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网络贷款发展现状及行业分析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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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P2P行业联盟主旨

2.趋势二:政府监管加强

政府对P2P贷款行业的监管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行业标准。随着P2P贷款行业联盟和行业自律组织的出现,业内标准逐步趋向统一,并且随着各联盟内企业交易数据的积累,风险控制体系的完善度将会大幅提升。这种变化将会受到政府监管机构的欢迎,工商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网络管理等相关监查机构可以将已有的监控体系与联盟内的普遍共识顺利对接,方便P2P贷款行业的管理。

其次,社会征信体系。目前我国唯一的地方性P2P行业联盟正在积极争取与央行的信用体系数据库进行对接,这种积极的态度对于未来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十分有益。由于现在P2P贷款企业在信用评价环节得不到央行的支持,因此它们所构建的信用评级方法和所收集到的数据也是央行所缺失的。在这个层面,央行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挑选业内声誉良好的企业或联盟,与它们的信用数据库对接,实现共享。

最后,牌照发放。业务许可是我国金融行业由来已久的运作体系,这种体系在银行脱媒之前对我国金融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未来在面对金融脱媒的背景下,更多非传统的金融机构将会大量涌现,因此金融牌照的类型也应该根据市场情况增加相应的类型。未来P2P网络信贷牌照将成为国家监管的主要手段。

图4-2 P2P监管的三个层次

五、监管现状及对我国法律规范的建议

1.国内P2P网贷监管存在的问题

2007年8月,中国第一个P2P网络贷款平台拍拍贷在上海诞生,自那以后类似的P2P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P2P网贷的出现将缓解市场上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实现金融市场融资渠道的多样性。P2P网贷平台已经由1.0时代(纯线上无担保模式)发展到了5.0时代(担保机构合作交易模式),实现了“三有”,即有资金供给方、资金需求方以及中间服务商,但是又存在“三无”,无准入门槛设置、无行业标准以及无监管机构,即存在监管缺失的问题。没有设置P2P网贷行业的准入门槛,使得大量资金进入这个新兴行业,大批网贷公司的出现,但是这些网贷公司大小不一,良莠不齐,抗风险的能力也大相径庭。如果网贷公司在业务操作中出现违规行为或者为了追求规模和效益而将贷款发放给信用不足的借款人,而此时又没有相关的行业标准或者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这将导致整个借贷过程风险的增加。

2.国内关于P2P网贷出台的相关文件政策及措施

2011年8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人人贷风险提示的通知》,这是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发布的唯一一个有关 P2P 借贷风险的正式文件。它揭示了P2P网贷行业存在的七大风险,严禁网贷公司从银行借钱再借给借款人,将银行业与网贷行业隔离,以防止网贷行业的风险波及到银行业。

2013年4月26日,中国P2P网贷指数编制成功,并于次日在相关网站对社会发放试行。中国P2P网贷指数已作为网贷行业的风向标,是一个反映全国P2P网贷行业全貌的指标体系。通过了解中国P2P网贷指数可以提高网贷交易效率,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可以起到行业标准的作用,并且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2013年12月,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由中国人民银行领导,拍拍贷等10家P2P网贷公司进入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名单。一直以来处于边缘地带,不被认为是正规金融的P2P网贷行业从此成为互联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说明P2P网贷行业逐渐得到认可及重视。

2013年12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P2P网贷平台相关业务监管的通知》,规定了融资性担保机构不能从事P2P网贷,并且不能为关联方的P2P网贷平台进行担保,只能为非关联的P2P网贷平台进行担保。这是第一个由政府出台的有关融资担保公司与P2P网贷平台合作的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其他金融机构与P2P网贷公司的业务合作涉及范围。

3.对规范国内P2P监管法律及政策的建议

P2P网贷从2007进入中国开始,到2012和2013年的蓬勃发展,极大的促进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但P2P行业的发展也凸显出诸多的问题,面临很多的风险,内部风险(道德风险、交易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外部风险(法律风险、监管风险、市场风险)。对于目前踩越红线、监管无序等现象,法律风险和监管风险成为行业发展的主要风险。

(1)我国P2P网贷目前暴露的主要法律风险、监管风险及防范建议

1)P2P网贷从业者需要关注的主要法律风险

作为P2P网贷行业者,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避免如下几种碰触“红线”的风险。

1、理财-资金池模式导致的风险。目前有很多P2P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风险。相当多的P2P网贷平台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个虚假借款人的名义发布大量虚假借款信息(又称借款标),向不特定多数人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等市场,甚至有的不合格借款人直接将非法募集的资金高利贷出赚取利差。这些借款人的行为会造成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3、典型的“庞氏骗局”导致的风险。个别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者通过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并采用在前期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此类模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4、未认真核查贷款资金来源导致的风险。P2P网贷的资金来源于持有闲散资金的出借人,但由于平台往往缺乏对资金来源审查的手段,因此不能排除其来源的非法性,这就使得平台有被用作洗钱或者从事高利贷的工具的风险。

2)贷款人需要注意的主要法律风险

贷款人在P2P网贷过程中最关注的就是贷出资金的安全风险,而目前危及贷款资金安全的因素有很多,较典型的有:

1、缺乏客观全面的借款人信用信息。如前所述,目前P2P网贷平台在进行交易撮合时,主要是根据借款人自己提供的信息来评价其信用,此种证明信息极易造假,即便都是真实的,也因为存在片面性而无法全面体现借款人的信息。

2、难以监管贷出资金的实际用途。资金贷出后,如何保障借款人按照承诺的用途使用资金,目前并无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而一旦出现利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不按照承诺使用资金导致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等情况,则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贷款人仅能向借款人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