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扬州的徽商及其后裔述略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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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扬州的徽商及其后裔述略

商衿重修成功,1792年商灶再修。①

兴办书院。此项商人出力多,造士甚多,成就独多。书院主要是三所,即府城的安定、梅花和仪征的乐仪。梅花书院,创办于明中期,由地方官和盐官主持,先后名甘泉山书馆、崇亚书院,明末废。1734年祖籍徽州的绅商马曰琯出资重建,所谓“独任其事,减衣节食,鸠材命工,??不期月而落成”,②定名梅花书院,1739年由盐衙支给诸生膏火费,书院收留学生60名,分正课、附课、随课三种,正课生每年给膏火银36两,附课生12两。1777年马曰琯的儿子振伯呈请完全归盐院管理,运使朱孝纯劝告商人捐修,并定每年经费数额。书院平时有考试,由地方官主持的为官课,由书院掌院进行的为院课,都是每月举行一次,奖励优等者银两,连续获奖者升等。安定书院,系巡盐御史胡文学创办于1662年,1733年巡盐御史高斌、运使尹会一,“以广陵名郡,人文渊薮,亟宜振兴,议即旧址重建,谕商公

捐”,商人和士人也希望仿照省会的书院规制办好书院,众商乃捐银7400两将其修缮一新。所收学生人数先后有所不同,初期定额60名,亦分正课、附课、随课三等,给膏火费同于梅花书院,住院学习的,于常额外日增膏火三分,此外参加乡试,资送路费,中举者,则予树旗杆、送匾额的荣誉。两个书院的掌院,据李斗说,“皆知名有道之士”,确系康雍乾嘉时期的著名学者,如储大文,翰林院编修;陈祖范,国子监司业;沈起元,光禄寺卿;杭世骏,编修;蒋士铨,编修;赵翼,探花,道员;吴锡麒,国子监祭酒;姚鼐,刑部郎中;茅元铭,内阁学士;等等。这些人中,有的是诗坛领袖,有的是史学大家,有的是桐城派古文集大成者,几乎都在《清史列传》、《清史稿》中立有传记,文章被收在《皇朝(清)经世文编》中。书院有明师,又给膏火费,尤其是发放岁科两试及乡试路费,颇能吸引学子就学,所谓“来学者,四远麇至”④。两所书院,均以诸生、监生为教育对象,培养出一批科举人才和学者,诚如李斗所说,“能文通艺之士萃于两院者极盛”,他们中有管一清,进士,善属文,工诗;梁国治,少时肄业于此,官至大学士;秦黉、秦恩复父子,皆进士、编修;任大椿及其弟子汪廷珍,均进士,经学家;谢溶生,刑部侍郎;段玉裁,古文字学家;王念孙、王引之父子,经学大家;汪中,经学家;刘台拱,精于三礼;洪亮吉,博通经史,今世以人口论著称;孙星衍,经学、音韵学家;等等。⑤上面说的基本上是嘉庆及其以前的事,咸丰间扬州各书院毁于战火,同治中恢复安定。梅花以及广陵书院,由盐衙将专门犒赏军队的一部分银子,经过两江总督曾国藩的批准,移作这三个书院的经费。⑥

比起安定、梅花两个书院,设在仪征的乐仪书院开办得晚一些,始建于1768年,倡议者为当时知县,助成的是盐官和盐商。时盐商首领张东冈等,以子弟将进书院就读,申请捐助,每年补助膏火银857两,得到盐政批准,以后又增捐生徒盘费银300两。书院所收学生,名额逐渐扩大,至道光中,收生员正、附、随课生及童生正、附、随课生,计为240名。掌院也多是名家,如秦黉、赵翼、吴锡麒、王芑孙等。与府城二书院一样,给正、附生膏火银。书院经费,自1794年至1800年,每年开支在1800两至l900两之间,盐商原定额捐不足应用,即据实给予新的赞助,以满足书院的实际需求。⑦“四方来试者,与安定。梅花同,并刊三书院课艺,以程多士。”⑧这三所由盐政和地方官主办、盐衙和盐商出资的书院,成为当当时的著名学校。盐商,不仅是徽商,还有西商,但十七世纪以来,徽商早成为两淮盐商的 ①②

嘉庆《两淮盐法志》卷52《祠庙》。 光绪《增修甘泉县志》卷16《学校》,成文出版社“中国方志丛书”本,华中地方第408号第3册第1074页。 ③

嘉庆《两淮盐法志》卷53《书院·安定书院》。 ④

嘉庆《两淮盐法志》,卷53《书院》,卷55《碑刻·尹会一<定安书院碑记>》。 ⑤

以上资料并见《扬州画舫录》,第60—72页;嘉庆《两淮盐法志》卷53《书院》;光绪《增修甘泉县志》卷16《学校·甘泉书院》,成文出版社“中国方志丛书”本,华中地方第408号第3册第1078—1085页。 ⑥

《光绪江都县续志》卷16《学校》。 ⑦

道光《仪征县志》卷18《学校》。 ⑧

嘉庆《两淮盐法志》卷53《书院·乐仪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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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扬州的徽商及其后裔述略

主体,他们要送子弟上学,又要“回报”社会,乐于建设书院,所以才有盐商申请捐助的事,而从乐仪书院的建立的事实看,赞助者主要是徽州盐商。

盐商所建设、资助的书院,在三所之外,还有维扬书院,1526年巡盐御史雷应龙创建,后废;敬亭书院,两淮商人于1683年建立,令士子诵读其中,后废毁①。

开办义学。盐商同时资助开蒙的义学,扬州府城原有义学三间,后增为五所,1800年商人洪箴远等,因郡城广大,义学太少,愿意资助,于十二门各设一所,得到盐衙允准②。 盐商在扬州资助开办的学校不少,且有不同类型,惟以安定、梅花、乐仪三书院最有成就。两淮的徽州盐商,不仅在扬州办学,还关心原籍的文化事业。徽州有两个紫阳书院,乾隆时,一个已废,一个经费不足。总商鲍志道念及乡梓,求得两淮盐政的同意,每年从淮南杂项中拨银3720两资助设在徽州城里的紫阳书院,又出己财三千两,修复书院房舍;同时拿出八千两银子存放在两淮官库,收利息援助城外的紫阳书院,“由是两书院不复告匮,而(徽州)六县之来学者,咸给其求,自宋以来,于斯为盛”③。

(二)开展学术文化活动

办学之外,盐商还以其资力从事学术活动,延揽学者,进行学术研讨,搜集图书和编辑出版。

李斗说“扬州诗文之会,以马氏小玲珑山馆、程氏篠园及郑氏休园为最盛”④。所谓诗文之会,实际是讲一些绅商招募宾客,研究学术和文艺。下面按照李斗说的讲几个事例,然后作一小结。

小玲珑山馆是马曰琯家的,马曰绾为“祁门诸生,居扬州新城东关街,好学博古,考校文艺评骘史传,旁逮金石文字”,著有《沙河逸老诗集》,本身就是一位力学的学者,康熙帝南巡,两次赐予御书。其弟马曰潞,工诗,著作《南斋集》,不应博学鸿词的召试,兄弟二人被人称为“扬州二马”。建有别墅,为有名的“小玲珑山馆”,拥有两栋藏书楼。马曰琯热情接待士人,研讨诗文,“所与游皆当世名家,四方之士过之,适馆授餐,终身无倦色”。比如杭州人厉鹗诗文颇受名家欣赏,“搜奇嗜博,馆于扬州马曰琯小玲珑山馆者数年,肆意探讨,所见宋人集最多,而又求之诗话、说部、山经、地制,为《宋诗纪事》一百卷、《南宋院画录》八卷”⑤。马曰琯对他多方照顾,因六十岁尚未有子,特辟住宅为他纳妾。及至他回乡亡故,消息传来,又为他设灵位祭奠⑥。马曰琯刊刻古人文字学著作,如许慎《说文》及《玉篇》、《广韵》,世人称为“马版”,给朱彝尊刻印《经义考》用银一千两装潢蒋衡书写的“十三经”。乾隆中编修《四库全书》,其时马曰琯已故世,其子振伯进呈藏书,可备采择的七百七十六种,成为民间四大进呈图书者之一,受到赏赐《古今图书集成》一部的奖励⑦。 篠园的主人是程梦星,1712年进士,官编修,“于艺事无所不能,尤工书画弹琴,肆情吟咏。每园花报放,辄携诗牌酒榼,偕同社游赏,以是推为一时风雅之宗。”受他延揽的有韦谦恒,探花出身,程氏“于家中构玉山心室,延之校书”。他的常客之一陈撰,中乾隆博学宏词科,一度馆于筱园。盛唐,布衣,工书,“馆于篠园最久”。张铨,诸生,喜游山水,足迹遍天下,精于鉴别古人书画,主程氏,绘扬州二十四景及金、焦二山图画⑧。程氏负时望,“江淮冠盖之衔,往来投赠殆无虚日”⑨。招徕之众,可以想见。程梦星族人程崟从游, ①②

《扬州画舫录》,第62—63页;嘉庆《两淮盐法志》卷53《书院》。 嘉庆《两淮盐法志》卷53《书院·义学》。 ③

嘉庆《两淮盐法志》卷55《碑刻·徽州紫阳书院岁供资用记》。 ④

《扬州画舫录》,第180页。 ⑤

《清史列传》卷71《厉鹗传》,第18册第5833页。 ⑥

《扬州画舫录》,第90页。 ⑦

《扬州画舫录》,第86—91页。 ⑧

《扬州画舫录》,第343—348页。 ⑨

嘉庆《江都县续志》卷6《人物》,第1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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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扬州的徽商及其后裔述略

程崟进士出身,辞官后,“选定明代及本朝古文,次第付梓”。并与桐城派开创人方苞接近,后为其刊刻《望溪全集》①。

总商江春,迎接乾隆帝南巡,报效甚多,得到君主的欢心,借国帑三十万作周转资金,出席千叟宴,赐布政使秩衔。他诸生出身,工制艺,精于诗,广结宾客,建随月读书楼,请人选时文付梓行世,名《随月读书楼时文》。他死后,每日来祭灵而不报姓名的有十多人,所以有人将他比作孟尝君②。 总商鲍志道,在徽州时甚贫苦,业盐扬州致富,其弟方陶,好宾客,多慷慨,幼时读《论语》、《孟子》,无善本,至是细加校正付梓,藏诸家塾③。 这几家的文化活动,令我们产生三种印象:

其一,徽商本人,特别是他们的子弟多成为文化人和学者。

其二,招致各地的文化名人汇聚扬州,研讨学问,使扬州在清代成为文化重镇。前述三大书院的掌院,大多是流寓学者,此外的金农、吴敬梓、魏源、凌廷堪等名家,无不屡次重游广陵。当然,招募宾客的不仅是绅商,盐政的养贤馆,也是不宜忽视的,然而绅商的作用似乎是主要的。正是扬州本地学者与流寓学者的结合,才使扬州在文化上大放异彩,产生思想方面的“泰州学派”、“太谷学派”、“黄崖教”,以及今人所称的“扬州学派”,书画艺术方面的“扬州八怪”,表演艺术上的扬州评话等。

其三,造成扬州图书印刷事业的兴盛。文化的发达,还表现在藏书和刻书方面。今日扬州有广陵古籍刻印社,线装出版名贵古籍,可能是全国线装图书出版业的第一家,这继承清代扬州出版事业的传统。康熙年间编纂、整理的几部巨著,多在广陵印刷,如江宁织造、两淮巡盐御史曹寅督刻《全唐诗》,新编的《渊鉴类函》、《律吕正义》,边刻边进呈康熙帝御览,所以是精益求精,刻板技艺高超。官方在广陵设立扬州书局,更推进了扬州图书事业的发展。所有这些,同原徽州人在扬州聚书、刻书不无一定的关系。扬州绅商藏书多,才有马氏那样向皇家进呈那么多的图籍。正因这里文人荟萃,文化发达,所以乾隆帝将《四库全书》一部置放于扬州,以便士人观览。

(三)修建祠庙

兹将嘉庆《两淮盐法志》所载商人兴建、修缮各类祠宇罗列于次: 天后宫:明代建设,1666年,商人程有容重建。

欧阳文忠祠:纪念欧阳修,1730年商人汪应庚修缮,1751年众商重修。 五贤祠:纪念宋、明人,1746年盐政允众商请捐修。

双忠祠:祭祀南宋守扬州的李庭芝和姜才,1734年绅商马曰琯修缮。 萧孝子祠:祀1667年为病母而死的本地人,1734年马曰琯重建。

金龙四大王庙:众商供奉香火之地,1664年淮商公建,1773年、1776年先后修葺。 重宁寺:1783年两淮商人兴建。

观音山寺:1756年商人建造,以备乾隆南巡休憩。

法净寺:雍正间汪应庚重修慧音寺,1738年淮商汪宜晋创建丛林,1751年众商修之。 上方寺:1775年淮商复修。

建隆寺:古刹,1746年绅商黄晟独立捐资重建。以上祠宇均在扬州府城。 仪征关帝庙:1792年,盐政允众商请求,捐资重修。

仪征奎光楼:久已倾颓,1773年绅商郑宗彝捐修,1792年,其叔鉴元重葺,增建后殿。 五烈祠:1733年甘泉知县偕淮商汪应庚改建。 ①②

嘉庆《江都县续志》卷6,第198页。 《扬州画舫录》,第274页。 ③

《扬州画舫录》,第148—1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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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扬州的徽商及其后裔述略

三汊河关帝庙:众商修缮。

三汊河旻寺:1703年淮商加建行殿,供康熙帝巡幸之用,1730年众商重修。 仙女庙河神庙:盐船往来停泊之地,1701年众商创建,1742年重修。 邵伯镇露筋祠:1780年、1784年乾隆两次南巡过此,两淮商人重修。 宝应神龙洞:1761年建造,乾隆历次南巡淮商捐资修葺。

宝应湖神庙:1765年修建,1780年、1784年乾隆南巡,淮商先后修缮。

淮商还因康熙帝、乾隆帝南巡,到两淮境外修葺祠宇,如 1699年、1761年两淮商人在焦山定慧寺建造行宫,1751年淮商在镇江江天寺恭建行宫等,不俱述。

绅商创建、修缮的祠庙,与下述四种理念有关:其一是崇敬忠臣、名贤、孝子、节妇,这是遵循纲常伦理进行的,表明商人的基本观念与众人是一致的;二是礼佛,真的佛徒不一定多,但人们对佛是又敬又畏;三是对行业神和近似行业神的礼拜,天后、河神与水运安全有关,即同运盐有关,故求其保佑,关帝具有财神的身分,商人更是信仰他;四是效忠皇帝,特别是康熙帝、乾隆帝历次南巡,盐商修葺寺宇、行宫,表示忠诚,以讨好皇帝,因为他们是从官府获得盐引经营的权利,更应为天子巡幸效力。这四种理念,敬畏神灵,崇拜佛祖,忠诚君王,是同全国官民一致的,不过亦有反映盐商特点之处。由此可见,盐商的祠庙建设表现的是民间社会信仰,是社区建设的一部分,反映了民众的愿望,以之进一步取得土著的信任,有利于他们融入当地社会,发展生意。

三、

盐商协办地方公益和福利事业

人们的生活,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难题,贫病之人难于度日,即使一般人家遇上灾荒、瘟疫,都是困难重重,惶惶不可终日,怎么办?政府的传统办法是设立义仓,在灾荒或青黄不接之时低价出售仓粮。但是义仓难得有办得好的,就是义仓本身也是时有时无。宋代以降,社会上出现养济院、育婴堂之类组织,收养孤老、弃婴。到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代,善堂增多,扬州又是比较突出的。这除了地方官和本地人的努力,也得力于盐政衙门和盐商。地方上的公益事业,本应是地方政府的事情,但是政府并没有这笔预算,基本上是经费无着,一切靠民间力量,这就要视地区经济状况和民众意向为转移了。扬州因有盐业和漕运孔道之利,经济状况较好,又有盐商乐于从事,故公益建设较多。现将盐商协助盐衙和地方政府办理的公益建设和慈善事务,分建设机构和个人善举两项作出说明,然后略作分析。

(一)资助建设慈善机构

扬州出现的善堂类型较多,现依类别,据嘉庆《两淮盐法志》,凡与盐商有关系的一一列出:

扬州普济堂,收养无告老民、贫民,1700年创立,1744年因经费不敷,遂于商捐项内每年拨银一百二十两,后增给六十两,计一百八十两。瓜洲普济堂:1724年江都贡生耿兆组捐建,随后知府陈宏谋捐俸及募金扩建,耿氏陆续捐田三百亩、银万两,1731年盐运使改令淮南经管,每年给银一千二百两,乾隆中岁支银二千五百八十两。两淮盐商与到境外建设行宫一样,在两淮之外,还赞助江宁普济堂。苏州普济堂。1734年盐政高斌允准众商建议,每年支援江宁堂一千六百两银子;1739年定议,每年给予苏州堂一千两。①

扬州育婴堂:明代末年毁于兵燹,清初西商员洪庥和徽商吴自亮、方如珽创其事,1655年建成,每年需银二千两,郡绅李宗孔暨商人闵世璋、郑元化、程有容、吴必长、许承宗等捐助,后来难于为继,1711年运使李陈常接受闵世璋之子闵宽和余士觐、汪光元、吴国士、程莲等请求,月给银百两。盐政佥派商人管理,时间一久,经管商人以有赔垫,请求退出, ①

嘉庆《两淮盐法志》卷56《杂纪·普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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