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5商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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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行为不属于抽逃出资行为?( )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去 B.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去 C.利用关联交易将其出资转出去

D.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36、 2010年5月,贾某以一套房屋作为投资,与几位朋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软件开发。2014年6月,贾某举家移民海外,故打算自合伙企业中退出。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时,贾某向其他合伙人发出退伙通知后,即发生退伙效力

B.因贾某的退伙,合伙企业须进行清算 C.退伙后贾某可向合伙企业要求返还该房屋

D.贾某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据此可知,清算以解散为前提,而贾某的退伙不会导致该合伙企业的解散,因此无须清算。 选项C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选项D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7、 2014年6月经法院受理,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现查明,甲公司所占有的一台精密仪器,实为乙公司委托甲公司承运而交付给甲公司的。关于乙公司的取回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取回权的行使,应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

B.乙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则其取回权即归于消灭 C.管理人否认乙公司的取回权时,乙公司可以诉讼方式主张其权利

D.乙公司未支付相关运输、保管等费用时,保管人可拒绝其取回该仪器 单选题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B说法错误。《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向管理人提出。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后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的,应当承担延迟行使取回权增加的相关费用。据此可知,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取回权并不会导致取回权的消灭。 选项C说法正确。《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选项D说法正确。《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代销费等费用,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8、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具有无因性、设权性、流通性、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关于票据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

B.任何类型的票据都必须能够进行转让

C.票据的效力不受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行为的影响 D.票据行为的方式若存在瑕疵,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单选题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权利的产生必须首先做成证券。在票据做成之前,票据权利是不存在的。因此,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权利。

选项B说法正确。票据具有流通性,流通是票据的一个基本功能。票据上的权利,经背书或单纯交付即可让与他人,无须依民法有关债权让与的有关规定。一般来说,无记名票据,可依单纯交付而转让;记名票据,须经背书交付才能转让。 选项C说法正确。票据具有无因性。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则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 选项D说法错误。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法律法规严格地规定了票据的制作格式和记载事项。不按票据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票据事项的记载,就会影响票据的效力甚至会导致票据的无效。此外,在票据上所为的一切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追索等,也必须严格按照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否则无效。

39、 依据我国《海商法》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船舶所有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船舶买卖时,船舶所有权自船舶交付给买受人时移转

B.船舶建造完成后,须办理船舶所有权的登记才能确定其所有权的归属 C.船舶不能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 D.船舶所有权不能由自然人继承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据此可知,船舶是动产,买卖船舶时,所有权自船舶交付给买受人时转移。

选项B错误。《物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海商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可知,船舶建造完成后权利人即取得所有权,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选项C错误。《海商法》第十条规定,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据此可知,船舶可以成为共同共有的客体。

选项D错误。船舶所有权可以由自然人继承,《海商法》与《物权法》均未作出禁止性规定。

40、 甲公司代理人谢某代投保人何某签字,签订了保险合同,何某也依约交纳了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何某要求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谢某代签字,应由谢某承担保险责任 B.甲公司承保错误,无须承担保险责任

C.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D.何某默认谢某代签字有过错,应由何某和甲公司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保险法解释(二)》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据此可知,投保人何某已经交纳了保险费,视为其对代签字行为的追认。因此,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的,应由甲公司承担保险责任。

41、 张某与潘某欲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张某、潘某签订公司设立书面协议可代替制定公司章程 B.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人民币 C.公司可以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

D.张某、潘某二人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 单选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据此可知,制定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必须的,不能用公司设立书面协议代替公司章程。

选项B说法正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

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可知,除另外规定外,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再有最低限额的要求。因此,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50元人民币。 选项C说法正确。《公司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据此可知,公司法除要求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外,无其他特别的限制性要求。因此,公司可以用张某姓名作为公司名称,但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 选项D说法正确。《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据此可知,若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潘某的住所的,则可约定以潘某住所作为公司住所。

42、 荣吉有限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刘壮任董事长,马姝任公司总经理。关于马姝所担任的总经理职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担任公司总经理须经刘壮的聘任

B.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代理权 C.有权制定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 D.有权聘任公司的财务经理 单选题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D错误。《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九)项规定,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及财务负责人须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选项B错误。《民法通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据此可知,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代理权的人是法定代表人。《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据此可知,董事长刘壮和总经理马姝都可以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题干中并未给出他们其中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因此,直接说马姝享有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法定代理权错误。 选项C正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据此可知,公司经理有制订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的职权。

【提示】本题答案不严谨。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属于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经理对公司的劳动纪律制度只有“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