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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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文件

十信发〔2009〕77号

关于印发《十堰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

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级联社:

现将《十堰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十堰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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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务会计 反洗钱 实施细则

抄 送:

内部发送: 市联社领导及相关科室。 十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09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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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十堰市农村信用社反洗钱

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规范反洗钱各项操作行为,提高打击洗钱能力,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农村信用社进行洗钱活动,维护我市农村信用社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联社机关各科室(中心)、各县级联社、信用社及其营业网点。

第二章 反洗钱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三条 十堰市农村信用社各级联社要成立主任任组长,分管反洗钱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信贷管理、财会统计、资金管理中心、风险管理、保卫、网络科技中心、监审科负责人任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各级领导小组下设反洗钱办公室。各级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应确定一个反洗钱岗位,配合牵头部门的反洗钱工作。各级反洗钱办公室和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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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网点要确定专职或兼职反洗钱信息员。

第四条 各级联社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审议通过辖内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对反洗钱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执行。 (三)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四)每年至少召开三次反洗钱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五)其它反洗钱工作。

第五条 各级联社反洗钱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人民银行及上级社关于反洗钱工作的规章制度,制订本单位工作方案和细则。

(二)明确反洗钱岗位责任制,认真完成人民银行和上级社反洗钱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安排,接受人民银行和上级社的检查、监督和辅导。

(三)落实本级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组织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

(五)对辖内下级机构的反洗钱信息员信息及密码等进行管理。 (六)通过反洗钱系统查看并督导辖内机构按时上报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打印各种报表。

(七)组织协调、解决、报告辖内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疑难问题提交本级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或上级社反洗钱工作办公室讨论决策。

(八)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送反洗钱统计报表、信息资料以及稽核审计报告中与反洗钱工作有关的内容。

(九)负责受理人民银行和其他有权机关关于反洗钱的查询和查复工作,协助有权机关对反洗钱案件的侦查,及时将信息与营业网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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