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土资字[2011]43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工作的通知 - 图文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六 文章鲁国土资字[2011]43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审工作的通知 - 图文更新完毕开始阅读c43c0e1d227916888486d7ef

预测矿井今后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十、开发方案结论

(一)简述资源储量利用情况

主要说明《地质报告》或《储量核实报告》提交并经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和可采储量,设计生产能力生产规模及矿井服务年限等。

(二)产品方案 (三)开拓方案

(四)采、选工艺及其他技术方案

(五)综合回收、综合利用方案(主要简述矸石、矿井水以及伴生多矿种的综合利用情况)

(六)扼要综合评价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八)主要综合技术经济指标(附主要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十一、附图

1、带有矿区范围的地形地质图。

2、主要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 3、主要勘探线剖面图。

4、开拓方式平面图(生产矿井为采掘工程平面图)。

5、采区巷道布置及机械配备平面图(生产矿井为采矿方法标准图)。

以上图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用计算机制图。

十二、附件

1、 项目法人单位的“设计委托书”。

2、 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及评审意见书。 3、 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矿区范围划定批复”文件或“采矿许可证”。

4、 其它有关的技术资料、审批文件及附件。

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

采矿权申请人依据批准的矿区范围,申请取得采矿许可证时,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对其报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一、方案编写的资格审查

大型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必须由具有国家批准相应矿井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写。中、小型矿井要由具有国家批准的相应矿井建设甲、乙级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写。

二、开采资源储量确定的合理性的审查

设计所依据的地质资料必须由具有符合有关规定资质的地勘单位提供,并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进行评审备案,满足相应的设计要求。设计确定的可采储量,应在经济合理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以充分合理利用、综合回收为原则。实行好坏条件的、薄厚煤层的合理配采,对于目前暂不宜开采的煤层,应提出可行的技术措施和后续回采方案,以利于今后可能进行的开采活动。

三、 矿井建设规模的审查

在资源储量有保障的矿区,必须实施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方针,以稳定生产水平为原则,以安全合理开采尽量回收有限资源为主要因素,依据开采技术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矿井生产规模,使企业(矿区)持续、稳定地发展。设计生产规模应与资源储量、开采服务年限合理匹配,并要大于等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不同矿种规定的最小生产规模。

矿井设计服务年限应符合现行矿井设计规范。 四、 开采方案的审查

(1)开拓开采方案应遵循“安全、高效、经济、节能、环保和充分利用资源”的原则来确定。做到薄厚配采,绿色开采、保护性开采。矿井、采区、工作面回采率、万吨掘进率等技术指标应比照国内同类矿井的平均先进水平。在经济合理的情况下,首先考虑采取先进的开采技术。

(2)开采工艺及方法应依据煤层赋存状况和地面设施、地形条件等,进行技术、经济综合分析、论证、比选确定。

(3)提升、排水、通风、压风、供电、运输等生产系统及设备选型方案应结合开拓方案合理确定,要满足生产需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设计规范,有利于安全管理,要达到系统简单、运行安全可靠,运营费用低。

(4)采煤方法和工艺的选择应在适合矿井开采技术条件、满足生产规模需要、有利于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

五、 选矿加工方案的审查

根据各种煤的主要用途、合理选择选矿方法和工艺,以实现提高煤质、节能减排和取得合理经济效益。

六、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矿井开发建设项目要分别编制“地质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方案”并进行单独评审、审查和上报批准,本审查大纲只涉及“地质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主要方面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