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城三期一标段总承包合同初稿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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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科总包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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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科总包合同文本

二、 专用条款

第二十三章. 现场人员

1. 甲方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为 熊国栋 。 2. 乙方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为 周义勇 。

3. 监理单位: 武汉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按国家监理条例履行监理职责。 4. 总监: 魏恒 指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监理单位的指令经总监签署后生效。

第二十四章. 图纸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 8 套(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14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

第二十五章. 项目目标

1、工期目标:

开工时间:2013年3月15日(最终以甲方书面指令为准) 正负零完成:2013年5月15日 主体封顶:2013年10月1日 竣工时间:2014年10月30日 交付时间:2014年11月30日 2、质量目标:

本工程必须保证三栋楼获取“江西省优质结构”(以获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批文为准); 万科上海区域季度评估质量等级:不低于良。 3、安全文明目标

1)江西省安全文明工地、观摩工地

2)万科上海区域安全评估等级为B,且高于85分. 3)无重伤、死亡事故 二、本项目特殊要求:

1、本项目施行外配套穿插施工,外脚手架(要求挑架)、人货梯、材料堆场、临时建筑等设置应考虑不影响外配套工作,落脚手架前配合甲方完成外配套工作。

2、本项目采用市政先行做法,基础工作完成前应完成市政雨污水、道路垫层、临时井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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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体施工阶段的场平布置(省观摩工地标准)应在2013年3月15日完成。。

4、进场后15天内做项目安全文明策划(含分阶段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剖面图、鸟瞰效果图)。 5、脚手架安全网应使用全新的阻燃安全网;脚手板使用钢笆片;脚手架钢管应刷红白或黄黑漆。 6、外墙混凝土剪力墙必须使用三段式止水对拉螺杆。

7、抹灰基层处理强制执行机械喷浆打底处理,罩面后采用覆膜养护 。

8、总包应积极维护好项目周边的关系,避免因村民闹事或城管查证等原因造成项目停工。 9、楼层内所有墙体砌筑必须采用干法砌筑,添加“赛力特CL30”进行施工。 10、本项目采用碗扣式脚手架、钢木楞、楼梯钢模板,保证施工实体质量; 11、要求本项目采取刷卡进场、场地可视化监控进行安全文明管理;

12、管理上设置专职质量工程师,实施过程中质量巡查,并落实整改;要求施工单位组建一支文明、安全施工小组(由安全主管负责,保洁、临边、临电等人员组成),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避免过分依赖施工班组进行整改;

第二十六章. 工期要求

一、工期要求

1. 本合同工程开工日期 2013年3月15日,竣工备案日期 2014 年10月 30 日,集中交

付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不包括乙方的施工准备时间),交付时间以第一批集中入伙且达到入伙条件时间为准。

2. 如总包未能如期完成以下甲方关键节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日1万元,甲方在当期工程

进度款中扣除;如阶段工期拖延,但总工期未拖延,且工程质量未受影响,则除因影响甲方销售安排以外的已扣除的阶段工期违约金,可由甲方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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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万科总包合同文本 第一标段项目关键节点 序号 1 2 2 3 4 5 6 7 8 节点名称 垫层施工 承台及底板施工完成 正负零完成 预售条件 主体封顶 装修界面移交开始 外架拆除 竣工验收 集中交付 9F 11F 18F 备注 2013-3-15 2013-4-15 2013-5-15 2013-5-15 2013-7-30 2013-3-15 2013-4-15 2013-5-15 2013-5-15 2013-8-10 2013-3-15 2013-4-15 2013-5-15 2013-5-15 2013-10-1 2014-4-30至2014-5-30 2014-3-30 2013-4-10 2014-10-30 2014-11-30 2014-5-15 3. 销售开盘、展示区节点按时完成奖励10万元,另补偿赶工包干费10万元。如未能按时完成,必须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另累计增加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每天5万元。

4. 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备案或移交甲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合

同结算总价的5‰及由此引起的所有相关损失。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5. 总包进场后15天内上报施工总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表、劳动力工效表,经过监理、甲方审核、

确认后,作为施工总计划、现场劳动力数量、劳动力计算的控制依据,施工总计划应满足甲方节点要求。

6. 总包每月30日前上报次月施工计划,月计划应按时上报且满足上级计划要求;每周五前提交周报,

周报含周计划(应满足月计划要求)、上周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说明、弥补措施等;如周计划未能如期完成,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项每日500元,甲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7. 因总包劳动力不足导致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增加劳动力数量,如劳动力进场滞后或人数

不足,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人/天;如工期滞后严重(超过1个月),且总包劳动力调配不力,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场施工,所发生费用由总包承担,并增收20%管理费用。 8. 保证质量是控制工期完成和获得奖励的前提,如果乙方单纯追求工期奖励而忽视质量、安全和文明

施工等其它方面,并漠视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整改通知,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该期工程进度款并取消工期奖励,视乙方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在下次付款时恢复支付。 9.

第二十七章. 甲方直接发包工程和甲供材料设备范围等的界定 分包工程及材料采购模式详见招标清单。

注:对于乙方达不到国家及万科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限定品牌,乙方不得因此而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同时甲方保留扩大或减少分包、甲供、甲限项的权利,乙方不得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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