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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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须加盖备案机关专用章); (8)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须加盖备案机关专用章); (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5、工程全面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工程质量报告、工程质量监理报告、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扫描件;

6、专业验收资料包括人防、消防、电梯、幕墙、环保等扫描件; 7、功能检测资料包括环境检测报告、饮用水检测报告、防雷设施检测报告(扫描件);

8、获县(市)区及有关专业局评审的优质工程证书(或文件)、文明标化工地证书或文件(扫描件);

9、由工程属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或专业主管部门)对该工程承建单位的质量、安全、市场等行为的监管证明材料(原件)。

10、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并取得QC成果的获奖证书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报告(原件);

11、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图的复印件,园林绿化工程还应附工程总平面图、种植设计图、竖向设计图(复印件);

三、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彩照,不得使用扫描照片。照片应图像清晰、构图完美。建筑物应有正立面及具有工程特色的细部照片30张左右,做成规格为8×8PVC相册一本。

四、房屋建筑、市政、电力、交通、水利工程均要提交一个用数码相机拍摄制成的幻灯片、通过电脑拷成的U盘。其内容能反映工程概况、施工各阶段的主要部位质量状况、竣工后的全景和各立面特定镜头并配简约文字加以说明,供评审会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