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慈溪市实施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机构和职责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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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慈政发[2009]65号

关于明确慈溪市实施征收集体所有土地

主题词:城乡建设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开发区管委会。

房屋拆迁工作机构和职责的通知

房屋 拆迁 机构 通知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18日印发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慈政法[2008]63号),切实加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市化建设,现将我市实施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机构及职责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拆迁机构

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规定,指定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为我市实施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机构(既拆迁人),统一实施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拆迁办,作为拆迁人统一下设的分支机构。

二、工作职责

(一)市政府职责:一是审批年度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计划;一是审批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三是裁决房屋拆迁争议。

(二)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主体,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是审核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发布房屋拆迁公告;三是组织必要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听证;四是做好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

屋拆迁争议裁决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五是监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六是健全和管理拆迁档案资料;七是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拆迁工作。

其中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范围外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中心城区9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建设局负责。

(三)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作为实施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法律主体,其主要职责:统一实施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

(四)镇、街道拆迁办作为实施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代表拆迁人履行下列重要职责:一是制定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和相关资料上报;一是落实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安置用地或安置用房;三是向被拆迁人公布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方案;四是对被拆迁还的房屋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调产安置的可安置面积或迁建安置的建筑占地面积、安置人口等主要情况进行调查和公示;五是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按照协议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六是向市热民政府申请房屋拆迁争议裁决,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沟通和协作。群策群力,推进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镇(街道)、杭州湾新区、慈东工业区

要依法成立拆迁办,明确职责,落实人员。要把精通业务、责任心强、耐心细致、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抽调到各拆迁办,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作为我市实施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主要机构,要进一步充实力量,增加人员和编制,以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200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