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级法理学教案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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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 论

教学要求:

1.理解什么是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法学体系;

2.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原则区别;

3.了解法学的研究方法以及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和学习法理学意义。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法学体系

三、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第二节 法学的历史发展

一、西方法学的历史 二、中国法学的历史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节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及其研究方法

一、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二、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三、学习研究法理学的意义 四、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第二章 法的一般原理

教学要求:

1.理解法的本质、特征、要素、作用;

2.了解法的起源、变化及其发展规律,对法的价值、法的借鉴与移植有较全面的认识;

3.深刻理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及其应用。 第一节 法的概念

1.法的基本特征 2.法的本质 3.法的要素 第二节 法的分类

1.世界上各国和地区普遍进行的分类 2.世界上某些国家和地区进行的分类 3.法的历史类型 4.法系 5.法的渊源 6.法律部门

第三节 法的作用

1.法的作用的概念及分类 2.法的规范作用的体现

3.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的体现 4.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第四节 法的历史发展

1.法的起源

2.法的发展、借鉴和吸收 3.法的现代化 4.资本主义法

第五节 法的价值——正义与利益

1.法的价值的概念、正义与利益的概念 2.法与正义、利益关系学说的演变

3.当代中国法与正义、利益关系的理论与实践

第三章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教学要求:

1.比较全面地了解法治与经济、政治、国家、道德、文化、宗教、科技之间的关系;

2.深刻领会和理解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党的政策、社会主义法律与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法制与民主的辩证关系;

3.掌握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涵和意义。

第一节 法与经济

1.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2.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二节 法与政治

1.法与国家、政党、政策 2.法与民主 3.法与人权 第三节 法与文化

1.法与道德 2.法与宗教

3.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 第四节 法治与科学技术

1.科学技术对法的作用

2.法对科学技术的影响 3.当代中国的科技法制建设

第四章 法的制定

教学要求:

1.理解法的制定的概念、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了解我国的立法体制、程序、技术; 3.理解法律体系与部门法的概念; 4.正确认识我国的立法理论与实践。

第一节 法的制定概述

1.法的制定的概念

2.法的制定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3.立法体制、程序和技术 第二节 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和部门法

2.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第五章 法的实施和监督

教学要求:

1.理解法的实施和监督的概念及其基本形式; 2.掌握法律实施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

3.充分认识加强对法律实施予以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一节 法的实施

1.法的实施的概念 2.法的实施的方式 3.法律实效 第二节 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 2.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3.法律事实 第三节 法律监督

1.法律监督的概念 2.法律监督的构成 3.法律监督的分类

4.当代我国法律监督体系

第一章 导 论

教学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理解什么是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法学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原则区别,法理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学习意义,从而对法学和法理学课程有一个概括的认识。

第一节 法学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一、法学的概念

中国先秦“刑名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 汉代“律学”;

近代“西学东渐”之“法律之学”(梁启超)。

西方关于法学的经典定义:“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与非正义之学”(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

“权利与义务之学”(19世纪德国法学家“耶林”)

法学是研究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问,它以特定的概念、原理讨论法律现象,寻求法律问题的答案。法学是一门实践性的科学,具有实践性的特征,是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二、法学的研究对象

(一)法学研究法(律)这一社会现象

法学研究法或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法学的研究对象不限于对一般法律规定的理解,还有研究法的产生、本质、特征、发展、作用、制定、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概念、原理和知识。

(二)对法学研究具体对象的不同理解

1、主张法代表正义、道德或哲理的人,认为法学应主要研究法的价值或最高目的,即研究正义的、理想的法。(自然法学派)

2、主张法是国家权力的产物的人,认为法学应主要研究法的形式,如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