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分厂质量免检机台(班组)实施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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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电 分 厂

质量免检机台(班组)实施方案

编制:吕义安

审定:张向阳

批准:王晓群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 指导思想

通过在职工中开展质量诚信评比工作,调动职工参与质量管理积极性,推动职工质量意识提升,搭建全员质量意识提升平台,增强职工工作责任心和荣誉感,最终实现全员质量免检管理。 2 主题和范围

水电分厂全员质量免检管理活动分为质量诚信机台(班组)评比阶段、质量免检机台(班组)申请阶段、质量免检机台(班组)实施阶段、质量免检机台(班组)取消,覆盖水电分厂所有金工机台和手工班组。 3 水电分厂质量免检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分厂厂长 副 组 长:分厂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重型工段工长、大件工段工长、重金工段工长、装配工段工长

铲磨工段工长、生产室主任、计调组组长、质量员

特邀部门:制造工艺部水轮机室、水轮发电机室、质量检验部水电检查组、

质量检验部技术组 、体系管理办公室。

4 质量诚信机台(班组)评比阶段 4.1 质量诚信机台(班组)评比流程

4.1.1 每月1日各工段下发《质量诚信机台(班组)评比表》(附件一)到各机台(班组),机台(班组)将评比表张贴在机台(班组)生产管理看板中。 4.1.2 质量诚信机台(班组)评比表数据采集以工段每日工艺纪律自检和分厂每月八次工艺纪律检查为主,涵盖分厂联检和日常巡检,评比表检查记录由各级检查人员填写。(注:检查人必须签章)

4.1.3 每周五由质量员收集所有机台、班组的质量诚信信息,每月最后一天由质量员按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经分厂领导审定后生效。

4.1.4 当月评比符合质量诚信机台(班组)评比标准的,次月悬挂由分厂授予的“质量诚信机台(班组)”牌,予以表彰。

4.1.5 当月评比中发生工艺纪律不符合项超过3次、存在工艺纪律弄虚作假、同类问题反复发生超过1次的机台,次月悬挂“工艺纪律必检机台(班组)”牌,予以警示。

4.1.6 凡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当月评比资格的,自取消当月起六个月内不得参加质量诚信机台(班组)评比。

4.2 质量诚信机台(班组)评比标准 4.2.1 否决条件:

1.工作日记、转序卡、过程控制卡等质量记录缺乏真实性。

2.发生质量事件或事故,经分析是由于尺寸测量、记录填写错误导致的。 3. 发生外部责任质量信息反馈。

4. 内/外部质量体系审核产生不符合项或同类性质的质量问题。 5. 公司职能部门、分厂、工段检查发现工艺纪律不符合项(扣罚项)月度合计超过2次(不含2次)的。 4.2.2 必备条件:

1. 机台(班组)有明确的内部质量管理要求,成员间质量职责清晰。 2. 机台(班组)实施内部工艺纪律检查,有检查记录。 3. 机台(班组)人员各项质量记录填写清晰、明确。

4. 机台(班组)人员在分厂质量管理知识培训中的考核成绩为90分及以上。

4.3 质量诚信机台(班组)奖罚标准

4.3.1 凡评定为“质量诚信机台(班组)”的,次月一次性奖励主操50元/人、副操/辅助者30元/人,手工班组奖励200元。凡被列为“工艺纪律必检机台(班组)”的,次月工艺纪律不符合项扣罚额度加倍。

4.3.2 凡荣获“质量诚信机台(班组)”的,分厂综合管理例会对该机台(班组)所在工段工艺纪律考核加1分;凡被列为“工艺纪律必检机台(班组)”的,分厂综合管理例会所属工段工艺纪律考核每个必检机台(班组)减2分。 5 质量免检机台(班组)申请阶段 5.1 质量免检机台(班组)申请流程

5.1.1 机台(班组)连续三个月获得分厂质量诚信机台(班组)资质后,机台长或班组长可自愿书面提交质量免检申请表(附件二),工段审核后可自愿提交分厂质量免检管理领导小组。

5.1.2 经分厂质量免检管理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申请机台(班组)进入免检评比考核期。

5.1.3 一个月考核期内机台(班组)的质量专检工作仍由质量检验部水电检查组负责检查,并记录详细数据。

5.1.4 一个月考核期结束后对照质量诚信机台(班组)评比标准,凡符合要求

的,次月评定为质量免检机台(班组),并悬挂由分厂授予的“质量免检机台(班组)”牌,由质量检验部授予免检印章。 5.2质量免检机台(班组)申请标准

5.2.1 申请质量免检机台(班组)需具备分厂质量诚信机台(班组)资质。 5.2.2 申请质量免检机台(班组)一个月考核期内,检查员统计一次交检合格率100%、无责任质量问题、无“七害”,并由分厂质量员确认。 5.2.3 质量免检机台(班组)一年内未发生任何外部责任质量信息反馈。 5.2.4 机台(班组)内部除自检、互检记录外有专人(如检查员)进行复检,并有详实记录。

6 质量免检机台(班组)实施阶段 6.1 质量免检机台(班组)承担职责

6.1.1 经评定为“质量免检机台(班组)”的,次月开始由操作者负责对部件加工质量进行检查,按照其自检、互检结果填写工作日记、转序卡、过程控制卡等质量记录,并加盖免检印章。

6.1.2 免检机台(班组)应按《水电分厂免检机台(班组)自检记录临时管理办法》要求,填写“水电分厂免检机台(班组)自检记录表”。

6.1.3 获得“质量免检机台(班组)”资质的,所属工段负责联系相关检查组每周进行一次抽检尤其对于带有形位公差等尺寸要求的工件,抽检内容和结果相关记录由工段存档备查,并上报分厂质量员。

6.1.4 分厂技术室负责对免检机台或班组进行日常监督,相关人员可随时进行抽检,质量员对工段联系检查员抽检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6.1.5 获得“质量免检机台(班组)”资质的,由操作者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发生质量问题或发现质量隐患,需立即上报检查组,按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6.1.6 发现工艺纪律检查不合格的、发生责任质量问题、事故或外部责任质量信息反馈的,经分厂质量免检管理领导小组讨论该“质量免检机台(班组)”资质是否取消。

6.1.7 获得“质量免检机台(班组)”资质期间,机台(班组)所加工、装配零部件出现工地反馈的,质量责任由当事机台、班组和工段承担。

6.1.8 获得质量免检机台(班组)资质的,在免检期间不讲诚信,虚假填写各项记录的,隐瞒不上报的,不论是否出现质量问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质量免检机台(班组)资质,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