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系统互联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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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系统互联网站管理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5]139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12.06 【实施日期】2005.1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南京市政府系统互联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5]1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政府系统互联网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六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我市政府互联网站的作用,加强对政府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 1 / 3

全、有效、可靠运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

政府网站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南京”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建立的互联网站。

第三条 政府互联网站的建设宗旨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服务与监管水平,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都要按要求设立互联网站。

第四条 政府互联网站是公益性、非盈利网站,主要职能是发布各项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开展网上办事,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第五条 政府互联网站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利用互联网开辟政府与公众联系、沟通的新途径,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展示南京形象,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知情权,鼓励市民参政议政;提供政府在线办公、“一站式”在线服务的有效方式,提高政府行政工作效率,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府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政府与公众、企业互动式交流,加强政府监管,改进政府服务方式;加强与本市政府系统办公内网相互关联性建设,推进电子政务进程,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

第六条 政府互联网站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第七条 南京市人民政府互联网站“中国南京”网站的主域名为nanjing.gov.cn或 2 / 3

nj.gov.cn。市政府各部门互联网站的域名后缀为.gov.cn,前缀原则上应为njxxx,其中

xxx为各部门英文名称或者汉语拼音名称字头的组合。市各事业单位及社团互联的域名后缀为.org.cn,前缀原则上应为njxxx,其中xxx为各单位英文名称或者汉语拼音名称字头的组合。

第二章 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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