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隧道养护规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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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皮、起皱等。涂料性能应符合原设计的要求,表面涂层应均匀,不漏刷、不流淌。

(3)当栏杆被撞有严重变形、断裂和残损现象时,应及时按照原构造进行

恢复,并应安装整齐、牢固。

(4)采用的临时防护措施应牢固、醒目,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3.3.12 交通标志、标线的保养维护

(1)隧道的交通标志应保持外观完整、清晰、醒目,保持位置、高度和角

度适当,确保交通信息传递无误。

(2)及时清洗标志牌面的赃污,清除遮挡标志的障碍。

(3)及时修补变形,破损的标牌,修复弯曲、倾斜的支柱,紧固松动的连

接构件。

(4)对锈蚀损坏、老化失效的标志,应及时更换,缺失的应及时补充。 (5)隧道的交通标线应保持完整、清洁和醒目。及时清洗赃污和杂物,及

时紧固松动的路标,发现损坏或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或补换。

3.4 结构检查

3.4.1土建结构的检查工作分为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专项检查四

类。

3.4.2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是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的经常性巡视检查,通过经

常性检查,应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小修保养,制定维修计划。 (2)经常性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隧道管理人员或有一定经验的工程技

术人员负责。

(3)经常性检查宜以目测为主,配合以简单的检查工具进行,并应按照附

录A现场填写《城市隧道经常性检查报表》,登记所检查城市隧道的缺损类型,估计破损范围程度以及养护工作量,关键部位病害附照片,并提出相应的养护措施。

(4)经常性检查应按照隧道的类别、级别等制定巡检周期。第一等养护巡

检频率为2次/天,第二等养护巡检频率为1次/天。在遇恶劣天气、汛期、雨季、冰冻等特殊情况,应加强经常性检查工作。特殊情况可设专人看护。 (5)经常性检查记录应每月定期整理归档,并提出评价意见。巡检过程中

发现设施明显损坏,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6)经常性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土建结构的外观情况:

洞口:边(仰)坡有无危石、积水、积雪;洞口有无挂冰;边沟有无积塞;

构造物有无开裂、倾斜、沉陷等。

洞门:结构有无开裂、倾斜、沉陷、错台、起层、剥落;渗漏水、挂冰。 衬砌:结构有无裂缝、错台、起层、剥落、渗漏水、挂冰。

路面:有无落物、油污、滞水、结冰;路面拱起、坑洞、开裂、错台等。 人行道或检修道:结构有无撞坏、破损;盖板有无缺损、平整、松动。 栏杆或护栏:有无松动、缺损、变形、损坏。 排水设施:有无破损、堵塞、积水、结冰。

吊顶和内装:有无变形、破损、漏水、脏污。 交通标志、标线:是否完好。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各类违章现象。 3)检查在隧道区内的施工作业情况 4)其他比较明显的损坏及不正常现象。 3.4.3 定期检测 (1)定期检测是按规定周期对土建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通

过定期检测,应系统掌握结构基本技术状况,评定结构物功能状态,为制定隧道年度养护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2)定期检测应每年2次,宜安排在春季和秋季进行。新建隧道应在交付

使用1年时进行首次常规定期检测。 (3)定期检测应由专职隧道养护工程技术人员或实践丰富的隧道工程技术

人员负责,并对每座隧道指定相应的定期检测计划和实施方案。

(4)定期检测宜采用步行方式,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目测或

量测检查。检查时,应尽量靠近结构,依次检查各个结构部位。注意发现异常情况和原有异常情况的发展变化。对于有异常情况的结构,应在其适当位置作出标记。检查结果宜尽可能量化。 (5)定期检测应包括下列范围:

1)洞口:上体有无滑坡、岩石有无崩塌的征兆;挡墙、边坡、护坡等有

无缺口、潜流涌水、沉陷、塌落、变形、位移等;

2)洞门:墙身有无开裂、裂缝;顶部有无起层、剥落;结构有无倾斜、

沉陷、断裂;洞门与洞身连接处有无明显的环向裂缝,有无外倾趋势;混凝土保护层有无剥落,钢筋有无外露、受到锈蚀。

3)衬砌:在拱顶或拱腰部位有无裂缝、开裂、剥落衬砌表层有无起层、

部落墙身施工缝有无开裂、错位洞顶有无渗漏水、挂冰。

4)路面:路面上有无塌(散)物、油污、滞水、结冰;路面有无拱起、

沉陷、错台、坑洞、开裂、溜滑。

5)人行道和检修道:道板有无破损、缺失。 6)栏杆和护栏:有无变形、锈蚀、破损等。

7)排水设施:结构有无破损;边沟盖板是否完好;沟管有无开裂漏水;

排水沟(管)、积水井等有无淤积堵塞、滞水、结冰。 8)吊顶和内装:有无变形、破损、漏水、脏污。 9)交通标志、标线:是否完好、正确。

(6)定期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应将检查数据及病害应详细、准确地记录,

分析病害的成因,给出判定结论。 (7)定期检测的情况记录、以及养护维修管理措施的建议,均应及时整理、

归档。已建立信息管理系统的,应及时纳入城市隧道管理系统数据库。 (8)定期检查完成后,应提出土土建结构定期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 1)对照城市隧道的基本数据以及沉降观测点校核。

2)实地判断损坏原因,估计维修范围和方案,需要采取处治措施的建议。 3)对土建结构的技术状况和功能状态的评价。 4)对土建结构的养护维修状况的评价及建议。

5)对难以判断其损坏程度和原因的构件,需要实施专项检查的建议。 6)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的城市隧道,提出暂时限制交通的建议。

7)根据城市隧道技术状况,确定下次检测的时间。

8)应附上检查记录表、隧道展示图以及其他有关检测记录资料。 3.4.4 特别检查 (1)特别检查在下列情况下进行特别检查是在隧道遭遇自然灾害、发生交

通事故或出现其他异常事件后,对遭受影响的结构立即进行的详细检查,通过特别检查,应即使掌握结构受损情况,为采取对策措施提供依据。 (2)特别检查应由专业人员根据受异常事件影响的结构,决定采取的专门

技术办法、工具和设备,并辅以现场和实验室测试等特殊手段进行详细检测和综合分析,检测结果应提交书面报告。 (3)特别检查的内容:主要受异常事件影响的结构或结构部位作重点检查,

掌握其受损的情况。

(4)特别检查应定期检查的标准判定,当难以判明破损的原因,程度等情

况时,应作专项检查。

(5)检查结果的记录,与定期检查相同,检查完成后,应提交特别检查报

告,包括检查记录,评估异常事件的影响,给出判定结论,确定合理的对策措施。 3.4.5专项检测

(1)专项检测是根据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的结果,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判

断需要进一步查明某些破损或病害的详细情况而进行的更深入的专门检测。通过专项检测,应完整掌握破损或病害的详细资料,为其是否实施处治以及采取何种处置措施等提供技术依据。 (2)专项检测应由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主要检测人员应具有5年以

上城市隧道专业工程师资格。

(3)专项检测的项目、内容及其要求,应根据定期或特别检查的结果有针

对性地确定。

(4)实施专项检测前,检测单位应对竣工资料、历次隧道定期检查和特别

检查报告、历次维修资料等有关的技术资料、档案进行调查,并对隧道周围的地质及地表环境等展开实地调查,以充分掌握相关的技术信息,寻找土建结构发展变化的原因,探索其规律。确保专项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5)城市隧道专项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可按外荷载作用、材料劣化和渗漏水导致的结构破损状况诊断。 2)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评估。

(6)检测完成后,应提交专项检测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检测的主要经过,包括检查的组织实施,时间和主要工作过程等。 2) 所检测结构的技术状况,包括检查办法、试验与检测项目及内容、

检测数据与结果分析以及对破损结构的技术评价等。

3) 阐述检测部位的饿损坏原因和程度,评价隧道继续使用的安全性; 4) 对病害的成因、范围、程度等情况的分析,提出结构及局部构件

的维修、加固或改造的建议方案,提出维修处治对策、技术以及所需要资金等建议。

(7)对专项检测结果不满足要求的城市隧道。在维修加固之前,应采取封

闭交通措施,并应继续检测结构变化。

3.5 一般病害处治

3.5.1 病害处治应根据结构检查结果,针对病害产生原因,按照安全、经济、合

理的原因则确定方案。处治方案可由一种或多种处治方法组成。 3.5.2 采用衬砌背面注浆方法处治病害,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专项检查结果,确定空隙部位,合理布置注浆孔。 2)注浆压力小于0.5Mpa,在注浆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当发生衬砌变形或排

水系统堵塞等异常情况时,可降低注浆压力或采用间歇注浆,直到停止注浆。

3)注浆效果检查可采用钻孔取芯、超声波或雷达检测等方法。 3.5.3 采用防护网方法处置病害,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网必须选用耐火的材料。 2)施工前应凿除衬砌剥落劣化部分。

3)防护网可用锚栓固定在衬砌表面上,应固定牢固。 3.5.4 采用喷射混凝土方法处治病害,应符合下列要求:

1)喷射混凝土的种类主要有:素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钢筋网喷射水泥

砂浆、钢筋网喷射混凝土和钢纤维喷射混凝土等,应根据病害程度和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选择。

2)喷射混凝土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附着率,其配合比应通过实验确定,

喷射机的工作风压,应满足喷头处的压力在0.1Mpa左右。

3)当采用钢筋往喷射混凝土时,钢筋网必须有适当的保护层厚度。 4)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喷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d;当隧道内相对

湿度大于85%时,可采用自然养护,寒冷地区的养护应按相关规范进行。 5)当喷射混凝土作业完成后,应对喷射混凝土层进行检测,强度指标应

达到设计要求。其强度指标及检测方法可按照表执行。 3.5.5 采用锚杆加固方法处治病害,应符合下列要求:

1)锚杆的长度和间距应根据病害原因和地质情况确定。

2)当采用水泥砂浆锚杆时:注浆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30分钟,应用水或

稀水泥润滑注浆罐及其管路;杆体插入后,若孔口无砂浆溢出,应及时补注。

3)当采用自进式锚杆时:安装前,应检查锚杆中孔和钻头的水孔是否顺

畅,若有异物堵塞,应及时清理;锚杆灌注料宜采用纯水泥浆,地质条件差时可灌入聚胺脂、硅树脂。

4)锚杆质量的检查按照规定做锚杆拔力试验。 3.5.6 采用排水、止水方法处治病害,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隧道局部出现涌水时,宜采用外置排水管和开槽埋管的排水法处治。

其施工应注意以下事项:

a)水管的位置、间距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和位置等情况确定;b)水管不

得堵塞,管道材料应具有抗老化性和足够强度;

c)当采用开槽埋管法时,衬砌表面可用氯丁橡胶等 材料覆盖;

d)当采用外置排水管时,可用固定装置将U形排水管固定在衬砌表面,

将水引入管内排出;

e)外置排水管的设置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并严禁在设置机电设施的地方开

凿排水沟槽;

f)设置外置排水管应尽量减少对隧道外观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