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网络贷款发展现状及行业分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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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缺乏保障在途资金安全的措施。P2P网贷会产生数额巨大的在途资金,在网贷平台内控不力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非法挪用资金、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3)P2P行业发展存在的监管风险

面对P2P这种新型模式,监管部门还在观察和调研,持审慎态度。一旦监管部门确定了监管细则,P2P行业的发展可能面临重大调整,其面临的监管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方面:

1、监管主体。目前,关于P2P 网络借贷平台并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央行和银监会又始终未将P2P 网络借贷平台纳入其监管范畴。因此,工商局、银监局和公安局各自从自身职责和管辖范围内出发起到一定的监管作用,但这样的监管格局使得想规范发展的P2P 网络借贷平台始终面临着政策风险。

2、监管原则。目前,从P2P 网贷公司所提供的服务来看,主要是提供借款人和放款人资金信息的中间服务。因此,监管层会从行为监管和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限制其业务范围,使其不能介入交易,不能提供担保,不能吸储去放贷,即使是涉及到这些东西的行为也可能成为不可碰触的红线。

3、监管操作。当明确了监管主体和监管原则后,便会出台监管细则,从各个层面监督借贷平台的落实情况,而这些都是需要遵守的。

(2)P2P网贷法律风险与监管风险的防范建议

全国首份关于P2P立法的政协提案以及首份人大代表建议在深圳发布。金融监管与法律规范的滞后,除了风险暴露相对于创新行为的时间滞后之外,监管层出于保护新兴业务、促进行业发展的角度,采取相对宽容的态度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但其中“度”的把握非常重要,倘若宽容过度,可能放纵风险的扩大与蔓延,以致对整个金融行业造成冲击。风险

的管控对于行业的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1)明确P2P网贷平台的法律性质

如前所述,P2P网贷平台的本质功能应该是提供咨询、场所、促成买卖,而并不直接介入融资活动之中,不是借贷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能接触客户资金。为有利于其进一步规范健康发展,应将P2P网贷平台界定为为借贷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信贷服务机构”。法律定位要清晰,规范其业务范围,保护客户信息安全,严防跑路,杜绝洗钱。

2)构建健全的监管体系

1、监管范围有法可依。建议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以明确P2P网贷平台的“中介”地位,并制定市场准入标准,规范行业日常经营活动。此外,还需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2、合理完善监管体系。从内部监管的角度看,一方面,要鼓励行业协会自律监管;另一方面,要完善平台内控机制。从外部监管的角度看,由于网贷平台经营业务的区域性和地方化色彩非常强,因此要强化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能,同时建立中央与地方的信息沟通机制和备案制度。

3)建立完善的征信体系

目前,中央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仅限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使用,P2P网贷平台在运营过程中无法直接便利有效使用。为此,一方面建议要积极促进央行与P2P网贷平台征信系统的对接,另一方面,要建立改行业内部征信体系并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立黑名单互换机制。

4)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

建立平台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可以有效防止平台或个人非法挪用客户资金,也有利于实现破产隔离,对于控制金融行业风险、切实保护贷款人利益以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有重要作用。

5)加强行业自律建设

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正规的行业协会,从而更好地搭建监管部门与企业直接的桥梁,更好地协调、监督行业的行为,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提高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加强信息平台的建设;加强投资者风险说明工作等。

可以预见,互联网金融不仅是我国金融领域一片新天地,更是未来城市竞争的战略制高点。所以,目前已占据优势的城市应尽快出台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和支持政策,鼓励和规范更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在新一轮城市竞争中及早行动,早日取得领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