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发电毕业论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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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南部、山西、陕西北部、河北、山东、辽宁、吉林西部、云南中部和西南部、广东东南部、福建东南部、海南岛东部和西部以及台湾省的西南部等广大地区的太阳辐射总量很大。尤其是青藏高原地区最大,那里平均海拔高度在4000m以上,大气层薄而清洁,透明度好,纬度低,日照时间长。例如被人们称为“日光城”的拉萨市,1961年至1970年的平均值,年平均日照时间3005.7h,相对日照为68,年平均晴天为108.5天,阴天为98.8天,年平均云量为4.8太阳总辐射为816kJ/cm2,比全国其它省区和同纬度的地区都高。全国以四川和贵州两省的太阳年辐射总量最小,其中尤以四川盆地为最,那里雨多、雾多,晴天较少。例如素有“雾都”之称的成都市,年平均日照时数仅为1152.2h,相对日照为26,年平均晴天为24.7天,阴天达244.6天,年平均云量高8.4。其它地区的太阳年辐射总量居中。

我国太阳能资源分布的主要特点有:太阳能的高值中心和低值中心都处在北纬22o~35o“这一带,青藏高原是高值中心,四川盆地是低值中心;太阳年辐射总量,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而且除西藏和新疆两个自治区外,基本上是南部低于北部。

按接受太阳能辐射量的大小,全国大致上可分为五类地区: 一类地区

全年日照时数为3200-3300小时,辐射量在670-837kJ/cm2。相当于225~ 285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主要包括青藏高原、甘肃北部、宁夏北部和新疆南部等地。这是我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与印度和巴基斯坦北部的太阳能资源相当。特别是西藏,地势高,太阳光的透明度也好,太阳辐射总量最高值达921kJ/cm,仅次于撒哈拉大沙漠,居世界第二位,其中拉萨是世界著名的阳光城。 二类地区

全年日照时数为3000~3200小时,辐射量在586~670kJ/cm2,相当于200~225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主要包括河北西北部、山西北部、内蒙古南部、宁夏南部、甘肃中部、青海东部、西藏东南部和新疆南部等地。此区为我国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区。 三类地区

全年日照时数为2200~3000小时,辐射量在502~586kJ/cm2,相当于170~200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主要包括山东、河南、河北东南部、山西南部、新疆北部、吉林、辽宁、云南、陕西北部、甘肃东南部、广东南部、福建南部、江苏北部和安徽北部等地。 四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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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日照时数为1400~2200小时,辐射量在419~502kJ/cm2。相当于140~ 170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主要是长江中下游、福建、浙江和广东的一部分地区,春夏多阴雨,秋冬季太阳能资源还可以。 .五类地区

全年日照时数约1000~1400小时,辐射量在335~419kJ/cm2。相当于115~140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主要包括四川、贵州两省。此区是我国太阳能资源最少的地区。

1.5 国内外太阳能产业发展政策体系比较分析

“太阳能应用的快速增长是从1970年开始的,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人们越来越关注化石燃料供应的减少,但这也是由于人们越来越关注环境问题”。为了解决人类生存问题,开发和利用太阳能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一种战略选择。对此,世界各国政府都把太阳能发展政策作为其政府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全世界能源消费的角度来看:“自1970年到2000年,一次能源消费从4900增加到8752百万吨油当量(mtoe), 30年增长了79%。另外,根据国际能源机构(IEA)的预测\年世界的一次能源需求量将达到152.7亿吨油当量(TOE )比2000年增加66% 。\因此,各国政府都通过一系的太阳能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使得太阳能产业经历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跳跃式发展时期。

1.5.1国外太阳能产业发展政策现状

发展太阳能是人类理想的替代化石能源的有效途径,各国政府都极大地关注太阳能的开发和利用,通过政策激励市场的手段,不断地提高太阳能利用的技术水平。当今社会,规模经济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到2020年太阳能光伏价格有望跌至每千瓦时15美分以下。

1.5.2国外太阳能产业发展政策的成功实践

发达国家太阳能产业的开发利用技术和发展政策都已成熟,并进入大规模生产阶段。其代表国家有:美国、德国、日本、英国、以色列等,其相应的作法十分具有借鉴意义。

1.5.2.1美国实践

美国作为全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历届政府都将开发新能源确定为能源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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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重点。因此,美国太阳能产业发展政策激励力度大,并且能较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因此,太阳能产业发展迅速,与太阳能热水系统(主要是平板式集热器)相比,美国更热衷于太阳能发电的普及,因为,光伏发电供应的不仅仅是热水,而且是整个房子所需要的电力。

①法律法规

美国政府级光伏发电计划于1973年制定,对近、中、远期的发展目标进行了明确地规划。并于1980年又将光伏发电正式列入公共电力规划。1988年,美国实施的PVUSA计划,建立了集中型光伏并网发电系统。美国政府又于1992年颁布了新的光伏发展计划。1995年实施与屋顶结合PVBONUS计划。美国1997年又宣布了“克林顿总统百万太阳能屋顶光伏计划”即:到2010年在100万个建筑物屋顶或其它可以安装太阳能系统的部位,安装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空气集热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美国通过“百万太阳能屋顶光伏计划”方案的实施,在2010年,系统安装成本降至2美元//W,而当年减产CO2排放为3,510kt。

②技术支持类政策

2009年,美国联邦级政策《可再生能源鼓励政策投资税收抵扣法》出台。其主要内容是给予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其他太阳能相关发电技术的使用者(包括居民和商业区企业)相应的税收抵扣和加速折旧期。

③市场支撑类政策

“在美国,提供了未来光伏产能安装不断增长的最具有潜力的政策体系是可再生能源配额标准(RPS)。\配额制规定了清洁能源发电与发电总数额的比例,而这其中实施得比较好的是加利福尼亚州与得克萨斯州。例如:加州政府为在公用建筑、商业建筑或住宅等建筑物的屋顶上安装太阳能设备的企业或家庭,给予各项补贴。美国出台的《2005年能源政策法》规定:凡是安装太阳能设施的家庭均可获得税收上的优惠政策。2009年,奥巴马推行新能源政策,在能源发展战略中,又以太阳能及风力发电为重点。并为挽救美国经济推出了有“绿色经济复兴计划”之称的消费刺激计划,该项计划具体地指出了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美国总发电量中的比例。另外,美国通过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可见,美国是市场占主导,注重市场推广。以节能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发行节能债券,政府为太阳能项目提供信贷担保。

1.5.2.2德国实践

德国是一个资源紧缺的能源消费大国,为了缓解对能源进口的依赖,德国政府一直重视太阳能产业的开发与利用。在太阳能热水系统中,平板式集热器仍然是市场的主导。

①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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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德国制定了《电力输送法》,规定“中型到大型电力用户按居民电价的90%支付风能、太阳能、水力以及生物质能生产的电力。又于1999年,推行了‘10万太阳能屋顶计划’,通过优惠政策,从而有效地激发居民在自家庭院或屋顶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各的自觉性,使得太阳能光伏安装量激增。2000年开始生效的《可再生能源法》,以法律保证企业和居民购买和使用光伏发电能源时应得到的价格补贴,同时,对可再生能源进入市场提供了政策支持。2004

年德国政府进一步修正了《可再生能源法》,成为太阳能光伏产业迅猛发展的福音。2009年制定新的《可再生能源采暖立法》,要求新建筑必须要与可再生能源系统结合,而消费者们更倾向于太阳能系统的安装。

②技术支持类政策

2000年,为鼓励太阳能生产厂商缩减技术成本,德国政府引入“税收返还”政策。该政策极大吸引了投资者积极性,充分显示出政策给太阳能市场带来持续发展。

③市场支撑类政策

2010年4月,德国政府提出削减太阳能鼓励政策力度,尽管德国政府在力度上削减对光伏产业的补贴,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将取消对太阳能产业的补贴政策,新一轮的补贴政策将继续推动德国太阳能产业的发展。

德国强调良好的法律环境,根据太阳能产业发展的趋势,审时度势地对法律条款进行修订,使得太阳能产业在进一步完善的相关法律支持下较快发展。同时,注重太阳能产业发展规划,以及配套政策的出台。

1.5.2.3日本实践

日本最早推出太阳能发展政策,其资源非常贫乏,能源对外依存度极高。 ①法律法规

早在1974年,就公布了“阳光计划”,旨在改变其能源主要依靠进口的状况,并不断地扩大各种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从而寻找化石能源的替代燃料,以保持自身稳定的能源供给,以便减少环境污染。1981年,“月光计划”启动,着重研究开发推动燃料电池。1979年实施了《节约能源法》。1993年,又将“阳光计划”、“月光计划”与“地球环境技术开发计划”合并推出了“新阳光计划”,即综合了原来各自独立的3个领域:环境、节能和新能源。

1997年颁布了《关于促进新能源利用的特别措施法》明确提出了新能源利用的指导方针。2003年实施的《电力设施利用新能源特别措施法》规定了新能源电力的利用目标,对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年,日本出台《可再生能源标准法》,规定了能源公司必须提供的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例。

《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生效,日本是其倡导国。2006年,日本编制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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