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企业考评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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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创建“平安企业”考评验收标准

本考评验收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业。考评总分100分,合格为90分,每项扣分以扣完基本分为止,否决项为▲。 考评标准工 作 要 求 扣 分 细 则 项目 分值 一、 建立“平安企业”创建运行机制 (12分) 自评分 自评说明 考核分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创建活动经费。 ①没有成立企业内部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扣2分; 6 ②没有成立企业内部创建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的扣2分; ③没有落实创建活动经费的扣2分 ①没有将创建“平安企业”、加强综治、安全工作列入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的扣3分(查会议记录); 6 ②没有制定具体的5年创建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建立日常检查、年度考评及奖惩等制度,并开展检查考评的扣3分,少一项内容扣0.5分。 2、将创建“平安企业”、加强综治、安全工作列入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创建计划和措施,建立日常检查、年度考评及奖惩等制度。 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3分)

1、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认真做好企业中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员工的防范监控、宣传揭批、教育转化工作,确保不发生聚众闹事、进京滋事、危害公共安全、自焚自爆等事件。 1、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台帐齐全。 7 3 ①发生敌对分子渗透破坏、影响企业安定稳定的大事件,如发生企业人员参与“法轮功”邪教或非法传播宗教活动、聚众闹事、进京滋事、危害公共安全、自焚自爆,未及时发现控制的,取消评选资格(综治部门提供证明); ②未认真做好企业中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员工的防范监控、宣传揭批、教育转化工作的,扣3分(查会议、宣传记录)。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扣2分;不健全的扣1分。②未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2分; ③未完善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扣1分; ④安全生产工作台帐齐全未建立的扣2分;不齐全的,扣0.5分。 1

▲ 三、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25分)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得分。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持证上岗。 5 ②300人以上企业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0人以下企业未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2分; ③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的,发现一人,扣1分; ④未开展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三级教育的,扣1分(查培训记录)。 ①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事故隐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并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防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 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的,扣2分(安监部门提供证明); ②未定期开展日常安全检查的扣1分(查检记录); ③发现安全隐患,有关部门要求整改而整改不到位的,扣2分;未整改的,本项不得分。 ④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导致发生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评选资格(安监部门提供证明)。 ▲ ①企业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未向主管部门申报,并按要求管理的, 4、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机构、物资齐全,并组织演练;及时、如实上报安全生产事故,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5 本项不得分(安监部门提供证明); ②未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扣2分;未组织演练的,扣2分;应急救援机构、物资不齐全的,扣1分; ③瞒报、漏报、迟报安全生产事故或未积极组织抢救,导致事故扩大的,取消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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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高危行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能投入生产;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①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企业等高危行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无证生 ▲2 产的,取消评选资格(主管部门提供证明); ②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未按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安全防护设施、器材、设备的,扣2分。 ①未按照国务院《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机制》的规定,设置治 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保卫人员的,扣3分; ②治安保卫人员未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的,扣3分(公安部门提供证明); ③治安保卫制度包括下列内容(每少一项内容扣0.5分); (1)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四、完善企业内部治安、防控体系 (25分) 1、按照国务院《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机制》的规定,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保卫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建立责任明确的治安保卫制度。 11 (2)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3)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4)企业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5)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制度; (6)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7)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8)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9)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报送制度; (10)涉密文件资料、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3

①未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未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立即报警,并采取措2、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处置工作;督促落实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必要的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故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防范各项工作措施,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措施,力争无职务犯罪案件发生,严防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发生,确保单位员工刑事犯罪率低于1‰,治安案件发生率低于3‰。 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侦查、处置工作的,扣2分(公安部门提供证明); ②未落实内部治安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必要的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的,扣12 2分; ③未制定单位内部治安突发事故处置预案,的扣2分;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扣1分; ④刑事案件发生率在员工总数1‰以上的,每起扣1分; ⑤治安案件发生率超出3‰的,每起扣1分; ⑥治安案件发生率超过10‰的,本项不得分; ⑦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扣2分; ⑧因管理不善、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杀人、抢劫等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取消评选资格。 ▲ 3、积极推行“厂店联防”、“企地联防”等有效做法,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保、整体联动的治安防控网络,共同整治企业内部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优化企业生产生活环境。 ①积极推行“厂店联防”、“企地联防”等有效做法,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相结合的防控措施,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保、整体联动的治安防控网络的,扣2分(综治、公安部门提供证明)。 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