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城市总体规划公示公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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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水厂规划

规划区规划污水处理厂共7座(万利镇1座、罕台镇1座、东胜区2座、装备基地1座、康巴什新区1座、阿镇1座),污水处理总量达30.3万m3/d。 (4)污水管网规划

污水通过管道收集排入附近污水处理厂,充分利用地势,尽量不用中途提升泵站。

第八十五条 雨水工程规划 (1)排雨标准及雨水流量计算

一般地段排雨标准为2年一遇,城市重点地区、地势低洼地区、重要道路交叉口和立交桥雨水排除设施的排雨标准为3-5年一遇。 暴雨强度公式为:

其中:q ——暴雨强度(L/s·万m2); P ——重现期,一般取2年; t ——径流时间(分钟)。 则雨量计算公式为: Q = q×ψ×F

其中:Q——雨量(L/s);

ψ ——综合径流系数,近期可取0.55,远期取0.7; F ——汇水面积(万m2)。 暴雨重现期取2年 (2)雨水排放分区 根据地形、地势及排水分水岭线,东胜片区雨水排放系统分为铁东、城北、铁西等3个分区;康巴什新区分为4个雨水排放系统;阿镇片区以东、西红海子为界分为2个雨水分区。 (3)雨水管网规划

雨水管渠沿规划道路铺设,雨水尽可能采用自流方式排放,避免设置雨水泵站,就近排入附近水体。

第八十六条 中水回用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中水回用水量不低于污水处理量的80%。 远期目标:中水回用水量不低于污水处理量的90%。 远期规划区中水回用水总量为21.3万m3/d。 远期中心城区中水回用水总量为18万m3/d。 (2)中水管网工程

规划以污水处理厂为源头,形成区域性城市中水回用系统。

第八十七条 电力工程规划 (1)负荷预测

2020年,规划区城网供电量预计为148亿kWh,城网最大负荷约为2300MW。 (2)供电设施规划

规划区规划变电站共42座,其中500kV变电站1座(容量2*750MVA);220kV变电站5座,总容量2160MVA;110kV变电站36座,总容量4950MVA。 (3)高压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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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以上高压走廊沿既有线路、公路、铁路平行布设,高压走廊控制宽度按单杆宽度回数的倍数计。单回500kv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70m,单回220kv高压走廊控制宽度为40m,单回110kV高压走廊控制宽度30m。高压走廊控制区内严禁进行各种开发建设活动。

第八十八条 电信、邮政、广播电视工程规划 (1)市话业务预测

规划区远期的电话总量为72万门,交换机总容量为75万门。 (2)有线电视规划

进一步提高有线电视覆盖率,到规划期末,有线电视覆盖率达100% 。 (3)电信、邮政局所规划

规划区规划有线电视台规划2座,电信总局规划2座,邮政总局2座,电信分局共14座,邮政支局共14座。 (4)电信管道规划

电信集约管道采用PVC管埋地敷设,原则上埋设于道路西、北侧人行道下,各管道之间应相互连通形成网络,埋设时应预留一定数量过路管。 电信中心局与中心局之间管孔数为36孔,中心局与分局之间管孔数为24孔,城区主干道电信管孔数为18孔。

第八十九条 燃气工程规划 (1)用气量预测

规划远期规划区平均日总耗气量为58万m3。 (2)气源

规划区天然气气源为长庆气田第二净化厂和苏里格气田的天然气。 (3)天然气管网规划

远期规划将长-呼高压燃气高压管线外移,原过境高压天然气管道变成城市中压A级天然气管道。规划区规划2座天然气接收门站;6座天气热储配站;7座高中压调峰站。

第九十条 供热工程规划 (1)热负荷预测

远期规划区热化率达到100%。

规划区远期供热总负荷为7300MW。 (2)热源规划

规划区供热站规划为“五大多小”,即5座大型热电站,8座中小型热源厂,热源厂燃料为天然气。

(3)管网布置

采用分片供热的方式,供热干管通过小区调压站进入用户。供热管网采用枝状布置,根据当地土壤情况采用直埋敷设方式,供热管采用无缝钢管或焊接管。

第九十一条 环卫设施规划 (1)生活垃圾量预测

规划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取1.0千克,则东胜片区生活垃圾为650吨/日,康阿片区生活垃圾为550吨/日。

(2)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区规划2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场(1座位于东胜片区东北处巴赖沟、另1座位于康阿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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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西面掌岗图五社处),1座医疗垃圾焚烧场, 90座垃圾中转站,6处环卫停车场。

第十一章:规划区综合防灾规划 第九十二条 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

近期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来设防,远期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防洪等级为大城市。 (2)治涝规划

规划区排涝量按5年一遇暴雨强度,以20年一遇暴雨强度校核。

第九十三条 防震规划

(1)普通建筑按抗震烈度六度设防,主要道路、桥梁、医疗单位、市府机关等重要建筑及供水、供电、燃气、通讯、油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设施,按抗震烈度七度设防。

(2)避震疏散场所: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农田、果林等空地作为避震疏散场地,疏散半径在1~15km以内。

(3)避震疏散通道:以城市主干道为人员疏散和物资运输的主要疏散救援通道,以城市次干道作为次要疏散救援通道。

第九十四条 消防规划 (1)消防站

规划区规划2处防灾指挥中心,4座特勤消防站,7座一级消防站,37座二级消防站。 (2)消防通道

城市消防道路包括城市外环快速路,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和消防通道,消防道路宽度不得小于3.5米,上空净高应大于4米。

高层建筑、大型公建、厂房、仓库等单体建筑周围,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环形通道和留出消防扑救场地。 (3)消防供水

东胜片区和康阿片区城市消防给水主要依靠城市给水管网,并充分利用天然水源。

室外消防给水管的最小直径不小于150mm,城市支路以上等级道路和小区内部主要道路应配置消火栓,红线超过60米的道路应两侧设置,市政消火栓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120米,每只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得大于150米。

第九十五条 人防规划

规划区人防面积按照0.5m2/人计,东胜片区各类人防工程总面积32.5万平方米;康阿片区应有各类人防工程总数27.5万平方米。

第十二章 规划区环境、资源与风貌保护规划 第一节 环境保护规划 第九十六条 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规划区大气环境整体上应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汽车尾气治理达标率近期达到80%,远期达到90%。 (2)水环境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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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区生活饮用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城市供水管网水水质年综合合格率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近期期80%,远期100%;远期中水利用率不低于污水处理率的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100%,中心城区城区生活污水排放达标率100%。

(3)声环境保护目标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整个新城区的噪声环境控制在国家Ⅰ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目标

规划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100%,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效益化目标。 (5)辐射污染防治

辐射、热岛效应等污染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标准治理。

第九十七条 环境保护功能区划

规划区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一级区、二级区和三级区。

第二节 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规划

第九十八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人防工程建设相结合,形成网络体系。 科学利用浅层(-10m以上),作为近期建设和主要城市功能布置的重点,以主要商业商贸区做为地下空间的主要依托,设置地下人防体系。 第九十九条 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利用 1、水资源节约

修订、完善行业用水标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用水效益低、耗水高的工业发展。 进一步挖掘工业节水潜力,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2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以上。

2、水资源保护和利用

重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水库应按照已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相应的保护规定加强保护。水库上游要继续营造水源涵养林,加强水土保持。

第一百条 能源节约和利用 1、能源节约目标

建设清洁节能型城市。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创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体系,确保能源供应安全。2020年全市清洁能源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的90%以上。 2、能源节约措施

加大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和交通节能力度,推广节能措施,加强节能管理。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在现有基础上降低50%以上。

第三节 人文资源和城市风貌特色的保护 第一百零一条 人文历史遗产的保护

保护成吉思汗陵,划定成陵核心保护区,并将核心保护区周边适当区域作为缓冲地带,严格控制缓冲区内的建设,同时应对缓冲区以外的周边地区的旅游开发项目的品质和开发强度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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