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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探索 创新模式

玄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努力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区委、区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全局,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认真贯彻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创建南京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示范社区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领导,发挥职能部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作用,建立“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落实“教育为先,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 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区形成了“手拉手,共筑幸福家园;肩并肩,共建第二故乡;心连心,共创美好未来”的大融合局面。2006年11月,市人口计生委在我区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现场会。2007年9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推进会,扎实推进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1.7%,先后获得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先进单位;连续获得南京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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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党政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提供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也是以人为本、亲情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班子成员协助抓、负联责。通过抓领导、领导抓,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领导责任制。同时,区、街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加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领导力量。

二是加强目标管理。首先是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做到“四个纳入”:一是纳入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奋斗目标、二是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三是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四是纳入全区三个文明建设考核评估内容。其次是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区政府坚持每年与各街道、系统、机关相关部门“一把手”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指标明确,责任到人,工作落实。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街道、社区与辖区单位(法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聘用流动人口的企事业单位由企业法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租住房屋的流动人口由房主所在街道负责,形成了层层衔接、环环相扣的目标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系统、街道、企事业法人的职责任务和工作指标体系。

三是健全管理网络。除各街道和社区有专职计划生育干部外,区还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街道成立流动人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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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服务站、社区成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室,全区还为各社区配备了流动人口协管员,共配备了174名流动人口协管员。逐步形成了领导机构、管理机构、服务机构相协调的管理服务网络,为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目标管理责任制,建全基层组织网底,做到领导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近三年以来,我区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投入就达到270多万元。

二、坚持制度创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长效管理服务机制

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我区始终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摆上重要位置,不断以制度创新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查验办证制度。根据政策法规的要求,对流入流出经商务工人员,及时查验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规范化管理的实践中,我们坚持集中服务与经常服务相结合;相关部门与街道、社区定期开展服务,社区计生干部利用医院、区妇保所反馈的信息,开展上门服务。

二是信息共享管理制度。2006年,我区在省、市人口计生委的支持下,开发了“玄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了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电子信息数据平台。加强了卫生、公安、劳动、房产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怀孕生育、暂住人口、从业登记、房屋租赁等信息每月定期通报。联合开展查“两证”(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三证”(暂住证、婚育证明、房屋租赁登记证),建立了“四位一体、三证联办”的工作机制。区出台了《关于社区人口计生专干与公安流动人口协管员综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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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公安协管员帮助审验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工作到位。驻区单位、物业管理机构与社区共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核对、补充完善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做到“网络信息互通、综合管理互补、组织服务互动”,有效提高了区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区公安分局每月向计生部门提供流动人口信息,直接导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平台,有效扩大了信息来源,较好地建立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街道、社区坚持与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村、居或用工单位与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落实计划生育权利义务,提供计划生育服务。

四是流动人口生育通报制度。实行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制度。辖区的四个接产医院,每半个月向区人口计生局通报一次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情况,使区人口计生局能及时了解掌握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在我区的生育情况。我们还通过区妇保所围产期保健的信息,及时发现和掌握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怀孕情况,提前介入管理服务,使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合法生育的权利得到保障,使她们享受到了与户籍人口同等条件的技术服务,提高了服务管理水平,又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了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和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

三、创新管理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根据外来人口流动频繁的特点,我们不断探索流动人口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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