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报建指南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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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阶段报建指南

一、事项名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规划、消防、人防);、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配套验收(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联合勘验(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的规划性质和规划指标等规划条件、消防总平面布局及平面布置和消防设施等消防要求、人防防护设施等人防要求);、联合测绘(规划验收测量项目和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地籍测量、房屋登记测量项目);、规划部门的地名命名更名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竣工验收备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三、受理机构

牵头部门:市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参与部门:市或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局)及区审批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或区公安消防总队(支队)、能源集团、国网电力、水务集团、市或区质量监督机构

四、受理窗口

市管项目: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电话:,

区管项目:天津市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 五、相关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号)

、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人防办市公安局消防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屋建筑项目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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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市建委关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联合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津建质安〔〕号)

、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津建质安〔〕号)

、市建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津建质安〔〕号)

六、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承诺周期 要件名称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申请表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可采取承诺制) 要件类型及份数 电子件 纸质件 √ √ √ √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个工作日 联合验收(规划、消防、人防)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人防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天津市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或人防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 √ √ √ 建设工程规 个工作日 划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竣个工作日 工验收消防备案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可采取承诺制)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 √ √ √ √ 人防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天津市人防工程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个工作日 备案 面积测绘报告或人防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验收条件.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联合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建设完成防空地下室;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合格;经市人防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 2 / 4

合格。.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足额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免建免交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地名命名、更个工作日 名许可 地名命名更名申请书 建筑位置示意图(或幅面)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的内资(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或者经批准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 √ √ √ √ √ √ √ √ √ 商品房销售个工作日 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商品房销售方案 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达到工程形象部位的证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证明或者深基坑地基工程质量验收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配套验收(供水、供电、燃 气、热力、排水、通信) 联合勘验 竣工质量验收前完成 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含在规划、消防、人防验收过程要件中 含在规划、消防、人防验收过程要件中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联合测绘 竣工验收备案 个工作日 工程质量保修书 *住宅工程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 七、承诺时限(主流程审批时限)

个工作日(地名命名、更名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均不计入主流程审批时限)

八、进度查询 网址:

九、代办服务(免费)

市管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电话: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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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路号

区管项目:各区政务服务中心 十、投诉监督

市管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室,电话: 区管项目:各区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室 十一、结果文书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消防意见书或备案凭证;、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地名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十二、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取件 、免费邮递 十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申请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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