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资料大全(wy整理汇总-已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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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申报资料大全

汇总资料目录:

1. 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2.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3. 职称申报人员操作说明 4. 职称申报人员注意事项 5. 职称申报流程

6. 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7. 申报问题解答

8. 附件材料上传注意事项 9. 提交的材料目录

10. 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水平考核鉴定表 11. 年度考核表

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09-10-12 10:37:38 人气:213 来源: 字 体 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论著;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以下专业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一)化工专业:炼油、石油化工(含有机合成、高分子化工)、煤化工、橡胶工业、无机化工等。

(二)精细化工专业:农药、染料、涂料、颜料等精细化学品,医药(含各种原料药、药物制剂)等。

(三)化工机械专业:化工设备及压力容器的设计、安装等,化工企业中电气、自控与仪表、供排水、热工等。

(四)其他专业:化工医药企业的技术管理、化工分析、科技信息、标准化等。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并在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

(二)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

(三)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

(四)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五)对处理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组织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过市级以上重要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曾主持市级以上重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主持过2项以上市(厅)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

(四)有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省(部)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现场施工、安装工作的经历。

(五)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技术较复杂的大、中型项目中的某

关键工序的设计。

(六)作为主要参加者承担过技术复杂的大、中型项目建设,或中型以上企业的厂址选择、扩建方案的确定达2项以上。

(七)主持或负责本厂生产技术发展规划、重大生产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八)主持过1项以上中型或2项以上小型企业的生产和工艺评价,或产后评估、设备与工艺的选定,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九)主持过2项以上重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本专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负责或主要参加的科研设计项目获市级以上奖励,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市(厅)级以上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五)主持或主要参加的技术改造或新技术推广项目获市级以上奖励。

(六)在某一生产技术方面作出突出成绩或开发新产品、扩大应用新领域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受到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

(七)将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同行专家鉴定确认。

(八)负责完成2项以上技术难度较高的化工、医药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和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九)负责完成2项以上省(部)级或3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提出1项以上科技建议,为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十一)完成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被有关方面采纳,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十二)承担或主持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制定、重大项目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