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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权,而没有“制定”权,“制定”权由董事会享有。

43、 李桃是某股份公司发起人之一,持有14%的股份。在公司成立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各董事之间矛盾不断,不仅使公司原定上市计划难以实现,更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关于李桃可采取的法律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可起诉各董事履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B.可同时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和对公司进行清算的诉讼

C.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可直接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D.在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应以公司为被告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各董事并未违反法定的忠实和勤勉义务,李桃不可以此为由起诉各董事。另外,根据题干给出的信息可知,本案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了问题,持有14%股份的股东李桃可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选项B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二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选项C错误。《公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据此可知,在李桃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予以保全。 选项D正确。《公司法解释(二)》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44、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关于该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

B.任职独立董事的,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和一名法律专业人士

C.除在甲公司外,各独立董事在其他上市公司同时兼任独立董事的,不得超过5家

D.各独立董事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甲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三)项规定,各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2002年6月30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在2003年6月30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选项C错误。《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据此可知,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包括甲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选项D错误。《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条第(二)、(三)项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据此可知,对独立董事直接或间接持有甲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有一定限制,但不是绝对不能持有。

45、 某普通合伙企业为内部管理与拓展市场的需要,决定聘请陈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陈东可以同时具有合伙人身份

B.对陈东的聘任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C.陈东作为经营管理人,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D.合伙企业对陈东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据此可知,陈东应为合伙人以外的人,且聘请陈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可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是否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要看合伙企业是否有授权。 选项D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而非不能对抗所有的第三人。

46、 李军退休后于2014年3月,以20万元加入某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后该企业的另一名有限合伙人退出,李军便成为唯一的有限合伙人。2014年6月,李军不幸发生车祸,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成为植物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就李军入伙前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李军仅需以2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B.如李军因负债累累而丧失偿债能力,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C.因李军已成为植物人,故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D.因唯一的有限合伙人已成为植物人,故该有限合伙企业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

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据此可知,就李军入伙前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李军仅需以2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该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可知,“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不是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法定事由。 选项C、D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据此可知,李军成为植物人后,其他合伙人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其退伙。李军不会因其成为植物人而退伙,那么李军仍是有限合伙人,该合伙企业依然是有限合伙企业,而不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47、 关于破产重整的申请与重整期间,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只有在破产清算申请受理后,债务人才能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B.重整期间为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

C.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并经法院批准,债务人可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D.在重整期间,就债务人所承租的房屋,即使租期已届至,出租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据此可知,债务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选项B错误。《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据此可知,重整期间的截止点是重整程序终止之时,而非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时。 选项C正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选项D错误。《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据此可知,在重整期间,就债务人所承租的房屋租期已届至的,出租人有权请求返还。

48、 甲从乙处购置一批家具,给乙签发一张金额为40万元的汇票。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丙请丁在该汇票上为“保证”记载并签章,随后又将其背书转让给戊。戊请求银行承兑时,被银行拒绝。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丁可以采取附条件保证方式

B.若丁在其保证中未记载保证日期,则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C.戊只有在向丙行使追索权遭拒绝后,才能向丁请求付款 D.在丁对戊付款后,丁只能向丙行使追索权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票据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据此可知,丁的保证不能附条件。 选项B正确。《票据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四)项(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选项C错误。《票据法》第五十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据此可知,丁与丙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戊可直接向丁请求付款。 选项D错误。《票据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据此可知,丁对戊付款后,可向甲、乙、丙行使追索权。

49、 申和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律规定,准备向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年度报告。关于年度报告所应记载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C.已发行股票情况,含持有股份最多的前二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证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四)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50、 甲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指定其子乙为受益人,保险公司承保并出具保单。两个月后,甲突发心脏病死亡。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甲两年前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但在填写投保单以及回答保险公司相关询问时,甲均未如实告知。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因甲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故保险公司对甲可主张违约责任 B.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C.保险公司即使不解除保险合同,仍有权拒绝乙的保险金请求 D.保险公司虽可不必支付保险金,但须退还保险费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