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货币资金00155中级财务会计2018版教学提纲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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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货币资金

学习目标:

1.了解货币资金的特点与范围、现金的含义及其结算范围; 2.熟悉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原则、银行结算方式; 3.掌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内容; 4.掌握库存现金日常收付的核算;

5.掌握银行存款日常收付的核算和银行存款的核对; 6.掌握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说明:前三点主要涉及选择题和简单题;后三点主要涉及核算、核对以及账务处理。后三点为本章学习重点。

第一节 货币资金概述

一、货币资金的特点与范围(了解)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那部分资产,它具有可立即作为支付手段并被普遍接受的特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较强的资产,可以立即投入流通用以购买商品或劳务,或用以偿还债务。 在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的流动性最强,并且是唯一能够直接转化为其他任何资产状态的流动性资产,也是唯一能够代表企业现实购买力水平的资产。为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企业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以便购买材料、交纳税金、发放工资、支付利息及股利或进行投资等。企业所拥有的货币资金量是分析判断企业偿债能力与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标。

根据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及其用途的不同,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通过“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核算)

二、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原则(熟悉) 1.职责分工原则 2.交易分开原则 3.内部稽核原则 4.定期轮岗原则

(一)严格职责分工(职责分工原则)

将涉及货币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密的内部牵制制度,以减少和降低货币资金管理上舞弊的可能性。

(二)实行交易分开(收支两条线)

将现金支出业务和现金收入业务分开进行处理,防止将现金收入直接用于现金支出的坐支行为。 (三)实施内部稽核

设置内部稽核单位和人员,建立内部稽核制度,以加强对货币资金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货币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时改进对货币资金管理控制。 (四)实施定期轮岗制度

对涉及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业务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岗位。通过轮换岗位,减少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中产生舞弊的可能性,并及时发现有关人员的舞弊行为。

三、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内容(结合原则理解记忆)

第二节 现金

一、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本章现金的概念是指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是指通常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包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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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现金。库存现金是流动性最强的货币性资产,企业必须加强现金的管理,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行条例》规定了现金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企业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主要包括: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动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凡是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的限额

企业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出按规定允许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由其开户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一般为3~5天的零星开支需要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企业,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能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量,正常开支需要量不包括企业每月发放工资和不定期差旅费等大额现金支出。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的限额控制现金结余量,超过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 (三)现金日常收支管理

现金日常收支管理的内容主要有:

(1)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如当日送存银行确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可以在现金使用范围内支付现金,但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应定期向开户银行报送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在取款凭证上写明具体用途,并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取。

(4)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企业应当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审核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5)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准“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存款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四)现金账目管理

为了加强现金的管理,随时掌握现金收付的动态和库存余额,保证现金的安全,企业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每日终了,应根据登记的“现金日记账”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月份终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必须与“库存现金”总账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二、现金收付的核算(掌握)

企业收到现金时,应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企业实际支付现金时,应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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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1】根据发生的有关业务,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零星销售产品取得现金收入,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元,增值税税额为68元,共计468元。

借:库存现金 468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 (2)支付工人工资2 0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 2 000

贷:库存现金 2 000

三、现金的清查

为了确保账实相符,应对现金进行清查。现金清查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是出纳人员每日营业终了进行账款核对;

二是清查小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核对。

现金清查的方法采用账实核对法。对现金实存额进行盘点,必须以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超限额保管现金。对现金进行账实核对,如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更正,对发生的长款或短款,应查找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以今日长款弥补它日短款。

现金清查和核对后,应及时编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列明现金账存额、现金实存额、差异额及其原因,对无法确定原因的差异,应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现金清查中发现的长款或短款,应根据“现金盘点报告表”进行处理,以确保账实相符,并对长、短款做出处理。现金长款、短款一般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再根据不同原因及处理结果,将其转入有关科目。(期末无余额) 1.如为现金短缺:

账上多,实际少,先把多的部分拿出来使账实相符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查明原因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偿(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处理后: 借:管理费用——现金短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如为现金溢余

账上少,实际多,先把少的部分补进去使账实相符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查明原因后:

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和单位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

【例2-2】甲公司根据发生的有关现金清查业务,账务处理如下: (1)甲公司进行现金清查,发现长款100元,原因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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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库存现金 1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0

经反复核查,仍无法查明长款100元的具体原因,经单位领导批准,将其转为公司的营业外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

(2)现金清查中发现有无法查明具体原因的现金短款12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20 贷:库存现金 120

经核查,上述现金短款系出纳人员责任造成,应由出纳赔偿,向出纳人员发出赔偿通知书,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出纳员 12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20

第三节 银行存款

一、银行存款的管理

银行存款是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是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必须在当地银行开设账户。银行存款账户可以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处理日常结算及现金支取的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为了业务方便在银行或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户以外的账户,该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临时存款账户是因企业临时开展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开立的暂时性账户(例:异地);专用存款账户是根据企业的特定需要开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账户(例:投资专用)。

对于银行账户的管理,企业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即可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方式

凡是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银行转账结算是指不使用现金,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直接划转到收款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的货币资金结算方式。在我国,用于国内转账结算的方式主要有九种: (一)银行汇票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银行汇票具有方便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等特点,使用范围广,使用量大,更适用于异地采购。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不获付款的,持票人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做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企业支付购货款等款项时,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人、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签章为其预留银行的印鉴。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然后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汇款人。

申请人取得银行汇票后即可持银行汇票向填明的收款单位办理结算。银行汇票的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他人。背书转让以不得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限,未填写实际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收款企业在收到付款单位送来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收款企业还应填写进账单并在汇票背面“持票人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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