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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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党组要求质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十六大精神指引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按照胡锦涛同志要求的“坚持加强学习、加强实践”,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学习的通知

各支部(党委)

为强化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学习培训效果,根据县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的意见,对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邢学组发[2009]5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组织学习,原原本本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应学篇目。每次学习都要做好学习记录,签到表完备。

二、确保学时。各支部(党委)都要制定学习配档表。集体学习要达到3次以上,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30学时,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在学习配档表和学习记录中要有所体现。要按照学习配档表的安排认真组织集体学习,并做好记录。

三、组织好学习交流。各支部(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记好学习笔记,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组织学习交流。督促有书写能力的党员记学习笔记、写心得体会,并主动参与交流。

四、学习要做到全员覆盖。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让每一位党员参与到学习中来,确保全员参加,并通过不同的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使每一位党员充分了解掌握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内容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

五、各村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桓发[2009]27号《中共桓台县委关于在农村党支部书记中开展“三个自觉成为”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公室

2009年3月31日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在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加强学习的通知

(并民函[2006]33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太原市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创优政务环境,提升民政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方案》(并办发[2006]23号)要求,结合全市“环境创新年”活动有关要求,在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创新民政政务环境意识。

一、学习时间

从8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

二、学习内容

要以《行政许可法》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于幼军在全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学习省长于幼军在省人民政府第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在全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晋发[2006]1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19号),学习申维辰书记、张兵生市长在太原市“环境创新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张兵生市长、李永林副书记在全市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太原市机关工作人员损害政务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太原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加强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学习要长期坚持下去,从实际出发,真正达到提高思想认识和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同时,学习活动还要与“荣辱观”教育相结合,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效果,谨防走过场。

三、学习方法

重点抓好第一阶段的学习,运用局领导干部深入讲、先进典型示范带、干部集中精力学、

针对性开展讨论、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保证学习效果。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辅导一次,机关干部(直属单位领导)每人至少写两篇心得体会,于2006年8月16日前将第一阶段的学习情况交局监察室。

通过学习培训,使广大干部进一步深化对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效能建设、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全面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发布部门:太原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6年07月31日 实施日期:2006年07月31日 (地方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工商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治

敏锐性,更好地履行新时期的工商职能,市局党组要求广大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习的时间和形式

每周五的下午为学习日,根据学习的有关内容,可采取集中学习或分散学

习。

二、关于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

市局领导和机关全体干部,注册分局在局内办公的全体干部,合同分局、

3.15大队全体干部参加市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其它分局的集中学习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集中学习时,各单位安排好本单位的重点岗位值班人员。

三、关于学习的内容

重点学习全体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掌握、了解和熟知的内容,需要遵照

执行的内容。具体包括6方面:

1、学习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和时事政治。

2、学习与干部自身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中国共产

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十不准”规定》及软环境建设方面的有关要求等。

3、学习与工商业务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4、学习与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相关的内容。如:市局制定的政务公开相

关内容、政务工作程序、财务管理规定、案件审批程序等。

5、学习处理突发性事件和应急事件的相关知识。

6、需要全体干部知悉和了解的内容。如:上级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市

局文件,及需要向全体干部公开的事项等。

四、关于学习的组织

市局机关党委为牵头科室,各科室为责任科室。各科室根据单位实际情况

和工作实际情况提供学习内容,并做相应辅导,机关党委根据各科室的学习内容及要求负责组织协调。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

二ΟΟ八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干部 学习 通知

白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8日印发

打字:赵子娟 校对:张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