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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存货盘点的规定

为加强公司对仓库存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存货定期盘点制度,保证公司存货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规定。 一、 盘点的组织

1、总部物流部全体成员组成存货盘点小组,物流部经理为盘点小组的组长,各仓库主管为副组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各组对存货的盘点,并对盘点结果负责。

2、总部由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组成监盘小组,由综合财务部经理为组长,财务中心各部门经理为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各组对存货盘点的监盘,并对监盘的质量负责。

3、每月月末最后两天为存货盘点日,盘点日停止一切收货、发货业务。盘点小组应做好盘点的准备和组织,保证盘点的顺利进行。凡因盘点准备不充分影响盘点工作不能按时进行的,视情况对盘点小组负责人进行处罚。

4、监盘小组应做好监盘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盘点计划,列出本次盘点物品的范围,交仓库按计划进行盘点。监盘人员随同仓库人员一起进行盘点,对盘点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盘点质量。所有财务人员、审计人员都要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特殊情况须经财务副总批准。凡因事前准备不充分影响盘点工作正常进行的,视情况对监盘小组负责人进行处罚。

5、各仓库要密切配合监盘小组工作,严格按照监盘小组的计划要求对需要监盘的存货进行认真清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阻挠和拖延,否则视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6、仓库管理人员和监盘人员认真分工,仓库人员负责点数,监盘人员负责记录和监督,双方各司其职,确保盘点结果的准确性。盘点结束后,双方一起编制盘点表,经盘点人员、仓库负责人和监盘人员签字交财务中心。 二、 监盘的方法

1、根据存货价值的大小分为A、B、C、D四类。对不同类别的产品,实行不同的盘点方式。

原辅料ABCD分类:

A类:光胎、布料、大棉、海绵、半成品、外购品 B类:彩盒、纸箱、喷胶棉

C类:花边和纱类、胶袋、无纺布袋、纽绳 D类:除上述之外的原辅料物品 成品ABCD分类:

A类:套件、被类、单价500元以上的外购成品 B类:小四件、枕蕊、单价100-500元的外购成品 C类:单价100元以下的外购成品 D类:周转材料及其他物品

以上分类由监盘小组列出具体的商品类别,每月监盘时要向每个小组明确监盘商品的类别或名称。

2、盘点时间及周期

A、B类存货每月必须全部盘点(布料每月抽盘品种不低于四分之一); C类存货每月抽盘五分之一的品类,做到半年全部抽盘一次; D类存货由财务部进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盘点 3、对盘点盈、亏较大的存货进行重点抽盘。

4、交叉监盘。为保证各监盘小组的盘点质量,每年六月份在各小组监督盘点结束后,由其它小组对监盘的结果进行交叉复查。

5、年度审计。每年审计部门对仓库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包括存货码放的规范性、收发手续的完备性、业务流程的执行等方面。 三、 监盘人的责任

1、 监盘人员对所分管存货的监盘结果的准确性负责。为明确盘点人员的责任,将存货固定分配给相应的监盘小组,小组监盘的结果准确性由各小组组长负责。各小组将具体存货细分到个人,每人对分管存货监盘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监盘人员对所分管存货的仓管人员的工作负有监督、指导的责任。监盘人员应对仓管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仓管人员的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经常抽查仓管人员日常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

正。

四、 盘点结果的提报

1、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和监盘人员一起编制盘点表。

2、如果发现盘点结果出入较大或仓管人员有疑问的,盘点组长和监盘组长应立即组织盘点人员和监盘人员一起进行复盘,复盘结果由各方人员签字,按复盘结果作为盘点结果。

3、根据双方最终确认的盘点结果编制或调整盘点表,经盘点人员、仓管、物流部经理、监盘组长签字,报总部财务中心。

4、各仓库仓管人员对盘点帐实有差异的存货负责查找原因,并分不同的情况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1)属于录入错误的(包括错录、漏录、重录等),由仓管人员找出原始单据,经仓库主管签字交物流部经理审批、成本主管签批后交记账员进行更正或补录;

(2)对于不能找出原始单据(或无原始单据的),应由当事人出具书面证明,物流部经理、成本主管审批后报财务副总批准,交记账员进行更正或补录;

(3)属于串货的物品,经仓库主管、物流经理确认、成本主管批准,交记账员予以调整。串货定义如下:a.同一类物品、不同型号、不同花色、不同规格,数量差异相同,视为串货:b.同一大类、不同产品、价格相等,数量差异相同,视为串货。

(4)对于无法找出原因确实盘盈或盘亏的物品,仓管人员编制“存货盘点盈亏报告单”,列明盘盈、盘亏物品明细、数量、金额、责任人、处理方案等,经保管人、盘点人、监盘人、物流部经理(总监)签字后报财务中心财务经理审核、财务副总审批。

4、仓库记账员根据相关人员(见第3条规定)双方签字的盘点表,按照上述要求和审批手续,在系统中按规定的方法作盘点调整,做到帐实相符。仓库记账员不得随意调整系统记录,否则予以严厉处罚。

五、责任界定及奖罚

(一)物流部成品仓考核指标:

1、每月存货品种盘点盘盈、盘亏率<3 % (周转材料除外)

(盘盈、盘亏率=仓库盘盈、盘亏的品项个数之和/仓库全部存货品项个数之和)

2、每月存货金额盘点盘盈、盘亏率<0.45‰

(盘盈、盘亏率=仓库盘盈、盘亏金额之和/仓库全部存货金额) (二) 物流部原辅料仓考核指标:

A类:光胎、布料、大棉、海绵、半成品、外购品 B类:彩盒、纸箱、喷胶棉

C类:花边和纱类、胶袋、无纺布袋、纽绳200 D类:除上述之外的原辅料物品

1、每月存货品种盘点盘盈、盘亏率<3 % (D类原辅料除外)

(盘盈、盘亏率=仓库盘盈、盘亏的品项个数之和/仓库全部存货品项个数之和) 备注:因布料的特殊性,单品布料盘点误差在-10米至20米之间视同准确,

2、每月存货金额盘点盘盈、盘亏率<2‰

(盘盈、盘亏率=仓库盘盈、盘亏金额之和/仓库全部存货金额)

1、如果能够达到目标要求,物流部经理(总监)奖励200 元,仓库主管每人奖励150 元,负责的仓管人员每人奖励100元。盘点结果无任何差错的,负责的仓管人员每人奖励200元;如果整个仓库均无任何差错,分管的仓库主管奖励500元;如果全部仓库均无差错,物流部经理(总监)奖励1000元;

2、如果未能达到上述标准,物流部经理(总监)罚款200 元,仓库主管每人罚款150 元,负责的仓管每人罚款100元; 如果盘盈、盘亏率大于上述标准,按照超出标准的倍数计算相应的罚款。

3、对于盘亏的商品,如果属于保管者责任的,应由责任人按批发价负责赔偿。如属于监守自盗行为,要按照市场价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工作不认真、经盘点发现较多盘点结果不准确(含盘盈、盘亏)、且无法解释其原因的,对责任区仓库人员每条处罚20元。 如属于记账人员录入错

误造成的,对记帐员每条处罚20元。

5、记账员不按照规定审批程序和要求随意改单或调整系统记录,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严重的予以开除。

6、监盘人员无故缺席盘点,或监盘不认真、不跟随盘点人员点货的每天/次罚款100-200元。

7、如一人违反多项规定均应处罚,处罚金额最高不能超过被处罚员工当月工资。

8、以上奖罚由监盘小组组长列出清单,经财务副总审批后交薪酬人员直接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六、本规定适用于*工厂、*工厂、*工厂。

七、本规定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中有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八、本规定解释权归财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