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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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文本

1. 天府新城:结合金融商务中心布局居住用地,以普通商品房和商务兼容型社区为主;麓湖、锦江沿线适宜建设高品质生态社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32平方公里。

2.创新研发产业功能区:居住用地依山临水布置,鼓励建设研发兼容型、商务兼容型和高品质生态社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12平方公里。

3.龙泉高端制造产业功能区:依托龙泉老城区集中布局居住用地,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产业区内布置产业兼容型社区,北部临山滨水区域适当布局研发兼容型和高品质生态社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24平方公里。

4.空港高技术产业功能区、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居住用地主要沿交通廊道点状布置,并与产业用地结合。以普通商品房为主,产业区内布置产业兼容型社区,双流机场周边地区适当布置商务兼容型社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共约40平方公里,其中空港高技术产业功能区30平方公里,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功能区10平方公里。

5.南部现代农业科技功能区:结合产业用地点状布置居住用地,以普通商品房和产业兼容型社区为主。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10平方公里。

6.两湖一山国际旅游文化功能区:结合文化旅游设施、利用优越的景观资源建设高品质生态社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2平方公里。 第33条 政策保障性住房规划

政策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农民还建房、低收入人群保障房和产业工人住房三类。政策保障性住房应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特征,合理的安排在各功能区。尽量与周边居住社区混合布局,共享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

1.农民还建房

规划城镇建设用地涉及区内被征地农民约35万,全部在区内还建,需要居住用地约6-7平方公里。还建房选址应尽量临近原住址,并靠近农民城镇化之后的主要就业区域。宜结合乡镇行政单元统筹考虑征地还建,保持还建小区的适当规模,单个居民点平均占地20-30公顷,约需要布置还建小区25-35处。

2.低收入人群保障房

保障房选址布局在邻近就业地点、公交站场等交通及生活成本较低的地区,并在六大功能区内相对均衡分布。鼓励采用出让商品房插建保障房的形式,促进社区融合。 3.产业工人住房

鼓励通过政府与园区、企业的合作,将部分产业工人的住房统一纳入保障房范围,采用在邻近厂区地块建设居住小区的形式,提高开放性,增进社会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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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在供给模式上可探索采用廉租房、企业自建或市场代建、政府收购或长期租赁邻近乡镇的住房并整理出租等方式,满足产业发展所需的居住配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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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公共设施布局规划

第34条 发展目标与策略

1. 构建“大小配套” 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天府新城构建为大区服务的生产配套功能,各产业功能区形成适宜产业工人需求特征的生活配套功能。

2.培育一流的高端消费市场。引进国内一流的文化娱乐、时尚消费和旅游服务设施,形成多元化的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并建设一批代表城市形象的标志型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具备举办国际性商业活动及文体赛事的设施条件,提升成都在国内外的城市影响力,展现西部高端服务业中心和内陆开放门户的形象。

3.配置完备的生产服务设施。按照“再造一个产业成都”的目标,根据规划产业门类的需求特征,高标准配置现代金融、物流、研发孵化、商务会展、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设施,强化成都的生产服务优势,促进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产业的集聚。

4.构建便捷的生活服务网络。从职住平衡、舒适出行、均等服务等角度出发,构筑全覆盖、分层级、方便居民就近使用的生活服务设施网络,兼顾为高端人士、普通市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建设一个所有人安居乐业的和谐新区。 第35条 公共设施规模

规划期末公共设施用地规模约为92平方公里,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4.2%。

第36条 公共中心体系规划

在成都市总体格局框架下构建天府新区中心体系,形成三级节点网络式城市中心体系。

1.一级(城市级或区域级)公共中心

规划一级中心两处:结合CBD建设金融商务中心,突出金融商务、会议会展、国际交往等功能;依托麓湖周边地区的景观环境、结合新川科技园打造总部商务中心,突出科技创新、文化创意、总部办公、休闲游憩等功能。

2.二级(片区级或组团级)公共中心

规划二级公共中心包括综合型和专业服务型两类共12处。规划综合服务中心3处,主要依托龙泉城区、双流县城、新津县城的公共设施建设,按照大城市标准配置教育、医疗、文体、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同时积极引导大型商业网点、特色商业街区向上述核心片区集聚,强化片区中心的地位,为片区居民提供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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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全的各类大中型公共设施。规划专业服务中心9处,主要依托规划的产业功能区布局,并结合轨道和公交站点设置,根据产业门类和主导功能合理分配规模和空间形式。

3.三级(社区级)公共中心

根据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务需求,设置社区服务中心,承担社区的综合服务功能,主要为生活综合配套服务。在新建区采用设置500米-800米服务半径的大型社区中心与分散的小区服务设施相结合的方式布局;在已建区通过利用现有社区中心和商业街相结合方式布局。 第37条 公共设施布局规划

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8平方公里,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1.2%。保留现状位于高新区内的成都市级行政办公设施,在新川科技园南端或麓湖周边地区选址省级行政中心,规划用地面积1-1.5平方公里。

2.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面积约38平方公里,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5.8%。规划在高端服务功能集聚带沿线,沿天府大道中轴形成市级商业中心3处;结合各功能区的布局,设置区级商业中心5处。规划金融商务中心3处:包括扩建现状位于高新区的大源金融商务中心和双流空港金融商务中心,并在天府铁路新客站周边规划新的金融商务中心。

3.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规划文化娱乐用地6平方公里,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0.9%。在高端服务功能区布置各类市级文化娱乐设施,并在规划RBD游憩商业中心形成市级文化中心。规划片区级文化中心10处,在各功能区内结合组团中心相对集中布置,设置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剧场等设施。基层文化设施:各社区中心按照每5-8万人设置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一处(包括文化站、图书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用地面积0.1-0.2公顷;每1-1.5万人设文化活动站1处,可不单独占地。

4.体育用地规划

规划体育用地面积5平方公里,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0.8%。在天府新城内布置市级体育中心,规划用地面积1.6平方公里,设置大型综合体育场、综合体育馆、健身馆等设施,满足承担国际专项体育赛事的需求。规划7处片区级体育中心,按大城市标准配置各类体育设施,单处用地规模20公顷,规划用地面积共1.4平方公里。按服务人口8-15万人/处的标准,结合社区布置45-80处社区体育中心,单处规模1.25-2.5公顷,共2平方公里。引导体育休闲设施向位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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