用混合动力、天然气动力、生物质能和电能等的车辆比重在10%以上,得2分;比重在3%-10%之间,得1分;比重在3%以下,不得分。 13节能环保型营运车辆占比 2、城市公交车中,采用混合动力、天然气动力、生物质能和电能等的车辆比重在34%以上,得2分;比重在22%-34%之间,得1分;比重在22%以下,不得分。 3、出租车中,采用混合动力、天然气动力、生物质能和电能等的车辆比重在68%以上,得2分;比重在46%-68%之间,得1分;比重在46%以下,不得分。 评价地区已有混合动力、电能动力等类型的船舶投入使用,数14节能环保型营运船舶占比 量比重在4%及以上得4分;比重在2%-4%得2分,比重在2%以下,不得分。 以下1-2项以累加计分方式进行: 1、区域内地市级以上城市中,毗邻城市间公交同城化或城市间公共交通“一卡通”覆盖程度(2分):①覆盖本区域地级以上城市50%以上得2分;②覆盖20%-50%得1分;③覆盖20%运输组织 15区域交通运输一体化推进情况 以下不得分; 2、城乡客运一体化规划(或专项工作方案、实施办法等)及其落实情况(4分):①有、且按计划(或按既定政策措施)积极组织实施的,得4分;②虽有、但计划或政策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得2分;③没有或者无具体配套落实计划及政策措施的,不得分。 16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覆盖率 评价地区已建有覆盖区域内5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并投入运营,得4分;覆盖区域内50%以下地级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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