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丽水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决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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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丽水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决定

【法规类别】劳动模范

【发文字号】丽政发[2013]37号 【发布部门】丽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24 【实施日期】2013.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丽水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的决定

(丽政发〔2013〕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实施省委“八八战略”、“两创”总战略、“两富”总目标和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丽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了一批先进模范人物和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市政府决定,授予罗俊等104位同志“丽水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处州晚报社等30个单位“丽水市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1 / 3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在新的历史征程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珍惜荣

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同心同德,奋发进取,为加快丽水“绿色崛起、科学跨越”顽强奋斗、艰苦奋斗、不懈奋斗!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4日

附件:

丽水市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名单

一、丽水市劳动模范(共104名)

罗 俊 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袁建新 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 周显荣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楼天正 丽水市人民医院 吴小芳(女)丽水市公安局 李光耀 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 谢建勇 丽水市国家税务局

桑立俊 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吴 斌 丽水市汽车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徐伟忠 丽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园艺研究所 应林翠(女)丽水市绿园丰年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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