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技术指导意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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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湖南省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近年我省高速公路发展突飞猛进,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随着高速公路发展脚步放缓,设计趋于饱和,今后一段时期内,除了加快新建高等级公路外,对既有公路进行改建,以提高这些公路的技术标准,从而全面提高公路网的运输能力,成为一个新的发展方向。为了有效开发占领公路改建工程设计领域,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在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中贯彻交通部提出的“六个坚持,六个树立”新理念,发挥前期工作人员主观能动性,灵活运用技术标准,提高既有公路利用率,以节约土地资源、降低项目投资、保护自然环境。请全院各设计人员认真学习《湖南省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技术指导意见》,对改建工程设计有一个全面详细的了解,以做好充分地设计准备,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湖南省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技术指导意见》

1 总则

1.1适用范围

1.1.1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湖南省境内的二级以下等级公路改建工程的前期工作。 1.1.2 公路改建工程,利用既有公路的路段应按本意见执行,改线路段可按本意见执行。 1.2 基本原则

1.2.1 为实现“安全、环保、节约、实用”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必须做到“六个坚持,六个树立”: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

——坚持人与自然相和谐,树立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理念; ——坚持可持续发展,树立节约资源的理念; ——坚持质量第一,树立让公众满意的理念; ——坚持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设计创作的理念; ——坚持系统论的思想,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

1.2.2应对既有公路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合理利用其路基、路面、桥涵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以及其它各种构筑物;使公路改建投资的效益最大化。同时应对既有公路的事故多发点进行调查发析,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安全性能。

1.2.3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宜在做好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按两阶段进行设计。当地形地质条件不复杂,或技术简单、方案明确时,可按一阶段进行勘察设计。

1.2.4公路改建对道路交通影响大,为保证车辆通行,公路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必须同步做好保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应包含交通安全和沿线设施设计。

1.2.5改建公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应包含对既有公路的详细评价和利用既有公路的情况说明。 1.3标准采用

1.3.1公路改建工程的标准选用应根据路网规划、道路功能、预测交通量、既有公路状况、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情况及投资效益等,经认证后确定。

1.3.2公路改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尽可能利用既有公路,力求建设方案经济、实用,不追求高标准、高指标、高速度和宽路幅。

1.3.3一条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段采用不同的公路等级或同一公路等级不同的设计速度、路基宽度。不同等级公路的最小设计长度原则上宜满足标准规定,若考虑交通运行实际,做到线形均衡、连续,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少。

1.3.4改建公路设计速度规定如下:二级公路平原微丘区宜采用80km/h、60km/h,山岭重丘区可采用40km/h;三级公路平原微丘区宜采用40km/h、山岭重丘区可采用30km/h;四级公路宜采用20km/h。

1.3.5不同公路等级、设计速度、路基宽度间的衔接应协调、过渡应顺适。衔接地点宜选在交通量显示变化处,或驾驶者能够明显判断前方需要改变行车速度处(如交叉路口、桥隧或村镇附近、地形明显变化处等)。衔接点前后一定范围,结合地形的变化,其路线、路基、路面的主要技术指标宜随之逐渐过渡,设计速度高的一侧宜采用较低指标,反之宜采用较高指标。过渡段的路基中路面宽度变化率不宜大于1/15,并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可靠的安全设计和良好的视觉诱导系统。 2 路线

2.1一般原则——“安全、环保、节约、实用”

2.1.1安全第一的原则:应把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有效方法和措施,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为公路使用者提供安全保障和人性化的服务。

2.1.2保护环境的原则:应避免大改大调、高填深挖,注意与沿线地形、环境和景观相协调,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应树立“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的理念,坚持最大限底保护、最小程度地破坏、最强力度地恢复,以追求自然、朴实为导向,实现环境保护与公路建设并举、公路发展与环境相和谐。

2.1.3节约资源的原则:应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少折房屋、少动迁公用事业管线,充分利用既有公路的各种资源;应坚持灵活地运用技术指标,减运营期间的管理、养护费用,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效益。

2.1.4服务社会的原则:应充分考虑分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考虑与农林、水利、城镇等规划建设相配合。对既有公路通过城镇的路段,宜对绕避方案进行论证,对街道化不明显、影响车辆通行不严重或经必要的治理、规范管理和改造后能够满足通行要求的,宜予以有效利用。 2.2指标采用

2.2.1应注意线形的均衡性和环境的协调性,但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或建设资金制约时,可不将直线的最大长度和最小长度、曲线间的直线长度、回旋线参数比例、平纵线形组合等作为控制设计的依据。

2.2.2利用既有公路的局部路段受自然条件或建设资金制约时,可通过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及其它安全设施,对圆曲线最小半径、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最小长度、最大纵坡、最小坡长、最大坡长、坚曲线最小半径和最小长度中的某些指标,按降低一级设计速度的对应值进行设计,但平面和纵面不宜同时降低设计标准。

2.2.3完全利用既有公路的路段,其各项技术指标可维持现有指标不变。

2.2.4对于降低了设计指标的路段、完全利用既有公路的路段及设计指标采用了规范一般最小值以下指标的路段,宜与相邻路段一道进行运行速度校核。当平曲线半径小于250m,相邻段设计速度差、或预测的运行速度差大于20km/h时,宜进行线形调整(增大低指标或降低高指标),线形难以调整的特别困难地段,应通过增大超高、设备路面限速带及完善交通工程设施等办法予以弥补,并通过绿化、沿线设施等形成良好的视觉诱导系统。

2.2.5 应根据选定的道路等级、设计速度确定路基宽度。除街道化严重的局部路段外,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不家在规范规定的一般值基础上加宽。

2.2.6不满足停车视距要求的弯道,应开挖视距台。当开挖视距台有困难时可设置光学装置解决,但应同时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可靠的安全设施和良好的视觉诱导设施。 2.3 公路选线

2.3.1利用既有公路的公路选线,应在对既有公路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与必要的勘测的前提下进行,根据既有公路的线型、横断面、构造物及周边情况确定路线方案。

2.3.2既有公路位于不良地质地段时,应在取得必要的勘察资料后对利用既有公路或绕避方案进行论证。当造价差别不大时,宜选择绕避方案。

2.3.3工程量集中的路段,宜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工程量小、环保效果好、节约耕地,同时有利于施工和养护的方案,而不宜过分追求高技术指标。 2.4 平面设计

2.4.1 当回旋曲线长度小于超高缓和段或加宽缓和段长度时,可将超高、加宽起点前移,但提前超高的直线路段的路面横坡不宜>3%;当设计速度≤40km/h时,也可将部分缓和段插入圆曲线内,但插入圆曲线内的长度不应大于缓和段长度的一半。

2.4.2长陡下坡路段、长直线接小半径平曲线路段,应提高20km/h的行车速度设置超高,同时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避险车道。

2.4.2改建公路应尽量减少平交数量,注意改善平交口的视距条件和行车条件,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

2.4.3对越岭线或山腰路段,当过多开挖山体会导致病害时,宜择优采用隧道或回头展线。

2.4.4对沿河陡岸既有公路改造,应通过细致的方案比选,选择合理的路线方案。过多开挖可能引起病害时,应考虑少挖多填、悬出路台、半边桥呈多次跨越河流等方案。 2.4.5利用既有公路的路段,在确定路线线位时,应注意既有公路的横向利用,同时综合考虑路基、路面及桥涵构造物的工程造价、施工条件、运营养护、沿线设施、交通安全等因素,进行全面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最优路基横断面方案,尽量选择单边加宽。 2.5 纵断面设计

2.5.1当路线经过水田、沟谷等地下水丰富的路段时,纵断面设计应考虑路基最小填筑高度要求,否则应对路基路面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对路面结构、地下排水等进行特殊设计。 2.5.2对受洪水影响路段,应对洪水位进行调查,当既有公路高程不能满足设计洪水位要求时,应提高路基。防洪堤垸以内的公路宜按相应的洪水设计频率的内涝水位控制设计。当提高路基困难时经论证后可维持既有路基高程。

2.5.3利用既有公路的纵面设计,宜尽量与既有公路纵面相拟合,并预留略大于新建路面厚度的空间,以减少对现有路面的开挖。

2.5.4控制陡坡坡长时,可考虑竖曲线的折减效应。非连续陡坡路段,可按前后竖曲线切线长之和的一半,加上直坡段长度控制最大坡长。

2.5.5越岭路线的既有公路连续上、下坡路段,当相对高差为200~500m、平均纵坡大于5.5%或相对高差大于500m、平均纵坡大于5%或任意连续3km路段的平均纵坡大于5.5%时,必须详细调查既有公路交通事故的情况并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改造方案,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以保护行车安全。 3 路基 3.1 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