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林西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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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试点阶段。2 0 1 5年6月~2 015年9月,在基础条件好、村两委班子和群众积极性高的3个乡镇中的3个行政村开展实施村级水管员管护工程试点。主要步骤是:(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细则;(2)普查工程数量及受益面积,建立台账,绘制工程现状图;(3)招聘村级水管员,划分管护范围和数量,确定工资标准;(4)签订管护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5)试点工作正式开始。

(三)整体推进阶段。2 0 1 5年10月~2 016年3月,全面实施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2 0 1 6年3月底前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 0 1 6年4月~2 016年9月,开展小 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与总结工作。2 0 1 6年4月~6月,我县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与总结工作。2 0 1 6年7月—9月底前,接受内蒙古自治区及赤峰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组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政府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把改革纳入年度目标。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范围、目标、原则、年度计划、工作流程、组织方式、管护经费筹措、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等和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县直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精心组

织,全力推进。

(二)分类推进,强化指导。针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 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任务艰巨的实际情况,我县选择3个乡镇的3个村先行试点、典型引路、分类实施、全面推进。县直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有计划地组织改革政策、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改革方法、工作流程等改革业务培训,强化指导,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完善政策、保障投入。县乡两级政府要完善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明确权利义务,依法保障各方合法利益。县财政将改革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对改革试点工程管护经费给予支持,保障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四)规范考核,强化监督。建立检查、督导、评估、考核等工作机制。县水利、财政部门对辖区内的工程产权所有者或管理者进行监督考核,,确保财政补助经费落实到工程,专款专用。 建立工程管护机构和人员责任、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和使用等重 点环节公示制度,提高民主参与和监督水平。

林西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张恒(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田树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徐贵峰(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卢永峰(县发展与改革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钟新光(兼) 副 主 任: 高明河 苏秀河 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三楼。 刘振华(县财政局长) 潘俊峰(县国土局长) 王文成(县住建局长) 钟新光(县水务局长) 李国江(县农牧业局长) 任 海(县林业局长)

任树山(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魏长青(县农业开发办主任、财政局副局长) 高明河(灌区管理局局长、水务局副局长) 苏秀河(水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