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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通州区纪委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 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通州区广播电视中心

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通州区廉政公益广

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监察科,区委各纪工委、监察科,区级国家机关各纪检组,区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监察科,区直属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纪委(纪检组、监察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弘扬廉政文化,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按照市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北京市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京纪通?2008?2号)要求,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区广电中心,决定联合开展“扬正气,促和谐”通州区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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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扬正气,促和谐”通州区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为目标,以宣传廉洁理念、传播廉政文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紧密结合“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实际,通过创作和刊播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创作展播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设立活动组委会。区纪委副书记张希芳、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秋平任组委会主任,区纪委教育室主任宋俱乐、区精神文明办副主任郑淑琴、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副处级调研员王士金、区广电中心副主任王雪征任副主任。区纪委教育室、区委宣传部宣教科、区精神文明办创建科、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广告科、区广电中心总编室为成员单位。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纪委教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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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品分类

(一)影视类(含动漫)

(二)平面类(含报纸、期刊广告) (三)广播类 (四)漫画类 五、奖项设置

根据参评作品类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注:在市级获奖者,颁发奖金)。

六、作品内容、要求 (一)作品内容

1.宣传廉洁理念,弘扬新风正气。

2.宣传廉政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3.宣传先进,褒扬勤廉风范。

4.结合打造“运河清风”廉政文化品牌,宣传运河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

5.宣传反腐败知识,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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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要求

1.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

2.主题鲜明,注重人文关怀和思想引导,体现文化内涵和本土特色。

3.形式新颖,富有创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制作精美,语言规范,符合报送作品技术要求(见附件2)。 5.2008年创作或首次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符合要求的廉政公益广告均可参评。

七、活动安排

(一)作品报送:各类作品统一报区纪委教育室(见附件1)。影视类首先征集创意,参评创意于6月25日之前报送,待组委会评选确认后再行摄制(已摄制完成的作品,可作为附件一并报送);平面、广播、漫画类于7月18日之前报送。参评单位应认真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和参评作品一览表(见附件3、4,一式2份),表格随参评作品一同报送。所有报送作品需由著作权人签署授权确认书(见附件5)。经著作权人授权后,获奖作品推荐参加“扬正气,促和谐”北京市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并列入北京市廉政公益广告资料库,无偿供各单位和媒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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