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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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与

信息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教办发[2013]7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10.23 【实施日期】2013.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通知

(鲁教办发〔2013〕7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和信息的沟通传递作用,主动、有效地为全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有效机制 1. 充分认识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统筹安排。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闻宣传与信息 1 / 3

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政治敏锐性,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讲好教育

故事,传播好教育声音。

2. 加强对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把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和完善工作会议制度,研究制订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整体规划,就教育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及舆论引导等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善于运用新闻宣传的导向作用,善于运用信息来交流和指导工作、辅助决策。各单位在研究工作、制定政策和召开会议时,要同时把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统筹规划和安排部署,一并抓好落实,以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各地各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新闻宣传、舆情应对、信息报送等工作。选配政治敏锐、政策观念和事业心强、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文字水平较高的同志专职从事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为他们提供工作便利和条件保障,如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列席或参加重要工作会议、掌握相关信息等,支持和鼓励他们创造性开展工作。加强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交流和研讨,运用激励机制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新闻宣传与信息知识的学习、研究和培训,不断提高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3.充分依靠各方面力量,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加强与省委、省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对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的支持、指导;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联系,定期通报教育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等,积极争取媒体对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教育系统内要加强联系与合作,建立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教育新闻宣传与信息工作联动机制,构建全省教育“大宣传”格局。

4.不断改进教育新闻宣传手段,创新教育新闻宣传形式,提高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有效性。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见面会、媒体恳谈会,组织新闻采访 2 / 3

团,约请专家解读,提供新闻通稿、新闻背景材料,接受记者采访,提供采访线索,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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