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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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电子公文

电子公文专用章 丰委组?2011?19号 核收:

中共丰都县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织,各企事业单位、中市驻丰单位党组织,新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1?2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县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基层党建示范点的总体要求是: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凝聚人心、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度高。具体要做到“五化”:

(一)工作开展综合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做到不仅基层党建工作抓得好,而且党建工作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二)基础建设标准化。在班子建设、活动阵地、规章制度、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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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资料等基础工作方面达到标准、规范要求,具有样板价值。

(三)实践经验特色化。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形成特点鲜明的党建工作创新做法和品牌。

(四)展示效果形象化。着力打造基层党建工作物化效果,使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有说服力。

(五)学习推广普及化。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可学习借鉴,从而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二、总体规划

全县共打造100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4条党建示范带(丰涪线、丰石线、丰忠线、丰垫线)、3个党建示范片区(沿江型片区、沿路型片区、山区型片区),形成“点、线、片”三位一体的党建示范点体系。

(一)市级示范点5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县级示范点35个。其中机关事业单位10个、教育系统单位4个、卫生系统单位4个、“两新”组织4个、乡镇(街道)3个、村(社区)10个。

(三)乡镇(街道)级示范点60个。30个乡镇(街道)各打造2个村(社区)示范点。

(四)各乡镇(街道)及系统党委(党工委)可结合实际另行确定2-3个单位,开展党建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创建标准参照此文件执行。

三、重点工作

抓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首先要抓好基层党建实际工作,推动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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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作做到人头、抓到项目、落到实处,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特色化,不搞形式主义、形象工程。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推进“三项建设”。一是组织体系建设。按照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全覆盖、规范化要求,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协会)党组织、社区大党委和“三缘”党组织,“两新”组织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网络党组织建设,推行城乡单位联建党组织。二是带头人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要求,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实现“一好双强”。三是活动阵地建设。按照适用原则和规定标准建好活动阵地,村(社区)要建成功能配套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社区“红岩家园”党员服务中心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

(二)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要求规范实施“一讲二评三公示”的通知》(丰创先争优办?201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承诺、严肃讲述、逗硬点评、用好结果,全覆盖、规范化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落地生根。

(三)深化“三项制度”和“三项活动”。 农村(社区)党组织要把落实联系服务群众“三项制度”作为农村工作的核心任务、基层干部的刚性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督查考核,做到接待全天候、走访全覆盖、办理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教育、卫生和“两新”组织要结合“三项活动”,创新载体和方式,扎实有效地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四)推进“三万计划”。要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官”、驻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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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三支”人员的管理培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五)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把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六大体系”相关工作落实到基层一线、具体到工作项目,取得实际效果。

(六)推进基层党建品牌项目建设。各基层党建示范点要在做好以上“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党建工作的内容、形式、机制等,开展各具地域或行业特色的党建工作。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制度总结提炼、补充完善,打造党建品牌项目,并上墙宣传,营造直观、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具体要求

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是当前全县组织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整体提升全县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整合资源、增添措施,强力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

(一)严格要求,按标创建。各乡镇(街道)、机关工委、教委、卫生局、“两新”工委要对所属基层单位党建示范点争创工作加强指导,按照“示范性强、特色鲜明、化繁就简”原则,对照基层党建示范点物化效果展示基本规范(见附件3、4、5),制定建设方案,逐一明确需要完善、提升的具体事项,严格落实、按标创建。

(二)认真筛选,明确对象。各乡镇(街道)、机关工委、教委、卫生局、“两新”工委要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基层党建示范点的申报筛选工作。5个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对象(见附件1)由市委组织部确定,不另行申报;35个县级示范点和60个乡镇(街道)级党建示范点,分别由各乡镇(街道)、机关工委、教委、卫生局、“两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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